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湖北一風流女子野外偷歡,路人要求加入,最終引發血案

2022-08-24     史家霸唱

原標題:案件:湖北一風流女子野外偷歡,路人要求加入,最終引發血案

「法律是顯露的道德,道德是隱藏的法律」,社會生活中,一些事該不該做,其實用不上法律來判斷,單從道德層面,人也明白它是錯誤的,比如婚外情。司法案件中無數民事糾紛乃至刑事案件都因不道德的情感關係而起,可惜許多人明白歸明白,真做起來仍會越過底線。

2012年湖北就發生了一例風流女子野外偷情,意外被路人撞見、路人要求加入引發的血案。說來荒唐而不可思議,卻又真實地上演了,讓人感嘆私情如火,稍不留意便會焚身。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李岩鳳是個普通的農婦,文化水平不高,嫁到湖北某地的農村之後,長期過著獨守空房的生活,她的丈夫為了生計常年在外打工,逢年過節才回家,李岩鳳起初還能耐住寂寞,但隨著時間推移,一些事悄悄起了變化。

公婆對這個兒媳頗為挑剔,看不慣李岩鳳打麻將的愛好,常常說她幾句,李岩鳳覺得十分委屈,她一天到晚幹家務累得慌,難道還不許放鬆下?再說她也沒為這個輸多少錢,丈夫老不在身邊,她總得找點樂子打發辰光。

公婆越念叨,李岩鳳越喜歡往麻將桌上跑,正因為愛打麻將,李岩鳳與隔壁村的村民劉鐵金熟悉起來。劉鐵金也好搓麻,為這事沒少被媳婦念叨,與李岩鳳通過打麻將認識後,他逐漸生出不該有的心思,時不時買點小禮物私下獻殷勤,一有時間便主動打電話約李岩鳳出去。

李岩鳳不是未知世事的小姑娘,哪能不明白劉鐵金的意思,一邊有婦,一邊有夫,兩人仍是在相處中產生了感情,走到一起,私下常來常往,只瞞著各自的丈夫和妻子。李岩鳳並不想讓這段婚外情破壞自己家庭,於是為了確保不被人知,常常與劉鐵金夜晚約到野外去見面。

常在河邊走,要不濕鞋太難。這樁當事人自以為私密的不道德關係,終究釀成慘禍。

2012年4月7日晚上,李岩鳳的鄰居聽見她家傳來不尋常的動靜,還以為隔壁進賊,跳起來拿了根棍子便想去幫忙,沒想到卻見李岩鳳慌慌張張地拖著行李箱,跟劉鐵金一起離開。

鄰居心裡犯嘀咕,不好管人家裡的那點事,只好又回去睡了,誰知第二天起床,他便聽說村裡出了大事,村邊頭的玉米地里驚現一具男屍,經屍檢頸部有明顯勒痕,死於機械性窒息。

男屍身份不難確定,是一個叫楊雲生的村民。楊雲生在村裡除了有好色名頭,行事不大穩便外,倒沒聽說他跟誰有深仇大恨,要被人以這麼殘忍的方式勒殺。隨後警方的調查結果讓村民們大吃一驚,此案竟然是李岩鳳和劉鐵金共同犯下。

在楊雲生的屍體旁邊,有一條絲巾,像是嫌疑人匆忙間落下的,這絲巾,李岩鳳的鄰居和公婆都認得,不就是她丈夫送的麼?李岩鳳常常戴著,很容易辨認,再加上案發後她便從村裡消失,結合前一晚鄰居目睹李岩鳳與情人私奔的場景,其嫌疑很大。

循著已有線索,警方對李岩鳳和劉鐵金展開抓捕,最終二人在去往外地的火車上落網,到案後,承認了合力殺死楊雲生的犯罪事實。

原來楊雲生與劉鐵金向來就不對付,4月7日那晚,楊雲生恰好捏住了劉鐵金的一個把柄。

當晚,劉鐵金早已與李岩鳳約好了要去玉米地里私會,沒想到見面後兩人正忙著,忽然一道手電筒的光照過來,將兩人照了個無處躲藏,又羞又窘。

拿手電筒的是楊雲生,當晚他在別家喝了酒,玩得比較晚,回家恰好路過這,聽見異常的聲響,悄悄靠近,撞破了私情。

楊雲生沒想過非禮勿視,反而趁李岩鳳和劉鐵金慌亂之際拍下照片,晃著手機問李岩鳳這事怎麼辦:「你老公要是知道了,你倆就完了!」

李岩鳳大驚,不由得看向劉鐵金,劉鐵金冷靜些,趕緊拿了點錢出來塞到楊雲生手裡,求他保密,誰知楊雲生見老對頭難得在他面前心虛,越發得意起來,竟繼續提要求:「要我保密沒問題,但得讓我也加入試試,不然我就把照片傳給大夥瞧,看你們倆還有什麼臉見人!」

聽到這話李岩鳳快崩潰了,劉鐵金也面露不滿,他暫且穩住楊雲生,悄悄將李岩鳳拉到一邊商量:一不做二不休,索性把楊雲生解決了,兩人的事就不會有人知道了。

李岩鳳也是心慌加上鬼使神差,竟同意了這個辦法,楊雲生見他們嘴上答應了要求,頓時樂開花,忙不迭開始解衣服,沒想到劉鐵生趁他不防備將皮帶套在他脖子上,李岩鳳又從旁幫忙按住了他的手.....楊雲生掙扎了一會便沒了動靜,李岩鳳與劉鐵金匆忙回家收拾東西逃離。

落網後的兩人後悔不迭,稱不該一時衝動,害了人也害了各自的家庭。

事已至此,說後悔太晚了,李岩鳳與劉鐵金合謀殺死楊雲生,屬於共同犯罪,對於共同犯罪的,依《刑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兩人互相配合積極追求楊雲生死亡的犯罪結果,均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劉鐵金和李岩鳳的婚外私情不道德但不涉及違法,原本性質沒那麼嚴重,但因為私情被撞破,楊雲生提出加入要求,兩人共謀合力將其殺死,一下便從不道德上升到了犯罪。

2012年10月16日,經法院審理,二被告因犯故意殺人罪,均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段不正當的私情讓當事人都付出了意想不到的代價,如果雙方都能拒絕不道德的關係,這起荒唐刑案又怎會上演呢?人應該明白,法律的事後他律,永遠不及道德的事先自律。

(《案件:湖北一風流女子野外偷情,路人要求加入,最終引發血案》一文所有圖片源自網絡,僅配合敘事,侵刪;尊重原創,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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