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最近看到一个视频,江阴市某个小区,蒋某正在带着自己3岁的儿子玩,忽然从草丛跑过来一只泰迪犬,泰迪犬好像看上了儿子手中的玩具绳,一直追着儿子跑,儿子被吓得哇哇大哭!蒋某赶紧把儿子抱起来,并将狗踢开!这时,狗主人樊某看到自己的狗在被踢,冲了过来质问蒋某为何要踢自己的狗!蒋某说你遛狗不拴绳吓到我儿子了!不料樊某却脱口而出:你儿子怎么不拴绳?还怪狗吓唬你儿子?俩人就此争吵起来。
蒋某要求樊某向自己道歉,并赔偿自己儿子精神损失费500元,并承诺以后养狗必须拴绳,但是樊某却拒绝支付所有赔偿!并扬言任由蒋某去告自己!
案件分析
春夏是动物发情期,每年因猫狗咬伤的事件屡见不鲜。如此多的狗伤人新闻,爱狗人士们却像是视而不见。大家都希望人与动物各安其道,但一些宠物主人,总认为自家“宝贝”乖顺、可爱,不会伤人,凡事可以“松松绳子”。养狗者反复强调自己的狗不咬人,这是遛狗者常挂在嘴边的话,但它本质上是个人主义的话术,没法放到公共场所。狗不咬人,不代表他人能够识别,就像性骚扰,语言或行为是否构成侵犯是以他者的感受为标准的,而非自身。
作为养狗人,我们应该做到不养烈性犬,遛狗要拴绳、戴嘴笼、清理粪便,平时要打疫苗等。这些细节不仅是遵守社会公德的起码要求,更是法律法规赋予养狗者的义务,关键时候还能自保。
针对本案件,我认为,如果小区有出现养狗不拴绳的情况,首先,我们要做的是和其主人反应,如果主人不听劝,坚持自己狗不拴绳的话,那么进一步反应的物业或者派出所。 此时就需要物业和派出所有所作为了,其次,就是说很多人说毒死狗这种处理办法,我想说,虽然你恨那条狗,但是如果你这么做了,自身就是违法的行为了,还是要用正确的措施去保护自己的利益。
在本案中,樊某因为不给自己的狗拴绳,导致狗失控吓到了蒋某的儿子,理应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
田大状点评
这段时间来,饲养的宠物狗咬人伤人,甚至咬死人的新闻事件更是不少,希望有关部门也应当引起重视。对于养狗遛狗而未尽到栓绳义务,不应当仅仅只是在道德层面予以谴责,也应当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于发过疯的狗或咬人伤人过的狗或者经过行政处罚的宠物主,仍然没能做好栓绳工作,导致咬人伤人事件产生,除了要求宠物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外,还应当追责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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