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安徽3歲男童玩玩具,被母親亂棍打死,受審時母親全程微笑

2022-04-02     史家霸唱

原標題:​13年安徽3歲男童玩玩具,被母親亂棍打死,受審時母親全程微笑

《紅樓夢》中有個賈寶玉挨打的情節,賈寶玉的父親賈政覺得兒子不爭氣,沒按他期望的勤快讀書考取功名,而且成天喜歡和女兒家在一起,怎麼看都是個「酒色之徒」,便百般看不慣,一次人家來告狀,賈政便火大地拿板子狠狠痛揍了賈寶玉一頓,險些將人活活打死。

賈政這樣的父親就屬於很典型的封建大家長,容不得兒女有絲毫的違逆,自認為打罵孩子理所當然,其他人都管不著;既然兒子不好好聽話,那自己想怎麼打就怎麼打,這是教育,這是「為了他好」,正所謂打是疼,罵是愛。

實際上封建式教育對孩子的身心發展十分不利,因為孩子不是父母的所屬物,而是獨立的個體,在法律的角度,父母不能任意對孩子施加傷害,如果涉及刑事犯罪同樣要被追究責任。

2013年4月18日,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的一家超市內,店主徐某正在吃午飯,忽然一個電話打了進來,他接起電話聽對方說完話,頓時連飯也顧不上吃了,丟下碗筷就急匆匆往外面跑,電話來自他的弟媳江某,江某說孩子不好了,被她打了一頓後現在臉色明顯已經變了。

徐某趕到江某住的租房,只見3歲的侄兒浩浩滿身青紫傷痕,奄奄一息,他大驚,連忙開車將孩子送去醫院。可還沒到醫院,孩子就連哼哼的聲音都發不出了,掐人中也沒反應。送醫搶救一個多小時後,浩浩去了,他的生命永遠停在稚嫩的年紀,讓徐某和家人都悲傷不已。

想到那個將侄兒打死的女人,徐某氣不打一處來,立刻選擇報警,警方接到報案後趕往浩浩生前住過的出租屋,發現浩浩的母親江某就待在裡面,她並沒有逃跑,兒子送醫到警察上門的這段時間,江某就躲在房間裡面,誰也不知道她當時想了些什麼,到案後,江某承認自己狠狠打了浩浩。

經法醫鑑定,浩浩脾臟多發性全層挫裂,左肺、膈肌、胃壁挫傷,死亡原因系遭棍棒類打擊致脾臟破裂後大失血。這一切只因為當天他的母親下了狠手,拳打腳踢加上大棍毆打,浩浩還那么小,怎麼經受得住呢?

因為侄兒的死,大伯徐某自責愧疚心痛不已,他覺得,如果不是自己將小孩交到了江某的手中,悲劇也不會發生。

原來在案發前,江某與浩浩這對親母子的關係並不像一般的母子那般親密,反而充滿尷尬。

江某是安徽亳州利辛縣人,打死浩浩時還只是一個25歲的年輕母親。她出身農村,沒讀過多少書,文化水平不高,從小又不是在親生父母身邊長大,才二十出頭就經人介紹匆匆與浩浩的父親小徐結婚。徐家的條件比較一般,小徐又有輕微的痴呆,所以江某對婚後生活不滿意,經常跟婆家的人鬧矛盾。

2009年11月,江某生下了兒子浩浩,第一次做母親,並沒讓江某覺得有多大的喜悅,因為孩子出生後便被爺爺抱走撫養,她則長期與丈夫在外打工,一年到頭頂多零星見浩浩幾次。

浩浩打小就跟著爺爺、姑姑等人一起生活,與母親並不親近,為此江某覺得鬱悶,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好像跟她毫無關係似的,她吵了很多次,稱要親自帶浩浩,但婆家人並不同意。

浩浩的爺爺、伯伯、姑姑等人不願意讓江某夫妻帶浩浩也是有原因的,一來是因為浩浩的父親小徐比較忙,二來是浩浩的母親江某人懶脾氣又很暴躁,連親戚都打,雖然說是在外面打工,實際上她三天打魚兩天曬網,主要還是靠丈夫幹活養著,一個月大半時間都窩在屋裡吃喝看電視,將孩子交給江某,他們不能放心。

2012年下半年,浩浩的爺爺帶著孫兒到江蘇常州來和大兒子徐某一起生活,儘管徐某開的超市離江某的住處不遠,但江某一直不知道浩浩到了常州,2013年3月的一天,她到超市買東西,發現孩子,還以為是親戚家的小孩,聽徐某解釋才知道這是她自己的親兒子。

頓時,江某就吵著一定要把孩子帶走,大伯徐某本來還不同意,因為他覺得以江某的性情恐怕浩浩不能得到好的照顧,可畢竟人家是親生母親,要把孩子抱走,他也沒得說,最後只能隨江某去了,沒想到,這個決定害了浩浩,才回到江某身邊20多天,浩浩就被殘忍地打成重傷不治身亡。

原來,浩浩因為很少與母親見面,感情十分疏離,對陌生環境更是恐懼,經常會哭,江某不懂得怎麼教育孩子,孩子哭鬧,引得房東不滿,她便每每動手,不許孩子哭出聲,浩浩總挨打,更害怕這個媽媽了,有時因為挨了打鼻血流到床上,江某一見更加生氣,打得更狠,這些都導致浩浩與江某之間缺少親密溝通。

缺乏感情又沒有育兒經驗,江某對浩浩的教育方法只有無盡打罵,2013年4月18日,浩浩在家玩玩具手機,因為年紀小好奇心重,他將手機的帶子往鼻子裡塞,江某一眼看到便搶過來,告訴他不許這樣,浩浩被凶神惡煞的母親嚇到了,沒回應江某的訓斥,想到孩子這麼不聽話,連聲媽媽都不願意喊,一天天凈讓自己煩心,江某上前就舉手又開始往浩浩身上打。

浩浩被打得流鼻血,江某拿了張紙巾給他擦,本想著停手算了,跟浩浩好好說幾句話,沒想到浩浩因為畏懼母親一聲兒也不吭,江某又被惹怒了,衝動之下拿起棍子就往親生兒子身上招呼,狠狠打了多下後,見浩浩情況不對,這才慌張起來,趕緊給浩浩的伯父徐某打電話。

但為時已晚,浩浩救不過來了,江某也因為涉嫌犯罪被警方帶走。在接受訊問採訪以及庭審的過程中,江某的悔意表現得十分有限,簽字的時候還在跟人說笑,說起打死浩浩的過程也很淡定,讓觀者憤慨不已。

江某雖然沒有殺害浩浩的主觀意圖,但她作為一個有正常判斷和控制能力的成年人,應該知道拳腳和棍棒毆打會導致幼童受傷甚至產生死亡後果,卻依然狠心傷害浩浩,導致了浩浩去世,其行為已經構成了故意傷害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江某打死親生兒子,雖然有其文化水平低、教育方式簡單粗暴的無知因素,但其行為手段依然非常殘忍,造成的後果嚴重,社會影響較惡劣,應當嚴懲,經法院審理,江某犯故意傷害罪,考慮其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屬坦白,有從輕處罰情節,判處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

因為意識不到事情的嚴重性,江某被問及是否會懺悔時,竟然還面露笑容回答:「我關在裡面,每天幹活,哪有時間懺悔?」一個打死了兒子的母親這樣淡漠,未免讓旁觀者感到可怕心驚。

孩子永遠不是「屬於父母的物品」,從出生那一刻起,他們就是獨立的人,受法律保護,封建式的教育方式,只會害了孩子,影響親子關係,江某的案例就是很好的說明,希望更多父母能明白,教育並非將孩子培養成聽話的傀儡,健康的親子關係,一定是建立在互相尊重基礎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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