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六旬老漢昏死在出租屋床上,失足女:他太興奮了

2022-07-01     史家霸唱

原標題:2012年,浙江六旬老漢昏死在出租屋床上,失足女:他太興奮了

人這輩子活在世上,別的不圖,起碼要圖個「體面」。這份體面並非來自外貌穿著、財富地位,而是對一些社會基本原則的遵守,人類社會和動物世界的不同,就在於前者以文明搭建秩序,但後者,只憑原始慾望衝動,為慾望丟了為人體面,就難免鬧出荒唐事。

2013年浙江湖州德清縣發生了一樁奇特的案件,案件中的雙方做事都很不體面,最終的結果自然也體面不到哪去,事情要從一位老太太報案開始說起,2012年11月,家住德清縣的黃老太太滿臉焦急地到派出所報案稱,她的老伴黃某已經很多天沒回來了。

一個年已六旬的老頭,平時活動範圍非常有限,又不出遠門打工,除了在家帶孫兒就是出門遛彎、跟東家嘮嗑上西家吃飯,每晚都要回家睡的,怎麼會莫名其妙一連失蹤好些天,家人完全聯繫不上呢?除非他遇到了什麼意外,甚至遭遇不測。

黃某的老伴、兒孫都有種不祥的預感,這種預感隨著警方調查深入,逐漸得到了驗證。警方對失蹤的黃某人際關係、日常活動區域以及平時的愛好進行大致了解後,得知黃某雖然年紀大了,但居然還熱衷找見不得光的服務,一些知道情況的鄰居,私底下都覺得他為老不尊。

他最後一次出門就沒跟家裡人打招呼,不排除又是去找服務。警方查看了黃某家附近道路的監控,發現黃某失蹤前走的方向就是老熟人家的方向——那是女子陳某一家住著的出租屋。

陳某私下做一些非法交易,鄰居也風聞過,但也只是風聞,沒什麼實際證據,不過,警方倒是發現陳某以前就做過失足女,因此受到了公安機關的行政處罰,黃某失蹤前,常有人看到他去陳某的家,那麼黃某的失蹤,會不會跟陳某有關呢?

陳某,湖北人,和丈夫兒子一起到浙江這邊來務工,實際上務工的只有她丈夫和兒子,陳某平時不工作,無所事事,可她似乎從不缺錢花,常有人看到不同的男子出入她家,陳某從事賣Y的可能性很大,更可疑的是警方到陳某家附近查監控後,陳某和她丈夫李某、兒子小李居然連夜搬走了。

在掌握了足夠的證據之後,警方將逃到湖北的陳某一家悉數抓獲歸案,並找到了失蹤的黃某屍體。黃某已經被這家人裝進蛇皮袋墜石沉河,但屍檢結果顯示,黃某並非遭外力打擊之類他殺行為致死,而是因自身心臟病致心源性猝死的,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到案後,陳某一家如實供述了事情的經過。

原來,陳某嫁給李某之前就做過出賣自己的事情,與李某結婚後很長一段時間不再接觸,但自從到了浙江,每天丈夫和兒子忙打工,陳某百般無聊,見家裡經濟困難,萌生了再做老本行的念頭,按理說作為丈夫,李某應該反對的,可他也很貪財,為了多得些錢,寧肯放棄體面,於是支持妻子。

至於他們的兒子小李,向來沒法左右父母的想法,只得隨他們去了。就這樣,陳某開始悄悄招攬生意,黃某就經常到她家來交易,彼此很熟悉,2012年11月14日,黃某如常到了陳某家,不料這次出了意外,陳某此前不知道黃某有心臟病,黃某則是明知自己心臟不好還胡來,結果因為興奮過度,竟然猝死倒下了。

見黃某死在了自家的床上,陳某嚇得立刻打電話把丈夫和兒子叫回來商量辦法,兒子小李見狀又氣又急,一邊數落父母不該做這些荒唐事,一邊建議報警,可李某死活不同意,他認為如此一來,大家就會知道他的妻子從事非法服務,議論紛紛,那他作為男人的面子往哪擱?

再說了,這種事情畢竟不體面,萬一黃某的家屬上門找事,可就麻煩了。在同意妻子從事違法服務的時候,李某沒想過體面的事,這會兒反倒開始顧忌體面,邏輯未免有些荒唐,邏輯荒唐,做事自然也荒唐,李某不允許報警,而是拉著兒子趁夜色騎摩托車帶著屍體出門,將黃某的屍體拋到了山間草叢。

3天之後,由於擔心拋得還不夠隱蔽,李某與陳某商量一番,再次去到山間,將屍體裝進蛇皮袋,再放上兩塊大石頭,紮緊了袋口拋入河中,看著袋子墜了下去,這才放心回家。沒想到,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一家3口拋屍涉嫌侮辱屍體的行為還是在警方的追查下無所遁形。

《刑法》第三百零二條規定: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故意殺人的刑事案件中,罪犯常有拋屍甚至肢解行為,但並不一概以侮辱屍體論,因為很多情況下,其分屍行為與故意殺人行為屬於同一犯意支配下的行為,其目的是為掩蓋殺人罪證;不涉及殺人但侮辱屍體的,並不以公然為必要,可以是暴力行為也可以是非暴力行為:

常見情形有在被害人已經死亡的前提下,對屍體的整體或部分進行物理、化學性的破壞、損毀甚至猥褻、採用悖逆傳統葬俗或宗教葬習的方法來掩埋、處理屍體,以刺激死者親友感情有傷社會風化的方法處理或者不法處理屍體。

本案中陳某一家人先將黃某拋屍草叢,使其裸露不掩埋,後又裝袋沉河,屬故意犯罪,同時侵害了死者的人格尊嚴和社會秩序,踐踏了遺屬乃至公眾對屍體、屍骨、骨灰的虔敬感情。

雖然黃某生前與陳某的交易明顯違法,也存在不當,但法律保護他的基本權益,包括死後的尊嚴體面,黃某的行為違法,陳某一家人的行為就是犯罪了,法院審理本案,因犯侮辱屍體罪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其丈夫李某獲刑一年,兒子小李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

經此一事,陳某一家算是徹底沒了體面,不僅要受到法律制裁,還要遭人恥笑。黃某也差不多,他在本案中是受害的一方,卻為那點見不得光的慾望,不顧自身患病,非法交易,以致身後事也鬧得不體面,可謂種了苦因得苦果。

人要留住體面就需遵守社會的規範,以道德自律,不要因為無知或貪婪去輕易觸及法律的底線,否則後果無法預料不說,還會導致私人名譽尊嚴的喪失,須知,人格尊嚴、為人的里子和面子,都是自己給的。

(涉及隱私,當事人為化名;圖片源自網絡,配合敘事。溫馨提醒:尊重原創,請勿抄襲、轉載)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1c069341e8e83f630ead92e9670593c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