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文帝的丰功伟绩
隋文帝把公元188年以来的州郡县三级制改成州县二级制,并且合并一些州县,裁减冗员,消除权力层叠、机构过多的弊端。隋炀帝时又改州为郡,但是仍为二级制。虽然隋朝实行的是郡(州)县二级制,但是郡数已经远远超过公元前210年时的60郡或公元2年的103郡,达到了190郡。隋廷无法同时兼顾近两百个郡级行政区,所以隋炀帝效仿汉武帝设置监察州监督各郡职务,监察州置刺史,辅官有长史、司马等。当时隋朝有冀州、兖州、青州、徐州、豫州、扬州、荆州 、梁州及雍州等监察州。郡(州)级行政区置太守,辅官有郡丞、郡尉、郡正等。在各诸侯王封国置国官,有令、大农、尉、典卫、常侍等。郡(州)之下设有县级行政区,各县置县令,辅官有县丞、县尉、县正等。县以下的基础组织是乡、里、保、邻,乡置耆老、里设里正。里正负责查核户口,收授土地,监督农业生产。五百户以上的市镇设坊,置坊正;城敦外设村,置村正,每超过一百户增设一人。
隋文帝改革地方官员任命铨叙制度:九品以上的地方官员均由吏部任免,每年考核。州县佐吏三年必须更换,不得连任,不许用当地人,必须用外地人,从而防止了地方豪强地主垄断政权,减少了官商勾结的危机,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隋朝效仿九品中正制,在行政区划上也按照各郡(州)县情况划分上上至下下九等,按照级别不同职官人数品级等都有区别。隋朝灭亡后,后继的唐朝改郡为州,并且也沿袭在州级上建立道级监察区,建立州县二级制。
行政二级制是困难的,对于秦朝来说,似乎还可以应付。随着汉族控制区域和生存区域的扩展,地域搞的越来越大,人口也越来越多,行政二级制遇到瓶颈。汉朝就遇到了这种问题,汉朝设置的州只是一种纪律监管的组织,不是真正的一级行政组织。后来到黄巾军二次起义以后,为了镇压起义的方便,州的权力大增,开始形成真正的一级行政组织。在隋朝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朝廷以下的一级地方政权数量太多,对于朝廷来说,确实是难以管理的。按照现代社会,中央政府下辖50个省级单位,是较佳选择。一旦超过一百,就不好了,对于中央集权的社会来说,就难以管理了,对于联邦体制,似乎问题不大。古代社会地方自治的水平高,政府管理的事情少,虽然信息传递慢,一般也没有什么问题。
隋朝疆域方面,在东北地区,隋朝对高句丽连年战争,边界固定在辽河一带。在北方,隋朝占领突厥汗国的河套地区,把边界扩展到五原、定襄等阴山以北之地,降服突厥启民可汗。西域地区,隋朝从突厥取得伊吾郡(今新疆哈密地区)。隋炀帝趁吐谷浑汗国被高车打败之机,攻灭吐谷浑,取得青海一带领地,于河西走廊设置鄯善(治所在今新疆若羌县)、且末(治所在今新疆且末县南)、西海(治所在今青海湖西古伏俟城)和河源(治所在今青海兴海县东南)四郡,深入青海湖及西域东部。西南地区方面,隋初本领有南中地区,在593年设南宁州总管府于味(今云南曲靖市),但数年后因爨族反抗而放弃。南方方面,605年隋朝攻灭林邑国,设置比景郡、象浦郡、海阴郡等三郡,其中海阴在西汉日南郡南,不久林邑人收复故地。早在南朝梁陈之际,南岭俚族首领冼夫人受到海南岛儋耳人的归附。由于冼夫人对隋朝的效忠,使隋朝顺利地管辖海南岛,设置珠崖郡与儋耳郡。
突厥汗国在土门可汗灭柔然后成为漠南漠北的强国,北朝各国莫不进贡突厥。583年,由于隋朝不再进贡突厥,再加上北周千金公主的请求,沙钵略可汗决定发兵南侵,史称隋与突厥之战。经过多次战役,隋文帝打败突厥,并用长孙晟计谋使突厥汗国正式分裂成东突厥与西突厥。599年东突厥启民可汗战败降隋,611年西突厥泥厥处罗可汗亦战败降隋朝,突厥的威胁暂时解除。605年隋将韦云起率突厥兵大败契丹,韦云起扬言借道去柳城与高句丽交易,率军入其境。韦云军进至距契丹大营50里处,突然发起进攻,击败契丹军。606年东突厥启民可汗入朝时,隋炀帝招集全国乐人招待他。隔年隋炀帝到榆林,令宇文恺作大帐,邀请启民可汗及契丹、奚、霫族族长参加大宴并看散乐,隋炀帝还赠送大量丝织品。隋炀帝又命宇文恺临时造出大殿,称“观风行殿”。当地外族以为是神功,每望见御营,十里外就跪伏叩头,走路不敢骑马。相对汉武帝攻击匈奴,隋朝打败突厥的速度确实较快,大家应该会有这个感慨。
隋文帝时期,已经有汉族人口近4000万,这个人口数量已经相当于汉武帝时期的人口数量了,要比汉初人口数量明显多。这个人口数量产生的综合国力已经非常大了,这导致隋朝一开始就比较强大,其强大程度,一开始就可以与汉武帝时期相比。在拥有北方养马区域的情况下,只要汉族区域得到统一,不再互相牵制力量,武力制伏蒙古高原上的游牧政权是不成问题的,是不算困难的。统一汉族区域的隋朝,并且拥有养马的区域,轻松打败突厥,看来也属于正常现象。隋末民变时,各地群豪如薛举、王世充、刘武周、梁师都、李轨、高开道等人纷纷向东突厥称臣求援,突厥协助他们叛乱以弱化隋朝。这显示,在汉族内斗的时候,突厥就显得有力量多了。
隋文帝废除北周仿照《周礼》所创立的六官制度,正式确立三省六部制。相权被分给尚书省(尚书仆射)、门下省(纳言)与内史省(内史令)三个机关,使其互相牵制,又受制于皇帝。内史省起草诏令,为决策机构,门下省职掌封驳,为审议机构,尚书省执行政令,是行政机关。另外,如果某官员有“参掌机事”称号,也是宰相之一。尚书省是行政中心,“事无不总”,下辖六部,六部的命令再交给九寺五监执行。中央监察机关是御史台,由御史大夫负责,掌管邦国刑宪典章,以肃正朝廷。而都水台掌管河道运输、管理大运河与沟渠灌溉。
尚书省主要由吏部、礼部、兵部、民部、刑部与工部等六部组成,每部又分为四司。吏部是六部之首,掌管官员选受、升迁、封赏、考绩等人事业务,对国家政治起决定作用。户部掌管户口、税收、会计等财务业务,主要维持朝廷开支。礼部掌管礼仪、祭祀、贡举等礼仪、外交业务。兵部掌管武选、勘测、将士训练、武器生产等国防业务。刑部掌管命令、刑法、徒隶、按复献禁等法务业务。工部掌管山地湖泊、农业、营建、手工业及诸司公廨纸笔墨之事等经济、后勤业务。九寺五监是中央政府的办事机关,九寺分为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与太府等;两监有国子监和将作监。寺监执行六部所下达的命令,执行完后必须“申复所司”。处理具体事务时,寺监同六部有隶属与承受的关系。
隋文帝581年命高颎(jiǒng)等人制定法律,583年又让苏威等人加以修订,完成了《开皇律》。《开皇律》以北齐《河清律》为底本、参考北周和南朝梁的律典,简化律文,博取南北法律优点而成。史称:“刑网简要,疏而不失”。《开皇律》分十二卷,500条,刑罚分为:死刑、流刑、徒刑、杖刑、笞刑五种二十等。废除了鞭刑、枭首、裂刑等酷刑,是唐代及其以后各代法典的基础。
南北朝时期为了选拔有用人才已萌生出“举明经”等科举制度,九品中正制仍然继续实施。587年隋文帝正式设立科举制度,取代九品中正制,自此选官不问门第。科举制度初期设诸州岁贡,规定各州每年向中央选送三人,参加秀才与明经科的考试,606年隋炀帝增设进士科。当时秀才试方略、进士试时务策、明经试经术,形成一套完整的国家分科选才制度。当时以明经最为高级,进士试居次。当时选士制度只称为秀才科,与唐之科举仍有一段距离。秀才科可谓科举的开端,亦为不完善的考试制度,对实际取士作用不大,但已改变了门第垄断官职的局面。
科举制度的创立是隋朝的伟大贡献,虽然后来演变成八股文等禁锢思想的形式,虽然不利于或阻碍了科学技术的发展,毕竟其综合影响更为重要,更有价值。科举制度的运行对提高官员的平均综合水平大有帮助,进而提高政府的运行质量。科举制度的运行,基本可以避免外戚专权。还可以彻底避免士族阶层的形成,进而避免汉族的阶层分裂,有利于民族凝聚力的提高。科举制度为许多有能力的人提供了一条可行的仕途道路,这有利于避免这些人铤而走险的行为,这对社会的稳定也有帮助。科举制度还为文官治国奠定制度基础,促使宋朝、明朝文官体系的形成。科举制度的运行还有利于汉族传统文化的普及,对提高国民识字率或国民文化水平,都大有帮助。科举制度的推行,主导了上层人士的思想,促使儒家思想占据上层位置,客观上可以遏制佛教等宗教的扩展,促使后来汉族人口的思想领域形成儒、释、道三家鼎立的局面,避免了汉族社会完全陷入宗教社会的可能性。
为了提升关中物资运输,隋文帝命宇文恺兴建广通渠。并以此为序幕,带动一系列修建运河的工程,最终成就了隋唐大运河。
隋文帝确立三省六部制,重整地方制度以及平定南朝陈后没收天下武器,设立科举制度以公平的选拔人才,迁移关东世族与江南世族到大兴城(唐长安),以加强控管,除了这一系列政治行动之外,在经济方面,隋文帝提倡节俭,减轻刑罚与徭赋,实行均田制、租庸调制以及人口调查以掌握赋税来源,统整货币与度量衡以整顿贸易环境。均田制和输籍之法消失了可能出现的地主阶层,农民转化成国家的编户。经过这些改革,隋前期政治、经济和社会都繁荣发展,人口处于快速增长状态,在人均赋税负担下降的情况下,政府赋税收入增长明显,长安、洛阳官仓里储粮多的达千万石,少的也有数百万石。洛阳的商业盛极一时,居住着数万家富商,经济呈现繁荣局面。史称“开皇之治”。这是太康之治后的第一个全国性的盛世,也是秦朝以来大一统朝代的第六个盛世。
隋朝与唐朝前期都采取租庸调制的税赋制度,是伴随着均田制而产生的赋税制度,这基本是对北魏赋税制度的继承,是魏孝文帝的改革成果之一,其内容是:每丁每年要向国家交纳粟二石,称为租;交纳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为调;服徭役二十天,是为正役,国家若不需要其服役,则每丁可按每天交纳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的标准,交足二十天的数额以代役,这称为庸(这开端于隋朝),也叫“输庸代役”。国家若需要其服役,每丁服役二十天外,若加役十五天,免其调,加役三十天,则租调全免。若出现水旱等严重自然灾害,农作物损失十分之四以上免租,损失十分之六以上免调,损失十分之七以上,赋役全免。我们可以看到,这个设计在均田制的基础上是顺理成章,基本是完美的。女性与未成年人是免税赋的,其中成年女性不负担税赋,应该是这个税赋体系的一个缺陷。
考虑到均田制让社会的最大财富,耕地资源国有化和不可流通,所谓的地主阶层消失,掌握不了土地财富的老年人地位下降,农村家庭的富裕程度差异缩小,而租庸调制让男性完全担负税赋,共同促使成年女性地位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