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思想延續千年,直到今天還根植在一些人心中。如果男人主內注重家庭,經濟收入比不上女方,仿佛就成了一種恥辱;
與之相對的,傳統認為女人柔弱不可成大事,只能在家打理家務而不是出去拋頭露面,更不能在經濟方面強過男子,否則荒唐。
現代社會,這類思想早應該被摒棄,無論男女,都可以事業與家庭兩手抓,夫和妻的地位平等,都需要肩負起對家的責任,沒有因為性別不同,誰就必須承擔特定的責任之說,更何況責任感這種東西,跟性別沒有必然聯繫。
2011年廣東發生一樁殺妻案,兇手的動機便讓人感到很不可思議,可以說任何一個思維邏輯正常的人類,都無法理解他出於那樣的緣由,就將最親密的妻子殺害——毫無責任感的丈夫,殺死了辛苦撐起整個家的妻子,究竟為何呢?
2011年3月19日,廣東英德警方接到一名男子的報案,男子說他的嬸嬸譚某已經失蹤半個多月了,家裡一直沒人,去她打工的工廠問,同事說,她這陣子沒去上班;鄰居親友都覺得奇怪,要知道,譚某平時活動範圍小,周一到周五去工作,周六周日就在家裡種地,不可能憑空失蹤,完全聯繫不上。
譚某在鄰里親友之間得到的評價非常高,她與丈夫徐某結婚多年,丈夫不爭氣,全靠她打工種地維持生計將一兒一女撫養大,徐某反倒整天在家閒著,無所事事,整天串門打牌、跟鄰居喝茶聊天。報警的人正是徐某侄子,他表示,嬸嬸失蹤後家裡人都很著急,四處尋找,唯獨徐某毫不擔心。
誰問起來,他都說妻子外出打工了,侄子覺得徐某是在撒謊掩飾什麼,他懷疑嬸嬸被叔叔怎樣了,便報警處理。警方接到報案趕來調查,很快便查清真相,徐某家中竟有多達21處血跡,一間偏房被人上了三道鎖,警方破鎖進去聞到一陣血腥味道,更發現房中的土地明顯被翻動過。
眼見罪惡就要暴露了,譚某的丈夫徐某身體顫抖起來,再無法強裝鎮定,他交代是自己殺死妻子譚某並用稻穀袋子將屍體裝好埋在這間屋裡,上好鎖,之後繼續若無其事般,整天和鄰居吃吃玩玩。
兇案發生於2月27日晚,也就是說譚某已經遇害好一段時間了,這段時間內其他人都為她失蹤著急,除了徐某。
在有關證據佐證下,徐某被確認為本案的真兇,可他的作案動機是什麼?鄰居親友都向警方反映,雖然徐某是個男人,但實際上他們這個家裡僅靠譚某支撐,是譚某掙錢種地養著不出去工作的丈夫,讓他衣食無憂,每天過得閒適舒心,惹人羨慕,他們想不通徐某出於什麼原因害死她。
而徐某落網後,便交代了自己殺妻的原因。原來,譚某和徐某算是「青梅竹馬」,從小一塊長大,十四五歲的時候,兩家人便為他們定親。結婚近20年,他們有了一兒一女,案發時都已經成人,可與一般家庭不同,用民間流行的話說,徐某是個軟飯男,要靠妻子供吃穿。
早年有了孩子,夫妻倆便要為孩子考慮,要多掙錢,偏偏徐某不切實際,妄想通過賭博發大財,結果輸了無數,背上債務,把妻子打工的收入都賠進去了;即使這樣譚某也念著青梅竹馬的情分,沒跟他離婚,而是辛苦掙錢維持家計,勸他收手,徐某的確收手了,不再賭博。
可他依然幻想要一夜暴富,為此做起了販賣假鈔的事,數額還不小,這可是犯罪行為,《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款有著明確的規定,出售、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運輸,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出售、購買、運輸假幣數額特別巨大的甚至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徐某涉案數額達到犯罪標準,為此被判刑入獄,坐了幾年牢才放出來,出獄後他就不工作了,在家裡閒吃閒玩,懶得出去打工賺錢,妻子則一邊賺錢還債一邊養孩子,她不介意丈夫閒著,因為他不折騰家裡反而安寧些。
徐某一邊享受著妻子的供養,一邊又覺得妻子讓他丟了臉,自古男主外女主內,妻子掙錢養他,讓他成了個軟飯男,他面子往哪兒擱?自覺抬不起頭的徐某沒去找份工作改變別人對他的看法,反而將怨氣都撒在譚某身上,在他看來,妻子這麼能幹,顯得他很沒用,他過得不開心,壓力很大。
2011年2月27日晚,譚某下班回到家已經11點多,但她還要求過夫妻生活,徐某因為「壓力大」而拒絕,他表示自己被人議論是軟飯男而不高興,沒有心情,面對妻子提出「無理要求」,徐某便怒而用殺豬刀將其殺死,發泄內心的鬱氣——無論怎麼訊問,他都是這般說辭。
動機不影響犯罪事實的成立,徐某與被害人譚某系夫妻關係,並無大的矛盾,相反是妻子譚某一直掙錢供養他,徐某視夫妻恩情與家庭倫理道德、法律如無物,僅為瑣碎糾紛便將其殺害、掩埋,意圖逃避法律的制裁,作案手段殘忍,犯罪動機卑劣,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故意殺人罪。
根據《刑法》的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從徐某的犯罪情節來看,其所犯的罪行特別嚴重,區別於一般因婚姻家庭矛盾引發的故意殺人案件,依法應嚴懲,徐某和譚某的一雙子女也表示了不諒解,因此最後徐某被判處死刑的可能性極大。
在「男主外女主內」的思想影響下,徐某認為妻子主外養著他是一種恥辱,因而殺妻,可他從不反省自己是否盡到了一個丈夫和一個父親的責任,將所有責任都推到妻子頭上,這樣的人無論性別為何都是人類社會的恥辱,根源在他本身,最後受到法律懲處,也是自作自受。
(涉及隱私,當事人為化名;部分圖片源自網絡,配合敘事。尊重原創,請勿抄襲、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