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考驾照的人越来越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也发生得越来越频繁。继而出现了很多驾车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
比如说,机动车行驶过程中,突然有行人闯了红灯,这时撞到了行人。或者也有的是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有一辆非机动车闯入,行人不小心被碰倒等等一系列的问题。
【点击下方小程序,就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哦】
那么在遇到这些问题时,我们该怎么办呢?我们一方面害怕被讹诈,一方面也害怕行人真的出事,那么现在我们具体来看一看到底该怎么办。
王某是一位司机,这天,王某正开着汽车往南边方向驶过来,王某一路心情很美好,同时也很小心翼翼,因为他知道现在交通法管理得很严格,所以他不能犯低级错误。
而正是此时,突然一辆电动车驶过来,让王某不知所措,已经紧急刹车的他还是不小心撞到了电动车车主刘某。王某赶紧下车,扶起刘某,手臂受了伤,那么,此时的王某应该负责任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在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情况下,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在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时,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换句话说,即使自己没有过错被撞了,机动车一方仍然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责任。
综上所述,机动车还是要负责任的,但是如果是非故意的话,可以减轻赔偿责任,但是始终不能不负责任,因为还是必须要给受害人一个说法。
【点击下方小程序,就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哦】
也许,你会认为这样很不合理,明明不是故意,是与自己无关的,却还要赔偿。其实,这条规定是存在它的合理性的,因为机动车在运转过程中或者高速运转过程中具有极大的危险性,所以法律对机动车主给予了更高的要求,即一定要“小心翼翼,注意安全第一。”
但事实上,在有一种情况下还是可以免赔的,那就是:如果行人是故意想要自杀,或者故意来碰瓷,的,与机动车驾驶人完全没有一点关系,那么在遇到这种情况下,只要拥有足够的证据,就可以要求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