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京此前因《战狼》大火,此次在国庆档上映的《攀登者》也备受瞩目,票房一路上涨。珠穆朗玛峰(俗称珠峰)是喜马拉雅山脉的主峰,同时是世界海拔最高的山峰,中国登山队秉承“我们自己的山,自己要登上去”的信念,用青春甚至生命征服世界之巅,丈量中国高度。电影让人几次落泪,尤其是当井柏然饰演的摄影师在向世界证明中国登顶成功的摄影机和自己的生命面前选择前者的时候,把观众带入了强烈的爱国情怀和民族自豪感中久久不能平静。跳出影片,现代人结伴登山已经成为了潮流,但是如果不幸遭遇意外,应该由谁来担赔责呢?
在上诉人李宪鹏、刘可与被上诉人王玉颖、刘露霖、翟梦竹生命权纠纷案中,法院认为,一同结伴出游,虽然各参与者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对结伴爬山的风险性具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四人之间基于对风险的认识而产生结伴互助的信赖,进而结成具有一定的相互利益关系的共同体。尽管刘而耐坠崖死亡三被上诉人无过错,属意外身亡,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七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的规定,可由三被上诉人分担部分民事责任,酌情给予二上诉人适当的经济补偿,以各给付30000元为宜。
而在张燕,徐海鹏等与李洪跃,谷海峰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中,法院认为,本案死者徐某的死亡原因系其自身疾病所致,其在与本案十二名被上诉人结伴出游过程中对自身身体状况注意不够,而被上诉人等或初次认识徐某或并不了解徐某自身疾病,不能苛求被上诉人等对徐某的身体状况和可能出现的疾病所致风险承担安全注意义务,且被上诉人等在事发后及时采取了必要的求助措施,因此,本案十二名被上诉人不应对徐某死亡后果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实践中主要存在的观点就是自担风险和公平责任,如果当事人自愿置身于其觉察和了解的危险中,则不得就为此所受损失获得赔偿,但是根据案情在法律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适用过错责任又对受害人显失公平,依公平原则判令遇难同伴适当的经济补偿。最后提醒大家在祖国大好河山留下足迹固然重要,但是安全防范要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