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必须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2019-08-12   法猫猫

相信很多朋友都知道,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必须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那么问题来了,当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公司单方面决定不再续签,这个时候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一名用户找我咨询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他表示自己和公司签订的是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如今他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本来已经准备好继续与公司续签的他,突然收到了人事部门的《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顿时就搞的他有点手足无措。

先来说说我是怎么回复这个用户的,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的话,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所以公司单方面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这名用户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也有很多朋友的情况是,劳动合同到期后还继续待在工作,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理呢?

案例

许某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并没有找他续签劳动合同,而当他找领导商谈续签劳动合同的相关事宜时,总被领导以各种理由拒绝,无奈之下许某只好打消了与单位续签劳动合同的念头,继续在单位上班。

半年后,许某由于工作上的事情与领导产生了矛盾,也因为这件事许某心生了辞职的年头,这时候他突然想到自己目前还是处于未签劳动合同的状态,当下许某便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其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个月支付二倍工资。

而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依然留在单位上班的,计算二倍工资的起算之日应该是原劳动合同期满次日。最后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徐某双倍工资差额2.8万余元。

分析

如果碰到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既不续签劳动合同,也没通知终止劳动关系这种情况,我们也不用过多的担心,这个时候我们只要继续呆在公司上班就行了,这种情况下,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已经成立。

而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我们在一年内都有权利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差额,超过一年的话,法律已经认定我们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不管是什么情况,对我们劳动者都是有利的。

员工不愿续签合同,能拿经济补偿吗?

如果是员工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就要分两种情况了,第一种情况是公司愿意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却降低了原来的劳动条件,例如降低工资,这种情况下员工拒绝续签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的。

而如果是公司已经维持或提高原来劳动条件的情况下,员工依旧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话,那么这个时候公司就不用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二月的标准向员工支付,而满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同样按照一年计算,至于工作时长不满半年的,则公司只需支付员工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