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发布的《2014年12月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报告》来看,房价仍然呈上涨趋势,其中北京、上海、深圳的房价都已经超过3万元每平方米,如标题所说8000元买一套房的事情只能是天方夜谭,那么她又为何会上当?结局又将如何?
家住江西的胡素兰一直有一个亟待解决的烦恼,那就是房子,她和丈夫结婚以后,带着2个孩子和2个小姑子、公公婆婆8口人住在一个单元楼中,单元楼房子不足百平米,住这么多人,连呼吸都困难,但是两人工资又不高,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换个地方住。
2015年7月她的堂哥丘志远突然找到她,说是有廉租房8000元一套,问她买不买,起初胡素兰也不相信有这种好事,但丘志远说得有鼻子有眼,说是某领导拿了很多廉租房的指标,急需转手,所以才会这么便宜,胡素兰将信将疑,但心中又有一个声音说:“万一呢?”
胡素兰回家就翻出存折来,连忙去银行给丘志远说的廉租房指标代理人汇去了8000元,当时还有一位叫做刘佳敏的律师给她做担保,她从此对这件事深信不疑,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代理人不见踪影了,房子也没有下落,胡素兰找到刘佳敏,真相却让她犹遭噩梦,无法接受。
找到刘佳敏后,胡素兰才知道买了廉租房可不只是一两个,而是成百上千,他们也全都和胡素兰一样,都找不到代理人了,找到刘佳敏这里,刘佳敏不耐烦地驱赶着他们,胡素兰没有办法,去找丘志远商量,丘志远说再等等,等着等着刘佳敏就进了监狱。
这切切实实是一场大骗局!而且是从上到下骗过来的,警方梳理了整个链条,抓了一串人才总算梳理出这个骗局,它最早开始于一个男人,就是曹五古,他们县里廉租房指标下来以后,一部分没有拿到的人捶胸顿足、唉声叹气,这让曹五古灵光一现。
他猜想自己是不是可以通过廉租房相关的骗局骗到钱?越想就越蠢蠢欲动,拉着兄弟罗江文就开始实施,这种骗局都是广撒网,愿者上钩,由于是没听过的新骗局,很多人都相信了,其中就包括曹五古新交的女朋友周金凤。
周金凤本来不愿意干,曹五古说可以让领导给她找一个北京的工作,她就信了,到处给曹五古宣传这件事,但是她发展的下家,也是帮助曹五古进行宣传的人员,其中就包括刘佳敏,她以如果领导的指标完成了,他的编制也就有望了,就这么获得了刘佳敏的帮助。
于是在曹五古、罗江文之下,又有了周金凤、刘佳敏作为支持,一时之间就形成了一个看似正规的链条,也就骗到了丘志远,骗到了胡素兰,胡素兰知道这一切之后当真是两眼发黑,其他上千人不少都是借钱买这个廉租房的,更是有人喊着要自杀。
好在这些罪魁祸首都被抓到了,那么他们构成什么罪?他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因此构成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以数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定罪处罚:
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数额较大为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五十万元以上,各省市县可以根据经济水平进行调整,但万变不离其宗。
由于这是共同犯罪,每个人参与的程度不一样,对结果造成的影响大小不一样,最终从犯罗江文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罚金10万元;周金凤14年6个月有期徒刑;刘佳敏14年有期徒刑,罚金50万元。主犯曹五古倒是逃过一罚,为什么?
在审讯期间曹五古突发疾病,不治身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因此曹五古就这样无罪了。
但是法律上不对他进行惩罚,不代表他就真的没有罪孽在身,刑事上他已经死亡所以不用负责,但不代表民事上不用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这时候仍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以曹五古的遗产进行偿还,但是曹五古早就把钱花得差不多了,虽然可以把他的物品拍卖以后用来抵债,可是对于上千人被骗走的8000元来说,仍然于事无补,属于杯水车薪,钱没了,就是没了。
这里也再次提醒大家,不要相信这种天上掉馅饼一样的“好事”,不要存在“也许是真的”这种侥幸心理,廉租房本身救济的对象也是特困人群,需要申请加审核以后才能租到,不可能出现转手指标这种情况,如果发现当地有违规运作的情况,可以直接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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