员工去劳动局举报单位,老板:我先支付这笔赔偿金,再去起诉你

2019-09-02   法猫猫

《劳动合同法》刚开始实行的时候,很多企业主确认这项法律太过于偏向劳动者了,等同于是加重了绝大多数中小企业的负担,进而导致部分企业的倒闭,到时候会造成大量劳动者失去工作,从而产生社会矛盾。

然而实际情况是,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哪家因为《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而倒闭,即便真的有,那也只能说明这家公司的规章制度本身就存在很大的问题。

举个例子

一家规模比较小的机械厂,几个月前因为工作需要招了个月薪4000元电工,由于老板本身对劳动法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厂里面也没有专门的人事岗位,所以并没有和这名新入职的电工签订劳动合同。

当电工入职一个月的时候,老板突然觉得这名新来的电工为人有点问题,稍微做出了一点成绩就开始沾沾自喜不说,对于其他同事询问的问题也从来不肯正面回答,重点是工厂所有的人对他的评价都不是很好。

经过短暂的思考,老板心中生出了将这名电工辞退的念头,不过最近工厂有个需要出差完成的项目,而这名电工以工厂没给他订到卧铺的票和没有安排他住单人间为由,把项目丢在外地就回到公司大吵大闹。

当下老板决定将这名电工辞退,当天便让他走人并将工资一次结清,谁知过没几天,老板收到了劳动监察大队的电话,说那名被辞退的电工投诉他的工厂存在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让他过去私下调节。

老板:我先赔钱,再去起诉你

电工的想法其实很简单,如果机械厂不跟支付他1万元的赔偿金,那他就要去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谁叫工厂当初没有和他签劳动合同,况且自己被辞退的时候也没有任何经济补偿,只要1万元算少的了。

老板则表示机械厂的损失更大,由于电工将项目丢在外地不管,导致公司不但失去了一个长期合作的厂商,还赔了那边5万多的违约金,如果还要赔偿这名电工1万元,他内心真的咽不下这口气。

虽然后面老板还是支付了这笔电工1万元的赔偿金,但他已经决定去起诉这名电工,毕竟电工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也给工厂带来了无法挽回的损失。由于内心咽不下这口气,老板将整件事的经过发到了网路上,本以为网友会站在他的那边,谁知道绝大多数的网友都说他活该。

一名网友决定,老板不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就算了,还辞退别人不给任何补偿,现在竟然还想去起诉别人,真是个人才。也有网友认为,虽然是机械厂违反《劳动合同法》在先,但电工将项目丢在外地一个人跑回来也不对,老板可以向这名电工索赔。

员工的举报就是企业的毒药

2017年华为发生一件事,一名员工发现某部门的业务数据中存在代码问题,怀疑是公司的机密外泄了出去,随后便在华为内部网站实名举报,这一举动无疑是碰到了公司某高层或者是更高级领导的奶酪。

按理来说,这名实名举报的员工可能会因此而葬送自己的职业生涯,没想到任正非看到这条举报信息后公开将这名员工连升两级,并将其调至上海研究所,交由无线产品总监负责保护,保证他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不会被人穿小鞋。

网上其实有很多关于“员工举报导致公司倒闭”的案例,对于很多不守法的公司而言,员工的举报无疑是致命的毒药,但在我看来,员工的举报能帮助用人单位快速的找到自身存在的问题,避免后面因为问题积累而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单位应正视问题

大部分打算和公司“撕破脸”的员工,都会将去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当作是自己和公司谈判的筹码,然而很多老板面对员工这种“以下犯上”的手段,都会表现出十分愤怒的情绪,这就跟古代的皇帝看到底下的臣民造反是一样道理。

不过说实话,当用人单位被劳动者举报的时候,首先应该考虑的不应该是员工的忘恩负义,而是员工举报所暴露公司存在的问题这方面,只有对单位自身的检讨改正,才能避免后续更多类似同样事件的发生。

所以啊,千万不要觉得员工去劳动部门举报,就是在“搞事情”,毕竟是公司内部本身就存在着问题,员工才会选择去举报,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