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棍闖入兒媳房間,兒媳反擊將其打死,正當防衛or防衛過當?

2022-04-11     史家霸唱

原標題:男子持棍闖入兒媳房間,兒媳反擊將其打死,正當防衛or防衛過當?

老話講「福禍無門,惟人自召」,排除掉意外因素,人這輩子的禍福際遇,樁樁件件都與自己的行為有關。

處在什麼樣的位置上,就做適合這個位置的事,負應負的責任,不要輕易放縱內心深處不道德、不法的陰暗罪惡念頭,否則禍事找上門來的時候,後悔也來不及了。

《紅樓夢》里有個公公與兒媳發展不倫關係的例子,賈珍,賈氏家族的族長,貪戀兒媳秦可卿的美色與風情,強行爬灰。賈珍帶壞整個家族的風氣,富貴熏天、鐘鳴鼎食的賈家因為子孫的放縱墮落一步步走向了敗亡,自取其禍。

無獨有偶,今天我們介紹的這樁刑事案件也是因一名男子對兒媳的不軌行為而起,案件的經過和最終的判決結果,都很值得說道說道。

案情經過

事發四川宜賓,女子張某,案發時40多歲。張某是個典型農村留守婦女,和丈夫育有1子2女,由於丈夫常年帶著大女兒在外面打工的緣故,平時在家的人只有張某、公公和小女兒以及兒子,因為張某的婆婆早年去世了。

公公是鰥夫,名聲又不太好,多次因嫖娼受到行政處罰,因此張某對公公是懷有一定警惕心的,畢竟孩子們讀書住校,周末才會回家,公公有很多與她單獨相處的機會,有道是不怕一萬,就怕萬一,若是公公起了色心呢?

張某這麼想並非沒道理,因為她的公公的確是個沒什麼節操的人,一天晚上張某的兩個孩子回了家,孩子們睡著之後,張某穿著睡衣坐在屋裡看電視。突然間,她察覺好像有一道視線落在自己身上,往窗戶一看,只見一個人影在窗邊鬼鬼祟祟的,似乎正偷窺她,張某大喊一聲,嚇退了對方。

2個小時後,張某看完電視洗漱收拾完畢,走進臥室準備熄燈睡覺了。睡之前她下意識看了眼窗戶,結果又發現窗外有人影晃悠,張某也並不是膽小怕事的弱女子,她隨手撿起塊石頭就往外面砸去,隨後關了燈,躲在了被子裡。

張某是想觀察一下對方還有沒有反應再決定睡不睡覺,但這一晚她註定是睡不著了,因為沒半晌她就聽到了公公一邊叫罵一邊敲門的聲音,張某打開門,發現公公拿著根木棍似乎準備教訓她,兩人吵起來,張某這才知道,當晚一直在窗外偷窺她的人竟然就是公公。

她也十分羞惱,見公公拿著木棍就要朝自己身上打,第一反應就是也撿起角落的一根木棍防衛,躲過對方的襲擊後,直接揮棒往他頭上一砸。張某的公公被砸了個踉蹌,倒在地上,頭正好磕到了台階,導致流血不止,不要說繼續毆打兒媳了,連站起來的力氣都沒了,張某見狀趕緊叫來鄰居幫忙送醫,又報了警。

最終,張某的公公因顱腦損傷死亡,張某因此被警方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那麼大家認為張某需要負刑事責任嗎?張某的行為算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呢?

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而防衛過當並不是一個具體的獨立的罪名,它是表明防衛行為的性質,屬於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沒有「防衛過當罪」之說,必須要與具體的罪名結合,才使用這個處理。

也就是說,防衛過當構成什麼犯罪,就認定什麼犯罪,至於防衛有沒有過當,在實踐中應當結合具體的案情、當事人實施防衛時所處的情境、不法侵害的進行情節來加以判斷,在本案中,張某的公公偷窺在先,但這是張某到案之後的說法,她公公已經開不了口了。

不過案發後鄰居親友們知道張某打死公公,都表示偷窺行為很可能存在。張某的丈夫以及其公公的親人對她的行為表示諒解,再加上其公公確實多次嫖娼,在男女之事上不檢點,風評極差,基本可以認為偷窺的情節存在,其偷窺行為嚴格來說也是對張某權利的侵犯。

當時張某喊叫和扔石頭,沒有導致嚴重的後果,還不需要法律的介入,但公公叫罵敲門闖入她的臥室想毆打教訓她時,可以認為他在製造不法侵害,對張某的人身安全形成威脅,按常情判斷,此時張某躲避並拿起木棍反擊應該具備防衛的性質。

而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有個限度的區別,超過限度,防衛性質可以作為減輕或者免除刑罰的情節但不代表一定不需要負刑事責任,張某的公公沒有要致死兒媳的故意,張某拿木棍直接往公公的頭上猛擊,導致其死亡,因此法院認為超過了必要限度,屬於防衛過當。

張某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由於她為了防衛公公才反擊,案發後主動將其送醫救治並報警,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又取得了被害人家屬一致諒解,因此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這個量刑結果還能接受,5年內張某沒犯事,不用坐牢了,可能法院是認為張某明知猛擊公公頭部會導致其受傷甚至死亡才如此判決。

根據日常的經驗,從情理的角度,我們將自己代入張某的角色:公公不軌在先,作為一個女子,先是被其偷窺,而後又要遭到對方毆打,你反不反擊?肯定是要反擊,只是反擊直接打到對方頭部,這算是無意還是故意,事先知不知道會造成嚴重後果,只能根據主觀來判斷。

所以這個案子一定會有爭議,有人會認為是正當防衛,也有人會認為是防衛過當,對此,你怎麼看呢?

(涉及隱私,當事人均為化名;圖片源自網絡,配合敘事。本文系原創,禁止轉載、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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