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是我国继秦王朝之后的又一个大一统的封建王朝,历经四百多年的历史,是当时世界上最为先进,文明程度最高的强大帝国之一。然而在汉初,在经历长期的战乱之后,刚刚建立起来的国家百废待兴。
然而在此时的北方,却盘踞着一个强悍的敌人,那就是匈奴。在汉初,匈奴经常侵扰汉朝边境,烧杀抢夺,让汉朝统治者十分头疼。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汉高祖刘邦决定主动出击,攻打匈奴。但千里奔袭的汉军,最终不敌匈奴,刘邦也被困在了白登山。
经过白登之围之后,汉朝开始向匈奴请求和亲,用联姻的方式,换取和平。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汉朝都将匈奴视作北方的大患,但却不敢轻易招惹。直到汉武帝时期,经过长达几十年的休养生息,汉王朝已经具备了反击的条件。也正在这一时期,一个让匈奴人闻之丧胆的人物出现了,他就是霍去病。
霍去病是西汉时期大将军卫青的外甥,出生在这样显赫的家庭当中,霍去病从小就拥有远大的志向,同时表现出了出色的骑射能力,甚至得到了汉武帝的赏识。武帝看出霍去病是一个带兵打仗的好手,于是时常叫他读一些兵法书籍,但霍去病却不以为然。
一战封侯,是霍去病辉煌人生的开始。公元前123年,刚刚十八岁的霍去病被汉武帝委以重任,随卫青出击匈奴。在这次作战当中,霍去病第一次带兵打仗,就带领着八百将士,孤军深入,斩杀敌人数众。其中包括匈奴的一些高级官员,精兵强将,从而功冠三军,被封为冠军侯。
之后,霍去病屡次奉命率军出击匈奴,决胜千里,封狼居胥,一直将匈奴赶到了漠北,成为让匈奴人闻之色变的汉军“战神”。霍去病之所以能够取得这样辉煌的成就,出色的指挥作战能力自是必不可少。而除此之外,也还有其他的“高明之处”。
在司马迁的《史记》当中,有这样一段关于霍去病的记载:“然少为侍中,贵,不省士”。实际上就是说霍去病年少时就当上了侍中,出身贵族,因而不懂得体恤士兵。而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根据司马迁的记载,在一次出征之前,汉武帝专门令人为霍去病准备了几十车肉食,让他带上,以供战时食用享受。
霍去病带着这些肉食出征,然而霍去病却并没想将这些肉分给军中的将士,以至于汉军归塞的时候,生肉已经发臭腐烂,最后只得扔掉,但将士们都面露饥色。为何霍去病宁愿将肉扔掉,也不分给帐下饥饿的士兵呢?事后我们才得知他的高明之处。
首先,汉军出击匈奴,都是千里奔袭。而霍去病指挥作战的方式,也多以长途奔袭、快速突袭为主。不仅如此,为了对抗机动性强的匈奴骑兵,汉军往往采用不超十万人的轻勇骑兵发动进攻,达到快速打散匈奴部队的目的。
因此,在这样的作战情况之下,霍去病不可能一直带着这几十车的肉食进行突袭作战,这样只会减慢队伍的行军速度。因此,这些皇帝赏赐的物资,可能都被留在后方。而在前方奔袭作战,遇到粮草不足,士兵忍饥挨饿的情况也十分的正常。坚定地执行战术,发挥汉军骑兵的优势,也体现了霍去病领兵打仗的高明之处,善于对战场的形势做出准确的判断。
而除此之外,不将肉食分给士兵,还有另外的高明之处。作为一名功冠古今,战绩辉煌的年轻将军,霍去病在整个朝堂之上享有绝对的威信。仅仅二十多岁的年纪,就与大将军卫青一起掌握汉王朝的军事大权,锋芒甚至超过了舅舅卫青。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功高难免震主,试想如果霍去病真的佣兵自重,以他的威望,响应万千,对皇权来说无疑是一种威胁。而汉武帝不可能不忌惮这一点。而霍去病的高明之处在于,给自己营造一个不体恤士兵,将士可能不和的形象。
由此可见,一个出色将领,不仅要有对作战指挥的判断能力,果断决策与英勇的胆识,还需要审时度势,清楚自己的定位,才能走向更高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