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四川一男子出轨岳母,半夜被岳父抓现行,冲动行为酿血案

2022-07-04     庄生一梦

原标题:1991年四川一男子出轨岳母,半夜被岳父抓现行,冲动行为酿血案

1991年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某村,夏天时一处小河干涸得差不多了,大太阳炙烤着河床,久而久之就有人闻到一股腐臭味,每年有人往河里扔死鸡死猪的,本见怪不怪,但是有人好奇看了一下,才发现散发着腐臭味的,竟然是一些人体组织!

警方很快查出死者就是当地的王明龙,他为何会被人肢解后抛在河里?警方立案侦查以后,发现他的岳父宋家木有重大作案嫌疑,那么宋家木是为何要杀害自己的女婿?背后真相令人愤慨!还得从宋家木的妻子、王明龙的岳母陈桂兰开始说起。

陈桂兰看着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妇女,实际上是有名的风流一枝花,宋家木结婚以后,因为宋家木本身性格暴躁,才没有能继续为所欲为,但并不代表她从此就没有这份心思,她仍然没有办法抑制招蜂引蝶的本性,上世纪80年代末出轨了20多岁的王明龙。

或者说勾引更为恰当,否则王明龙怎么着也得找一个年轻漂亮的妹子,何至于喜欢一个中年妇女?正是因为陈桂兰很有一手,他才会栽在她的手上,一直无法抽身而出,甚至于竟然胆大包天到,敢在宋家木的眼皮子底下做出那等龌龊之事。

那时候为了方便两人苟且,陈桂兰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王明龙,如此一来王明龙就能够光明正大出入陈桂兰家了,只不过大家都以为他是奔着陈桂兰女儿去的,还说他们感情好,时时刻刻都分不开,就连陈桂兰女儿回娘家,都形影不离。

宋家木一开始也是这么以为的,但很快王明龙就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他的愚蠢,那是1991年2月14日晚上,王明龙一个人躺在家中,想到岳母陈桂兰就辗转反侧睡不着,干脆翻身起床跑去了岳父岳母家中,大晚上的,宋家木看到他觉得很奇怪,但也习惯了,没有多问。

之后两人一起睡在左边的卧室,陈桂兰睡在右边的卧室里,半夜,宋家木突然被惊醒,就听见了某种不能描述的声音,他起身一看,女婿不在,那一刻他顿时明白了什么,连忙跑去右边的卧室,站在门口一听,怒火顿时烧毁了他的理智!

宋家木从门后拿上了砍柴刀,一脚就踹开了卧室门,毫不犹豫地朝女婿王明龙挥刀而去,王明龙猝不及防,一下子就被砍中,虽然几次想要逃跑,但是仍然被拖回去,在陈桂兰的面前被杀了,之后宋家木又把他拖到了厨房,直接肢解了他。

望着满地的鲜血,那时候的宋家木有一种十分残忍的冷静,他将地面冲洗以后,把宋家木扔进了一个堰塘里,觉得堰塘太浅,他又捞起来,把宋家木扔进了河中,然后才回到家,给了从始至终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陈桂兰一巴掌:“臭B子,不跟我走,我杀了你!”

之后他准备了几个月,在差不多以后,就带着陈桂兰逃跑了,因为他们当时十分冷静,谎言圆得十分厉害,大家也就没有想到是他们,直到王明龙的人体组织被捞出来拼起,大家才想到了这个可能性,不过这时候两人已经不知所踪。

后来是他们和自己儿子联系上,警方又找到了他的儿子好说歹说,他的儿子才带着警方将宋家木抓获,如此一来宋家木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儿子因为知道他们是在逃人员还提供住所因此构成窝藏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三百一十条规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宋家木故意杀人且进行肢解属于情节严重,不过考虑到宋家木没有前科、没有犯罪记录,此案为情感纠纷导致,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宋家木之后没有犯罪行为,再犯罪可能性极其轻微,因此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其儿子因为存在重大立功表现,因此判一缓一。

这毫无疑问是一个女人毁掉了3个男人和1个女人的典型案例,陈桂兰作为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就不应该结婚,如果结婚了就要对自己的伴侣忠贞,这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可惜她一晌贪欢,还被自己的丈夫当场撞破,一场血案发生,她没了情人,她的女儿也没了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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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ba092c3f70e31766425ed2609d9dd7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