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廣東深山發現一野人,驗明身份後,發現是潛逃20年通緝犯

2022-10-13     史家霸唱

原標題:2011年,廣東深山發現一野人,驗明身份後,發現是潛逃20年通緝犯

「我就知道會有這天。」

落網時,鄧元(化名,案中人名使用化名)長吁短嘆,滿臉懊惱,卻又無可奈何,潛逃20年,他將自己變成了一個「野人」,與外面的繁華世界幾乎隔離,藏在深山,以為可以躲開抓捕,不料最後還是被堅持不懈的警方找到了。

與一般的逃犯不同,鄧元到案後雖然承認了自己的罪行,卻咬牙切齒地道:「我那是為民除害,他該死。」

(本文圖片均為網圖,與案無關)

深山中的野人

廣東省樂昌市的某村莊,村民們都知道附近一處叫老鼠嶺的山間有個「野人」,山間林木茂密,雜草叢生,瘴氣瀰漫,小徑曲折,即使青壯年爬到山頂也需要2小時,在現代人爭相湧向生活更便利的城市的今天,常年隱居在山間並不是一件輕鬆的事情,需要克服很多困難。

這個野人卻與眾不同。因為他常年不修邊幅,頭髮與鬍子結成一塊,幾乎遮住了半張臉,村民很難記清他的具體容貌,只能判斷他年齡大約五六十歲。一般人到這個年紀體力應該不如青年人才對,他恰好反了過來,幫人砍樹,仿佛有用不完的力氣;

每個月他都會下山一次,到村裡收大米、蔬菜和酒等必要的生活物資,擔著足足幾十斤重的東西他仍能健步如飛,上山輕輕鬆鬆,村民驚詫之餘,沒覺得這人的身份可能有問題,他們猜測「野人」是個悽苦的流浪漢,為了活下去才鍛鍊出了頑強的生存能力。

否則,誰會樂意在荒山野嶺一住就是20年,過沒電沒網,連嘮嗑的鄰居都沒有的日子?警方找到此地之前,村民完全不知,野人的真實身份竟然是潛逃20年的通緝重犯。

「野人」正是鄧元,20年來,他不敢回老家,躲在這處山中,深居簡出,靠幫人砍樹維持生計,很少跟村裡人說話,他內心藏著一個秘密,這個秘密既讓他感到痛快,又讓他備受煎熬,秘密無法跟誰傾訴,只能埋在心底。

2011年7月21日,民警突然出現在山頂,將正坐在棚屋裡百無聊賴的鄧元帶走,已61歲的鄧元才終於說出了當年他犯下的那樁血案。

20年前的罪惡

鄧元來自湖南,上個世紀80年代,鄧家辦了兩樁喜事,鄧元和李家的姑娘喜結連理,親上加親,妻子的妹妹李小蓮也嫁了他同族兄弟鄧周。與脾氣急躁的鄧元不同,鄧周生性有些懦弱,兩兄弟交好,鄧周與其他村民起衝突,挨欺負時,多是鄧元幫他出頭。

既是兄弟,又是連襟,當鄧元得知鄧周家裡居然出了那樣的事,他幾乎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

李小蓮嫁到鄧家後,對悶嘴葫蘆一般的丈夫百般看不慣,鄧周不知道怎麼討好妻子,大多數時候都沉默地聽著她數落,這更讓李小蓮不滿。同村的村民王金同卻不同,王金同不僅生得好面容,還極擅長討李小蓮的歡心,他早就對漂亮又極具風情的李小蓮生出心思,常常趁鄧周不在上門幫她幹活。

說是幫忙,實際上不過借這機會獻殷勤,李小蓮經不住誘惑,很快倒向了王金同,村子就那麼點大,這樣的事情根本就藏不住,很快村裡傳出了流言,鄧周忍不住問妻子,反而被李小蓮痛罵了一頓,他又找王金同理論,王金同不由分說將他推搡出門,根本就沒把他當回事。

受到這樣的羞辱,鄧周找鄧元哭訴了數次,鄧元為此和王金同鬧了幾場,也不知王金同私下做了些什麼,不久後,鄧元聽到一個出乎意料的消息:鄧周因為無法接受妻子出牆還與情夫聯手對他施加壓力,竟走了極端,服毒自盡了。

因為李小蓮是鄧元妻子的妹妹,他的小姨,李小蓮再怎麼犯錯,他看在妻子的份上都不可能對她怎樣,但王金同這筆帳,鄧元是記上了,他恨透了這個破壞自家兄弟家庭的第三者,總想著如何教訓他。

那邊王金同絲毫沒有危機感,得知鄧周死亡不覺得羞愧,反而開始光明正大頻頻到李小蓮家裡過夜,鄧元多次警告過王金同,王金同左耳朵進右耳朵出,我行我素,鄧元再也忍不下去了,1992年春節期間,村裡人都沉浸在過年的喜慶氛圍中,鄧元做了件大事,徹底打破鄉村的平靜。

得知王金同又去了李小蓮家後,鄧元找了個藉口將王金同騙到野外,趁他不備拿石頭猛砸過去,王金同被砸得一陣暈眩,倒地不起,鄧元上前猛擊數下致其身亡後將屍體沉到了水塘,他給妻子留了封信說自己為民除害,殺了王金同,隨後從老家逃到了廣東,隱居深山過起了野人的生活。

時隔多年仍落網

受制於當年的刑偵條件,鄧元又隱藏極深,案件遲遲未有進展,但警方一直沒有放棄追捕罪犯,這名「野人」仍於2011年落網。

鄧元犯案時剛過不惑之年,落網時卻已經是61歲的老漢,警方對其驗明身份,確認他是當年那樁血案的兇手,潛逃20年的通緝逃犯,他想起當年發生的一切仍忍不住罵王金同太缺德,間接害死了鄧周,並強調自己是為民除害。

然而,公民的生命權受法律的保護,私人無權非法剝奪他人的生命,鄧元為死去的鄧周報仇固然情有可原,卻也觸犯了法律,犯了故意殺人罪,本罪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鄧元要為此付出一定的代價。

不過刑事審判中,被害人過錯是常見的酌定量刑情節,本案被害人介入他人家庭,對鄧周百般羞辱,致其自殺身亡,婚姻家庭矛盾糾葛一定程度上刺激了鄧元犯罪,其存在過錯,對鄧元量刑或可酌情考慮。只因一樁婚外情,3個家庭破碎,鄧元逃亡多年,與親友斷聯活成了孤獨的野人,未免讓人惋惜感嘆。

(《2011年,廣東深山發現一野人,驗明身份後,發現是潛逃20年通緝犯》一文圖片為網圖,配合敘事,與案情無關;尊重原創,謝絕抄襲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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