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胎」不再是生育自由的權利,那些被拒絕的女性,都怎麼樣了?

2022-07-17     孕育島

原標題:「墮胎」不再是生育自由的權利,那些被拒絕的女性,都怎麼樣了?

如今,人們凡事都講究「人權和自由」。尤其在自由上,大眾被賦予了更多可以自行支配的權利,像戀愛自由、結婚自由、生娃自由,甚至在「墮胎」上,也完全憑藉個人的意願。

這也就導致了現在有越來越多的女性不重視避孕,而意外懷孕後直接選擇流產,讓很多無辜的生命無法降生到這個世界上。

「墮胎」自由作為女性的權利,是利大還是弊大?

雖然如今人們的思想不似從前那般封建,但在一些問題上還是有執念的。男性在尋找伴侶的時候,可以接受女孩有戀愛,乃至同居的經歷,但一旦涉及到懷孕或者「墮胎」的經歷,就會開始猶豫不決。

看得出來,即使在現代,那些「墮過胎」的女生仍然會被異樣的眼光看待,甚至還會和女孩子的品性關聯在一起。但實際上,「墮胎」這件事,根本就說明不了什麼問題。

在很多人心目中,「墮胎」是不允許發生的,這樣不僅是對生命的不尊重,更是逃避責任的做法,尤其對於那些孕周較大的孕婦來說,墮胎更是不亞於一隻腳踏進了鬼門關。

但從另一個方面考慮,「墮胎」並非全是壞的影響。當胎兒被檢查出有畸形,或者是女性是在被強暴的條件下意外懷孕,又或者是女性年紀太小,無法撫養下一代時,這些情況下,如果只從人道主義來看,強行把孩子留下,難道就是正確的了?

所以說,「墮胎」雖然不被提倡,但也不能完全反對,究竟要如何選擇,還是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判斷。

無法做到兩全其美,「墮胎」更多是傷害性最少的選擇

生活中,我們對於那些「墮胎」的女性常常是不理解,畢竟是自己的親生骨肉,怎麼就能忍心打掉呢?不過任何情感在抒發的時候,都是有前提條件的,「胎兒的去留」同樣也是。

糰子媽的一個朋友,和前男友分手不到一個月,發現自己懷孕了,但當她告訴前男友這個消息時,得到的只有一句道歉,單憑她自己的經濟情況,是無法負擔起這個孩子的,無奈她只能選擇「墮胎」。

作為新時代的女性,朋友自然知道墮胎對身體的危害,也明白之後自己會有較長時間的心理壓力和陰影,但相比這些,獨自孕育和撫養孩子對自己的傷害似乎更大。

既然無論怎麼選擇都會對自己有傷害,那麼為什麼不選擇對自己傷害最輕的那一個呢?畢竟在不能保證兩全其美的情況下,人的本能也會傾向於「傷害最小化」。

那些被拒絕「墮胎」的女性,後來都怎麼樣了?

女性想要孩子的理由有很多,同理想「墮胎」的原因也是多種多樣。總結起來大概是出於以下幾個方面:經濟因素、時機不對、伴侶問題、影響人生未來規劃、健康問題、有其他孩子需要照顧等

每個人的實際情況不同,想要「墮胎」的理由也是不一樣,不過這些有實際困難的女性,她們普遍表示:自己並不後悔選擇「墮胎」。

而那些因為各種原因「墮胎」不成功的女性, 很多都是因為孕周過大,超過了允許的時間限制。這樣的女性雖然最後生下了孩子,但也不得不面臨一些困境:

  • 遭遇更大的經濟危機:讓本就生活在貧困線的她們生活水平更糟糕;
  • 孕期焦慮:出於對未來生活的擔憂,女性會因為孩子的養育問題而變得焦慮;
  • 孩子的生活質量不高:那些不得不生的孩子,往往不會得到母親的愛,甚至更多的還是恨,而孩子的帶來自然也是為家庭的經濟帶來壓力,成長得也會更差。

雖然我們並不提倡「墮胎」,尤其是那些孕周較大,胎兒發育程度較完善的孕婦,更多時候還是要奉勸選擇留下孩子,只要是還沒到窮途末路的地步。

但凡事沒有絕對,很多時候這樣的處理方式也是眾多選擇中最明智的一種,所以對於有過這樣經歷的女性,我們不能以有色眼鏡看人,更無法以此來判斷她們的品性。

對於下一代的去留,男人也有權決定

雖然在生育孩子這件事上,男性僅僅需要提供一顆精子就大功告成,後續的任務都需要女性來完成,似乎孩子是女人想生就生,不想要就可以隨意處置,這是上天給的權利。

但實際上,女性想要「墮胎」,還不是那麼隨便的,未婚的女性醫生都要求有家屬陪同;而已婚的女性也需要得到丈夫的同意。因為從懷孕開始,就和男人脫不了關係,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都有權決定下一代的去留。

今日話題:你覺得在「墮胎」這件事上,女性要自由還是要被限制?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b58ffb51c71a5d5f9c714b8d3b5ed1e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