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3000萬!綠色工廠、園區補貼政策匯總來啦!附建設流程梳理

2024-01-17     低碳新風

原標題:最高3000萬!綠色工廠、園區補貼政策匯總來啦!附建設流程梳理

建設綠色工廠、綠色園區是實現我國雙碳目標的重要路徑之一。國務院發布的《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明確指出,要推動工業領域綠色低碳發展,建設綠色工廠和綠色工業園區。

綠色工廠、園區如何建設,怎樣申報,有哪些常見誤區,建成後可獲得多少補貼,有哪些可參考案例?

本文將為大家梳理綠色工廠、園區的建設路徑、申報流程、建設案例等內容。

我還將各省市有關綠色工廠、園區的補貼政策進行了匯總,共138項,最高補貼金額達到了3000萬,強烈推薦給大家。

下載完整彙編,請前往公號【低碳新風】

目錄

01 綠色工廠、園區補貼政策彙編

02 綠色工廠建設流程

03 綠色園區建設流程

01

綠色工廠、園區補貼政策彙編

以下僅為彙編部分內容,如需下載完整版,

《2022、2023年度各省支持綠色園區、綠色工廠政策匯總表》包含發布省市、適用範圍、發文單位、政策名稱、發布日期、政策內容、補貼金額等內容。大家可以點擊表格中的政策名稱,跳轉至官網下載原文。

02

綠色工廠建設流程

1、綠色工廠建設路徑

(1)確定目標和策略

在開始創建綠色工廠之前,需要明確目標和策略。設定相關目標,比如要在未來幾年內實現碳中和,並制定相應的實施策略。策略應包括採用哪些技術、如何管理能源消耗、如何減少或中和碳排放等。

(2)進行能源規劃

為實現目標,需要對能源進行規劃。這包括根據工廠的能源消耗情況,制定可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的利用計劃,如使用太陽能、風能等。同時,需要考慮如何建設配套設施,如儲能設施、智能電網等,以保障能源供應的穩定性和可靠性。

(3)建設智能控制系統

通過建設智能控制系統,可以更好地監控和控制能源供應、能源使用和能源儲存。這些系統可以通過實時數據監測和優化算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4)實現產業協同

綠色工廠不僅需要關注自身的碳排放,還需要考慮整個產業鏈的碳排放。因此,需要與供應商、製造商等建立協同機制,共同減少碳排放。例如,可以通過供應鏈優化、共同採購等方式,降低整個產業鏈的碳排放。

(5)系統建設

為實現目標,需要對工業園區進行改造和升級。這包括建設系統化的能源管理和環保控制系統,如能源管理中心、智能環保設施等。這些系統可以提高園區的環境質量,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6)建設能源供應設施

為了實現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需要建設相應的能源供應設施。例如,可以安裝太陽能電池板、風力發電機等,以提供清潔、可再生的電力。同時,還需要建設儲能和調峰設施,以保障電力供應的穩定性和可靠性。

(7)環保控制

在實現零碳目標的過程中,環保控制是不可或缺的一環。需要建設相應的環保設施,對園區內的廢氣、廢水、固廢等進行處理和處置。例如,可以安裝二氧化碳捕集裝置、廢水處理設施等,以實現園區的環保控制。

2、綠色工廠建設誤區

隨著國內「零碳"工廠創建的火熱,很多企業在零碳工廠創建時爭做」第一",各種媒體上不斷出現」XX行業第一家零碳工廠「「XX省市第一家零碳工廠"等報道,但往往企業在零碳」工廠創建的路上走入了誤區,主要有:

(1)碳排放核算誤區

企業的碳排放包含範圍1、範圍2、範圍3,我們所謂的零碳工廠至少包含範圍1和範圍2,而有些企業僅僅關注了範圍2中的電力,而忽略了範圍1及範圍2中的蒸汽。

其次,對於電力的碳排放因子選擇有很多方法,有省市級碳排放因子、區域級碳排放因子、國際通用碳排放因子,不同的碳排放因子對碳排放量及評價結果影響很大。

(2)購買碳匯誤區

在碳中和規則下,允許企業通過購買碳信用方式中和其多餘的碳源,致使部分企業在自身節能隆碳工作還有很大空間的情況下直接通過購買綠電、CCER等方式進行中和,以達到「漂零」的宣傳效應。

(3)短期行為誤區

「零碳工廠創建是個短期目標,而持續保持碳減排及「零碳 是個長期的過程,尤其涉及碳信用的購買成本,往往一些企業僅拿到一年的"零碳認證之後就不再持續開展節能降碳工作,不再保持證書的有效性。

3、綠色工廠申報流程

(1)年度創建計劃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要結合本地區產業發展現狀,選擇一批基礎條件較好、具備創建條件和創建意願的企業、園區進行儲備培育,根據本地區工業企業發展實際情況按年度制定綠色工廠創建計劃,在每年12月底前將下年度創建名單報省工信委,省工信委據此編制全年度創建計劃。

(2)單位自主創建

支持基礎條件好的企業、園區對照綠色製造體系相關標準和要求,樹立綠色、低碳、節能、循環發展的理念,加大綠色化改造投入,全方位提升綠色化水平,啟動創建工作,進行自評價。

自評價達到國家級綠色工廠的申報主體,按工信部要求委託合格的第三方評價機構進行評價並編制第三方評價報告。第三方評價合格後,於每年6月底前向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自評價報告和第三方評價報告)。

(3)地市初審上報

各省轄市、直管縣(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對轄區企業、園區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審查重點包括但不限於項目真實性、符合性,項目申報材料完備情況,指標達標情況等。初審後將申報材料(紙質材料1式5份和電子稿)匯總後於每年7月底前報省工信委。

(4)省級評估確認

省工信委組織專家根據工信部發布的有關評價標準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初審匯總上報的綠色製造體系示範項目組織專家進行評估審查。

(5)推薦國家示範

省工信委於每年11月底前,從省級綠色工廠管理申報主體中,選擇具有代表性的推薦申報國家級綠色製造體系示範名單。工信部將通過專家論證、公示、現場抽查等環節確定國家級綠色工廠管理企業名單。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6af9f25de4e6dc4f681008c91d1c30e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