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就業,這些稅費優惠政策能幫到你~

2020-07-16     貴州中廣財稅管家

原標題:創業就業,這些稅費優惠政策能幫到你~

近年來,為幫助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創業就業,國家出台了一系列稅費優惠政策。目前正是高校畢業季,一起來看看有哪些優惠政策可以幫到你。

如果你走出校門選擇自主創業,國家有一攬子稅收優惠政策扶持你。

畢業後自主創業可享稅收優惠

·優惠內容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持《就業創業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內按每戶每年12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限額標準。在2021年12月31日未享受滿3年的,可繼續享受至3年期滿為止。

·適用人員範圍

1.納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2.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

3.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

4.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是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的學生;畢業年度是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於進一步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2號)

如果你已經找到工作了,選擇留在自己喜歡的城市工作。那麼,你也可以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優惠。比如最常見的住房租金、繼續教育支出等。

房租支出可以稅前扣除

·優惠內容

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政策依據:

《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

繼續教育支出可以稅前扣除

·優惠內容

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政策依據:

《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 為進一步鼓勵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國家也給予相應的稅收優惠扶持。

招用畢業大學生企業也可享優惠

·優惠內容

企業招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的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定額標準。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依據是享受本項稅收優惠政策前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按上述標準計算的稅收扣減額應在企業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稅額中扣減,當年扣減不完的,不得結轉下年使用。

·適用企業範圍

上述政策所稱企業是指屬於增值稅納稅人或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企業等單位。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於進一步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2號)

提示:企業招用就業人員既可以適用財稅〔2019〕22號文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又可以適用其他扶持就業專項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可以選擇適用最優惠的政策,但不得重複享受。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V3OrV3MBd4Bm1__Y_po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