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来的容易,走的难

2019-07-17   赵英杰律师

张小明是一个退伍军人,退伍后找了一个司机的工作,为一个老板(李雷)开车,他非常珍惜这份工作,深得老板的信任。这不李雷要开一个新的企业管理咨询公司,其实主要是帮助别人融资并主要做放贷业务,时不时还帮别人开具一些发票,李雷呢感觉这类业务有一定风险,就准备自己只做公司股东,让张小明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首先自己作为大股东能做到实际控制公司,司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好控制,随时跟在自己身份办事也方便。张小明为了感谢李雷的信任,感觉担任个法定代表人也没啥,有时候还可以跟朋友们出牛的时候显示一下自己名下有公司了,自己也是老板了。

可以谁成想,这个新公司在张小明的指挥下,在融资的过程中,融了很多民间资金但是,又由于放出去的款至今没能很好的收回,公司被起诉了。被起诉的事实际上也是李雷在应对,李雷在聘请律师,张小明根本没有参与,只是一心开自己的车。但是,突然有一天,张小明想带着老婆、孩子坐飞机旅游的时候,被告知被列入了失信名单,不能坐飞机。张小明一下蒙了,后来经过询问才得知原来李雷开的那个公司被多起诉讼,也都败诉了,并且李雷根本没有还钱,现在走到了执行阶段,公司没钱换,张小明也因为不配合执行,有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了失信名单,被限制了高消费,所以才有了坐不了飞机的情形。

得知原因后,张小明找到了李雷,想要辞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但是李雷一直不答应,张小明没办法,就提出了辞职,认为辞职了必然不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了,后来也没管,但是张小明确一直坐不了飞机。

无奈,张小明就向工商局进行投诉,表示自己已经不在该公司工作了,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了,肯定也就不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了,要求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

但是,工商局并没有接受张小明的要求,为什么呢?

因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依据的公司股东会的决议,由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担任,发生变更,由公司作为申请人向工商局进行申请,虽然张小明离开了公司,但是他不是合格的申请人,如果李雷一直不配合,不让公司来申请,张小明还真的很难摆脱背锅的状态。

所以,不要轻易帮别人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不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