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帮人养卡,可能犯罪了,长点心吧

2019-07-24   赵英杰律师

还帮人养卡,可能犯罪了,长点心吧

一个偶然的机会朋友要去买车,带着我一起看车,我发现这个朋友有好几个pos机,然后玩笑的跟朋友说:“你真有钱,买新车了,还随身带着这么多的pos机,有钱人就是不一样”。

朋友说:“那有啥钱啊,我这都是银行的钱,我这都是信用卡,用pos机导出来,几个pos机帮那些需要养卡的人套现出来,我中间赚点手续费而已,我这个车也就是通过今年的手续费赚来的呢。”

原来如此啊,劝了劝这个朋友,可他说他有没有用银行一分钱,即便是有人犯罪,也是套现的人,跟他没关系;还说我是嫉妒,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自己没本事赚钱别胡说霸道。

在这里我只想把我对他说的话告诉大家,让更多人想他一样的人引以为鉴。

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是非法经营罪:(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触犯了非法经营罪一般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又规定:如果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 “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的“情节特别严重”。

所以,提醒大家,不要轻易利用自己的pos机帮别人套现,如果你即便不收取好处费、手续费,帮助他们套现的金额达到了100万,也是可能面临牢狱之灾的啊,或者说即便数额不高,仅仅套现了10万元,最终套现的人都没还上也会导致触犯刑法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