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徵收被查!稅局剛通知!這樣操作=引火上身!

2020-09-07     貴州中廣財稅管家

原標題:核定徵收被查!稅局剛通知!這樣操作=引火上身!

近日,作為歷史遺留問題的核定徵收又被推上話題的風口浪尖,雖然多地已經取消核定徵收政策,但核定徵收發生的稅收事故卻屢見不鮮。

那麼,核定徵收到底出了什麼問題?為什麼核定徵收稅籌風險巨大?哪些納稅人不適用核定徵收?帶著這些問題,跟著小廣一起來看看吧~

一、重磅!稅務總局部署所得稅核定徵收,嚴查!

近日,貴州稅局系統發布了稅務總局駐重慶特派員辦事處派出督察審計組對貴州省稅務系統開展層級督察審計的公告。

公告第一條:

在稅收執法督察方面,重點督察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稅費優惠政策落實、鞏固和拓展減稅降費成效各項措施落實、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工作、依法組織收入原則落實、增值稅發票管理、出口退稅管理、地方稅收管理(包括土地增值稅清算)、所得稅核定徵收、稅務稽查、票證管理等情況。

公告提出要督查所得稅核定徵收的相關問題。所得稅包括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是這兩個稅種中較為重要的部分。

二、警惕!利用核定徵收籌劃風險巨大!操作不當小心被查!

1、利用核定徵收的「空殼公司」虛開發票風險大

例如,增值稅一般納稅人A公司,為了減少企業所得稅,專門在稅收窪地成立了一家個人獨資企業B給A公司開具費用發票。B企業利用核定徵收的優惠政策,個人所得稅稅負較低,但A公司利潤大幅下降,企業所得稅大幅下降。

B公司享受優惠政策但沒有實質性運營,而且涉及虛開發票,風險非常大!

2、利用核定徵收的「空殼公司」轉讓利潤風險大

例如,增值稅一般納稅人A公司,為了減少企業所得稅,專門在稅收窪地成立了一家個人獨資企業。A公司將貨物以較低的價格銷售給B公司,B公司再按照正常價格銷售給客戶。B企業利用核定徵收的優惠政策,個人所得稅稅負較低,而A公司由於銷售收入下降,企業所得稅大幅下降。

A、B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缺乏商業目的,屬於有意偷逃稅款,面臨被納稅調整的風險!

3、高管註冊個人獨資企業籌劃工資風險大

例如,甲是A公司的高管,年薪較高,適用45%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了降低稅負,甲成立個人獨資企業,給A公司開具發票收取諮詢費,個人獨資企業可申請核定徵收,稅負較低,從而達到節稅的目的。

若甲依然為A公司員工,則甲成立的個人獨資企業給A公司開具發票可能涉及到虛開發票,若甲和A公司解除了勞動合同,只有服務協議,那麼甲實質上作為勞動者的權益將無法保障,也存在一定的風險。

4、注意核定徵收對稅收優惠的影響

一些情況選擇核定徵收不會影響稅收優惠的享受,例如核定徵收的企業也可以享受一小型微利企業的稅收優惠。

但對於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等需要單獨核算的稅收優惠,則不能夠享受,這也是企業選擇核定徵收時要考慮的因素。

三、稅局查什麼?怎麼查?搞清楚核定徵收,你就都明白了!

核定徵收的相關知識點都在這裡了。

核定徵收稅局如何查?

地區稅務機關將對轄區內核定徵收進行自查自糾,主要是從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否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實行核定徵收;

(二)是否對金融企業、經濟鑑證類中介機構等特殊行業進行核定徵收;

(三)是否對設立分支機構的匯總納稅企業實行核定徵收;

(四)核定應稅所得率適用情況,是否存在超率核定;

(五)對年收入和利潤變化明顯超過20%以上的企業,稅務機關是否履行調整應納稅所得率的職責;

(七)對申報表收入和財報數據不一致企業的糾正情況;

(八)對核定徵收企業發票管控及註銷管理情況;

(九)其他需要關注事項。

稅務機關將持續加強對核定徵收企業的後續監督:

(一)嚴格落實對特定行業和一定規模以上的納稅人不得核定徵收的要求。

(二)對現存核定徵收企業,積極引導企業建帳立制,儘快轉為查帳徵收企業;

(三)對於年收入和利潤額變化明顯超過20%以上的企業,要切實調整應稅所得率;

(四)對於總局和省局直接修改徵管鑑定的企業,應採取相應措施加大核查和日常評估力度;

(五)關注核定徵收企業的發票管控和註銷管理情況,履行相應的征管職責。

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

一、什麼情形下,可以實行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

(一)納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實行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

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帳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帳薄的;

3.擅自銷毀帳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4.雖設置帳簿,但帳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帳的;

5.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6.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二)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內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企業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試行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

1.在綜試區註冊,並在註冊地跨境電子商務線上綜合服務平台登記出口貨物日期、名稱、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的;

2.出口貨物通過綜試區所在地海關辦理電子商務出口申報手續的;

3.出口貨物未取得有效進貨憑證,其增值稅、消費稅享受免稅政策的。

二、哪些納稅人,不適用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

(一)享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國務院規定的一項或幾項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核定徵收企業可以享受的優惠除外)的企業;

(二)匯總納稅企業;

(三)上市公司;

(四)銀行、信用社、小額貸款公司、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融資租賃公司、擔保公司、財務公司、典當公司等金融企業;

(五)會計、審計、資產評估、稅務、房地產估價、土地估價、工程造價、律師、價格鑑證、公證機構、基層法律服務機構、專利代理、商標代理以及其他經濟鑑證類社會中介機構;

(六)專門從事股權(股票)投資業務的企業;

(七)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的企業;

(八)一定規模以上的企業;

(九)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企業。

三、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的方式有哪幾種?

企業所得稅的核定徵收方式有兩種,分別是核定應稅所得率和核定應納所得稅額。兩種方式具體情況如導圖:

個人所得稅的核定徵收

一、什麼情形下,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可以核定徵收?

1、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帳簿的。

2、企業雖設置帳簿,但帳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帳的。

3、納稅人發生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二、哪些納稅人,不適用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

稅務師、會計師、律師、資產評估和房地產估價等鑑證類中介機構不得實行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稅。

三、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的方式有哪幾種?

個人所得稅的核定徵收主要有三種,分別是定期定額徵收和核定應稅所得率徵收以及其他合理的徵收方式。具體情況如下圖所示: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ugNEaXQBeElxlkkandV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