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老闆看中美女,約定每月給16萬包養,6月後女子崩潰報警

2022-06-14     史家霸唱

原標題:深圳老闆看中美女,約定每月給16萬包養,6月後女子崩潰報警

要人敬者,必先自敬。人和商品不一樣,商品是沒有思想靈魂的死物,但人是活的,行走在世間,人都渴望得到尊重,而獲得尊重的前提之一,就是要懂得自我尊重,不先丟了原則底線,自輕自賤。

「包養」這種行為,看似各得其利,但對被包養的一方而言,無異於將自己當成商品出賣給他人,已經喪失為人的尊嚴,何況一紙包養協議,也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到最後很可能竹籃打水一場空,既得不到原先所求,又給自己的生活帶來負面影響。

關於這點,深圳女子黃某在吃過教訓後便深有感悟。黃某有著出眾的外表,人人見了都稱美女,但在感情的道路上,她卻一直不順,直到2017年遇見了男子章某,黃某才覺得自己的未來有了希望,她夢想攀上富豪從此衣食無憂,萬萬沒想到,最後的結果卻讓她追悔莫及。

當時的黃某還只有26歲,離開校園也沒多長時間,正忙著創業開店。靠自己吃飯是一件好事,問題在於創業是需要成本的,為了順利將這項事業進行下去,黃某咬咬牙到處貸款。背著債務,壓力非常大,這本來就讓黃某心焦,更雪上加霜的是,當時的男友也與她分了手。

還沒來得及看到事業的光明,情場就遭遇了重大的打擊,黃某一度很沮喪,懷疑自己是否能憑藉個人的力量持續將生意做下去。為了抒發內心的鬱悶,她便上網交友聊天,這一天無意間加到了章某,黃某頓時覺得很新奇,章某出生於1991年,與她同齡,但兩人的朋友圈動態卻像是兩個世界。

章某的動態里全是炫富,與各種富豪聚會吃飯,十分忙碌的樣子。黃某好奇對方怎麼年紀輕輕就過上了這樣好的生活,章某也並不「藏私」,見過黃某本人的照片後,便很積極地在她的動態下點贊評論,並將自己所做的生意介紹給她。

通過章某的講述,黃某得知他竟然是一名特別的「中介」,專門將年輕漂亮的女孩介紹給富豪,曾經成功幫一些女孩找到了優質對象。他的動態里直接寫著「想要天天吃山珍海味、住別墅開豪車用名牌的,就趕緊先找一個介紹人」,這個介紹人自然非他莫屬。

起初黃某也抱著懷疑的態度,難以相信以這樣的方式就能與富豪在一起,但看多了章某更新的各種「成功案例」後,她的內心動搖了,再聽章某慫恿,稱只要她願意參加面試,成為富豪的女友,就可以配房子、買車子,一個月還能拿到16萬元,更忍不住心動。

章某不遺餘力地教育她,女人就應該靠男人,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聽得多了,黃某逐漸接受了這番謬論,她之前也不是沒有認真戀愛過,結果卻什麼都沒得到,空付青春,正如章某所說,接近那些富豪,即使最後不能成功嫁入豪門,拿到一些錢財也不錯,恰好可以用來還貸,何樂而不為呢?

此時的黃某已經掉入了對方的陷阱,卻絲毫不自知,對章某拚命勸她接受包養逐漸沒有那麼排斥了,答應私下見面接受「面試」。很快,章某便給了她一個地址,黃某按照地址趕去見面,果然看到中介,這更令黃某相信事情是真:若是騙子,又怎麼敢出來相見呢?

即使章某提出來驗看身材等要求讓黃某內心有些抗拒,但想到以後就能過上理想的生活,她努力說服了自己,隨後便與章某簽下了一份自願被包養的保證書,聲明這一切都是她自己願意的,沒有任何人強迫,保證聽從安排,而且絕不會影響包養一方的家庭,否則全盤承擔法律責任。

這樣的協議自然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明確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背公序良俗,「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當時的黃某已經被即將接近富豪的激動心理沖昏頭,竟然不假思索答應章某的要求,做完這一切,她便回去等消息了,期間每次和章某溝通,章某都表示自己已經在托其他中間人找合適的人選。

章某口中的重量級中間人是一個叫做「馬哥」的男子,據他所說,這位馬哥資源廣,成功介紹多名女孩給富豪,有的女孩為表感恩十分爽快地包萬元以上紅包對他表示感謝,為了見到他,必須請吃飯拉近關係,這樣拙劣的謊言其實細想漏洞百出,但已經被假象欺騙的黃某卻依然深信不疑,不斷給章某轉錢。

本來想著投入能有回報,可章某收了錢卻遲遲沒安排她與這個所謂的中間人見面,6個月過去,富豪更是毫無蹤影,她不禁懷疑起來,此時章某的態度已經變了樣,極度敷衍,給不出合理的解釋來,意識到自己上當受騙的黃某報警,警方根據已有線索迅速抓住了這個騙子。

原來章某根本不是什麼中介,落網後,章某供述,自己曾經從事特殊行業,被人以同樣的方式騙過錢,於是學以致用,編造「富豪包養美女」的謊言專門誘騙那些形象氣質好又渴望快速獲利的女孩,黃某隻是其中一個受騙者,與他簽了「包養保證書」的女網友多達十幾人。

僅黃某一人就被章某騙走了4萬多元,根據兩高《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詐騙數額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而章某詐騙多人,數額巨大情節嚴重,按《刑法》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如果能夠積極退贓退賠,綜合考慮犯罪性質,退贓、退賠行為對損害結果所能彌補的程度,具體數額及主動程度等情況或可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無論如何,章某都要面臨法律嚴懲,而經此一事,黃某等受害者也算是受了教訓,與其將過好日子的希望寄托在他人身上,不如自己腳踏實地努力,包養這種行為,無法可依,無法保障自身權益,不過是水中月,鏡中花,無論男女都應當自尊自愛,而不是為自己的貪心輕易受騙,或者出賣自我。

(涉及隱私,當事人為化名;部分圖片源自網絡,配合敘事。溫馨提醒:尊重原創,請勿抄襲、轉載)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a58ba950766c015e302d5c91addfa8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