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0歲老太餓死家中,半個月後才發現,5個兒子3個被判刑

2022-04-15     史家霸唱

原標題:北京80歲老太餓死家中,半個月後才發現,5個兒子3個被判刑

選對象的時候,很多人都會留神考察對方是否孝順父母,為什麼呢?

因為「百善孝為先」,如果一個人懂得孝順父母,必定也懂得付出要給回報,懂得尊重、感恩,具備一定的共情能力,明白責任為何物,可以設身處地替身邊人著想,與這樣的人相處並組建家庭,風險沒有那麼大。

反之,假若他或她自己對孝順不上心,卻要求對象好好孝順自己的父母,這個人多半自私自利,滿腦子都是精明算計,只顧自己的利益不顧他人感受。

在父母已經盡了撫養義務的前提下,子女不能予以回報,反而忽視、遺棄甚至虐待,不光要受道德譴責,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2009年4月9日,家住北京市通州區張辛莊村80歲的老太太柴玉吉被人發現孤零零地死在家中,聽說老人家死了,而且還是活活餓死的,村民們都很震驚,也很憤怒,老人並不是無兒無女,相反,她可是生了5個兒子,都說「養兒防老」,為什么兒子們讓她餓死在家中?

發現柴玉吉屍體的人是孫子,如果不是孫子來給奶奶送飯,恐怕柴玉吉老人的屍體還要繼續在老宅中躺著無人管。

警方接到報案後迅速趕來調查,經法醫鑑定結論為未見致死性疾病,不排除重度營養不良致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也就是說柴玉吉老人是餓亡的,雖然屍體4月才被發現,但根據屍檢結果,老人應當是2009年3月25日左右斷氣。

這無疑是人間慘劇,人們在憤怒的同時,也將疑惑的眼神投向了老人的兒子,他們個個有手有腳具備贍養老母親的能力,怎麼就讓80歲的老母親如此悽慘死去呢?

隨著調查深入,慘劇背後的真相逐漸被揭開......

柴玉吉老人年輕時是大戶人家的閨女,長大後嫁到了北京的程家,和丈夫生下5個兒子,那時候,人們思想還比較傳統,普遍覺得生兒子比生女兒好,有了兒子晚年才有依靠,才算長臉,因此柴玉吉老人也很高興,在饑荒的年代,她寧可自己餓肚子也要想盡辦法給孩子們吃飽穿暖。

在她的撫育之下,5個兒子都健康長大成人,其中老五是最孝順父母的,老大和老四就沒那麼純孝了,「知子莫若父」,柴玉吉老人的丈夫對這一點非常清楚,因此1982年他患上惡疾時便開始思考家中5間房屋的歸屬問題,父母在,兒子們還能夠保持點和諧,要是自己去世,他們肯定吵得不可開交!

於是,柴玉吉老人的丈夫將兒子們叫到跟前,讓他們簽下協議,約定自己走後由老五負責贍養母親柴玉吉,母親去世後,5間老宅就歸老五,其他家產兄弟5人平分。

從老大到老四都很樂意不用承擔贍養義務,既然老五願意贍養,那老宅就歸他算了,本來這安排對柴玉吉老人也好,至少可以保障她的晚年生活,可人算不如天算,老伴費盡心思為她籌謀,意外還是發生,2006年,老五竟然因病也隨父親一併去了。

老大和老三覺得,既然老五走了,那就由老五的媳婦繼續贍養母親,老宅也歸她,可老二老四反對,他們認為弟媳是外人,要是她改嫁的話等於肥水流去了外人的田,兄弟幾個吵嚷不休,吵著吵著還打了起來,還是柴玉吉老人呵斥了幾句,出面主持將房子給老五媳婦,讓她來養自己,4兄弟才暫時安靜了下來。

老五媳婦願意贍養婆婆,但她平時既要上班又要管孩子,還要操心老人,總忙不過來,2007年下半年的一天,柴玉吉老人不小心摔傷了,4兄弟本來就盯著母親養老金存摺以及房產歸屬,這下找到了理由讓她交出房產證來,老五媳婦沒法跟4個大男人爭搶,只好交給他們。

房產證是拿到手了,家產怎麼分卻爭執不斷,最後在村委會協調下4兄弟達成一致,4人輪流贍養母親,每人每次贍養三個月,到期交接,輪到誰贍養房產證就歸誰保管,誰也不許吵。

就這樣,贍養輪班開始了,4兄弟主要盯著房產的事,對贍養不那麼上心,為房產糾紛關係鬧僵,每次交接還要村委會打電話幫他們聯繫。這種輪班很快出了事,2008年12月,輪到老大接替老四了,老四卻不想交出房產證,和老大產生矛盾,另外兩兄弟也不可避免摻和進來,大打出手。

結果老大被老二打傷住進了醫院,這下誰來贍養老母親呢?經村委會調解之後決定由老二先代老大贍養,轉眼時間到了2009年3月12日,老二的贍養期還有2天就結束了,他隨即給村委會打了電話,按照老二的說法,交接已經好了,之後他看到過老三媳婦去給母親送飯。

但老三媳婦卻否認了此事,稱從未接到老二說要交接的消息,村委會也事忙,每天要接無數電話,已經記不清老二到底有沒有打過電話,總之3月14日那天老二將門鎖上後走了,老三和老大都沒有來看一看母親,老三認為,按照贍養協議老二應該再贍養三個月,他沒管。

沒幾天,有鄰居聽到柴玉吉老人在院內喊老伴的名字,哭訴說沒人管她了。

21號那天,又有鄰居發現老太太從家裡爬了出來,沿著小巷子,爬到了死去的老五家門口。

鄰居們都知道程家4個兒子輪流養母親的事,也知道4兄弟有糾紛矛盾,不想多摻和他們之間的事,免得惹麻煩,誤以為老人只是傷心才爬出來的鄰居將老人抬回了家,放到床上,沒有及時聯繫上老人的兒子,此後柴玉吉老人因為無人來送飯照顧,生命逐漸地流失,孤零零地死在了屋中,屋子破舊髒亂,卻還整整齊齊擺著兒子與孫子的照片......

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遺棄罪】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柴玉吉老人作為4兄弟的親生母親,含辛茹苦地將兒子們拉扯長大,她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幾經盡到了,兒子們成年後當然應該盡贍養義務,除法定事由外,不得以任何藉口推諉逃避,老人家年紀大了,失去勞動能力,患病體弱,正是需要兒子們床前侍奉、照料關懷的時候。

可這幾個兄弟倒好,為了家產鬧得翻天,把家產放在了孝道之前,竟然任由老人家在老宅中孤獨生活,懶得主動去探望,以至於老人長期吃不飽活活餓亡,老二是未確認交接就離開母親,老三對贍養交接事宜不聞不問,怠於履行贍養義務;

老大此前由老二先代為贍養了母親三個月,本來應該主動想到接過贍養任務,卻採取了逃避態度,不管不理,3兄弟的行為均已經構成遺棄罪,只有老四因為案發時還沒有輪到他去贍養,從法理上說老人餓亡的後果,與其行為沒有直接的關聯,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經法院審理,老大程一民構成遺棄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半;老二程一田構成遺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老三程一平也構成遺棄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但凡老母親挨餓期間,幾個兒子有一個能去看情況,給老人家一口飯吃,及時送醫,柴玉吉老人也不會如此悽慘地死去,她養育了5個兒子,兒子們卻為家產忽視了對母親的主動關心照顧,令人心寒。重視利益多過重視孝道的人,還能稱之為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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