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某男大學生招嫖1500元被騙後報警的心理分析,原因解讀

2023-11-12     作家方曉莉

原標題:長沙某男大學生招嫖1500元被騙後報警的心理分析,原因解讀

(來源:作家方曉莉)
(備註:作者是一名編劇兼網文作家,心理學作者,國學愛好者,曾參與傳統文化書目方面的出版編寫工作,也有一定審校經驗等,致力於弘揚傳統文化。)

昨天在熱搜看到一則新聞:湖南長沙某男大學生招嫖,結果被騙了1500元,遂報警。期間,歐陽朝暉老師(天心公安分局,坡子街派出所警官)與他的同事去執行任務,他說道:「我說你是第一個打電話報警,說你自己招嫖,被騙錢,然後主動聯繫我們派出所,想要對你進行處罰的人。」,聽起來是不是不可思議?

評論區頓時議論紛紛,認為這小伙子不按照常理出牌,這樣一來,是不是自己付出的代價更大了?甚至有的人擔心這孩子將來考公怎麼辦了,會不會留案底之類的。

他們在希望小伙子吸取教訓的同時,對小伙子的行為非常不解。這是普通老百姓的一種擔憂,因為他們會認為這孩子是不是傻了?尋常人被騙了,哪裡還去報警呢?……這說明了普通百姓在這件事上的法律意識不足。

別說,這小伙子在學校裡面表現還是挺不錯的,根據網絡資料,這孩子曾經拿過一個省的一等獎,還有一個二等獎。

由於網絡資料所限,有的地方是視頻,有的地方呢,它是網圖,筆者根據各類資料,大概拼湊起了這麼一個「事實」,大家看看有無紕漏。

根據這位同學的描述,是這樣的:

當天晚上,這位同學點了一桶「扎啤」,但不記得自己喝了多少,後來呢,他回到了酒店,開始刷短視頻。

由於短視頻有推薦,按照這位同學所說,寫得也不是很隱晦(歐陽老師詢問如何看出是招嫖信息……),上面有聯繫方式,加了好友之後,它有美女照片。

歐陽警官問:「你現在還記得那個女的長什麼樣子嗎?」這勾起了小伙子的痛苦回憶。

他不會忘記的。

「黑衣服,臉有點圓。」然後他說出了令歐陽警官也「吃驚」的事實,但好像又在情理之中?……「胖可能比你還胖一點。高肯定沒你高。就是我不記得她多高了。不好看。

「她叫我洗一下。我就洗了。然後她說她要下去買點水。她下去買水買了五分鐘。我就發現事情不對勁了。然後我就報警了。

根據歐陽警官的詢問,小伙子一個月生活費在1500元到2000元之間,而招嫖這一次,是要1500元

歐陽警官詢問他:「你一個月生活費1500(元),你嫖個娼就1500(元),怎麼這麼大方呢!」

小伙子痛苦不迭:「就是喝醉了。我平常哪有這麼大方。平常買個飲料我都要想半天。我一般吃飯嘛,就是我們學校鴨腿飯是10塊錢。」

在聊天過程中,歐陽警官詢問了對方,有關「外賣」、「全套」等術語(行業暗語),問對方怎麼知道的,對方支支吾吾,說我的朋友……貌若是朋友那邊告訴對方,從而得知的內容。所以也引起了部分網友的猜疑:小伙子真的第一次嗎?咋知道這個。

……當然小伙子去報警,說明自己是第一次招嫖,但被歐陽警官說是第一個去派出所承認自己招嫖的,並且說明自己的錢可以被國家罰走,但不能被騙走。這個確實挺令人詭異的。

那麼我們現在來分析一下,小伙子招嫖1500元,為何主動自首?並且說錢可以被國家罰走,但不能被騙走呢?

原因有三:

第一,可以知道小伙子說明自己身上有一個省一等獎,一個省二等獎,說明這是一個執著於立功的人,有自己在事業或者道德上的一番追求,並不是無所事事之人,也有他自己心裏面的抱負。

所以很有可能招嫖這件事,是違反他一貫的做人準則

但事實上,他又的確去了,當他意識到自己遭到他人欺騙的時候,馬上醒悟,然後報警,其實算是一種悔悟的過程,我倒不覺得一定是因為來「特殊服務」的女生樣子太差,而是應該他從對方詭異的行為,下去買水後,五分鐘也沒見人,然後他察覺到被騙,應該在這個當中意識到了,這個社會跟自己過去生活在校園裡而想像的空間不一樣。

正如他看到網絡上的美女招嫖類信息,到了現實裡面,差異巨大,那麼恐怕他會思考,恐怕接下來面對的人生「結局」也會不同。我個人推測他是發現這當中的變化,差異如此巨大而審視自己的人生,因此進行了悔悟的過程,寧肯報警,也不要被騙。

說白了,是遵從自己習慣於的一種道德準則,畢竟從他的以往成績來看,他是一個致力於做實事的人,而不願意去墮落這樣一個人。

第二,根據小伙子所言,他在點了一桶「扎啤」後,不記得自己喝了多少,但開始刷短視頻,在迷失自我當中,開始招嫖。根據有的網絡信息,這孩子認為,這個不屬於感情,這個應該屬於「生理上的慾望」(不知道能不能這麼說),然後被民警教育了。

那麼實質上,對方覺得可能只是簡單的生理需求的滿足,在聊天過程中,其人提及「術語」什麼,給人感覺有可能是朋友那邊聽來的。但其人含糊言詞,又讓人覺得是不是不是第一次啊?……不然,怎麼支支吾吾的。

那麼我認為事實上不少青少年,或者大學生在平常與他人交流中,尤其是男性,有可能對於自己的同性會炫耀自己一些「了解術語」、行話這類行為,以彰顯自己的成熟,至於是不是真的成熟,真的不好說。

網上也有一些帖子,專門分析這種行業術語,告訴人們怎麼回事,這種也有。那麼是否對方涉及到違法行為,這個需要具體去查證了。

有的是出於好奇心,背下術語的炫耀。有的則是另外情況。不一而足。如果的確涉嫌違法行為,則進行查證以及相關事實的認定,然後再行處罰。

在大學生群體當中,不少見一些人沒有女朋友說有女朋友,甚至炫耀自己在某些方面比如性心理或者性知識方面了解比別人多,但不一定都是真正科普的類型。

(所以對於對方炫耀或者說明自己好像了解術語的過程,這個人是不是真的有招嫖行為,需要進行查證。)

(當然,我們也要提防,即便沒有違法行為,但對這類術語而好奇,進一步試探自我底限或者觸碰道德準則的行為,是否會違規,或者違背法律制度等等,從而進一步維護社會治安和秩序。)

(所以,對於小伙子是不是第一次招嫖,這個人所謂朋友,是不是真的朋友,還是託辭,如果的確懷疑,也可以進行查證。)

而小伙子也說明,自己喝醉了,然後開始刷視頻。其事情發生地點是在酒店裡。

難免也讓人去聯想,此人為何在酒店裡?畢竟按照這個人說的話,生活費1500元到2000元,買瓶飲料都要思考再三,但對學校10元錢的鴨腿飯,記憶猶新,可見這個人還是一個「勤儉節約」的人。

那麼他為何去酒店,這一點值得人深思:我倒不建議直接將人定性為這個人一定是故意為了招嫖而去了酒店,我覺得不必這麼聯想。按照這個人的說法,他身上有一個省一等獎,一個省二等獎,說明這是一個有追求的人,所以當天他可能有其它任務,也說不定。但期間是可以自由活動的。

那麼有可能在這種情況下,這個人去刷短視頻,想放鬆一下,但在酒精的放縱下,自己的慾望迷失,大概覺得只是「肉體」上的滿足,屬於生理需求不要緊……於是放縱了自己,迷失在其中。

但是,當他發現招嫖來的人,與之前看到的「美女照片」差異巨大之外,對方說要洗一下,他去洗了,這女的說去買水,結果五分鐘了,也沒見人。這當中,我相信他既然按照對方的話,去洗了,說明決定他生存慾望的,還真不一定是完全對方是個美貌的女子。

但從他的心理活動可以看出,他去洗了後,而女子去買水了,他發現女子還沒來,在這當中,他有他的思維活動:當他意識到理想和現實的差異,畢竟他此前做事情,只要付出就有成績,付出能力,總有收穫。

但是這件事,他意識到遇到了騙子。因為他付出了1500元,不但看到的樣子不一樣,更深刻的是,在對方五分鐘內,還沒讓他見到途中,他思考到了自己的人生「結局」:他認為他墮落了。

應該是這種思考,讓他意識到了反差。恐怕這個社會並不是如他所想,招嫖這種事情,簡單生理滿足也不關感情的事情……真的不關嗎?

當他發現理想和現實差異巨大的時候,他根本沒有意識到對方騙了他的話,那麼他心裏面,這個感情變化是真切的,切切實實屬於感情受到了欺騙。

畢竟以前還沒見過面,不可能發生愛情,但是真實的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呢?……這種感情,絕對讓他覺得不值得。

而對方不僅僅是「網絡與現實」對的差別過大,下去五分鐘也沒見人。他更意識到了,可能自己在成績方面,付出努力,可以成功,但社會上的複雜性,很有可能就好像這1500元,一旦付出了,也許今後就是不同的人生。

他失去的也許不止是1500元,還有自己的人格。

所以有可能在這種意識下,這個人為了及時醒悟,力挽狂瀾,避免自己成為一個墮落的人,而選擇報警。

這可以說是與騙子進行一種對決,與之前自己在慾望中迷失的狀態對比,顯得清醒了。

也算是一種自我救贖。

第三,就是10元錢的鴨腿飯了。

根據歐陽老師的詢問,這孩子對於鴨腿飯的懷念,令人印象深刻。

那麼他買飲料要思考再三,吃飯的話,10元錢的鴨腿飯,恐怕對他來說,屬於一種心理上的「奢侈」。他說喝醉了,倒也沒錯。他自己也承認,平常哪有那麼大方。

為何這個人重點提起鴨腿飯呢?原因很簡單。它有一個參照系。

食堂里的鴨腿飯,它是真實的。它說是10元,是真的10元,按照對方所言,應該也比較好吃,不然他不會捨得去專門去鴨腿飯吃。

說明他覺得不錯,讓他願意去花錢買10元錢的鴨腿飯,吃到嘴裡是香的。

且合法。

那麼這個招嫖是怎麼回事呢?他生活費1500元到2000元,每個月的話。

那麼這一次1500元,差不多就是一個月的生活費了,在慾望迷失下,花費了一個月的生活費,去滿足生理需求,是不是必要的?……必要不必要先不說,合法否?……從他後面自首的行為看來,目前我國法律是對嫖娼這件事,有它的一個定性。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來看,其中六十六條規定有云:「……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來源:「釋法解惑的法師」,《執法者視角:深度全面的解讀嫖娼,你想知道的都在這裡!》。)

所以問題來了!

一個人願意注重於成績之人,付出努力,便有收穫:省一等獎,省二等獎,各自有一個。這都是看得見的,某種意義上,算是成績了。

而鴨腿飯呢,食堂里的10元錢,可以收穫到的真實,也是可以直接看得見的。

以上兩者,在目前我國法律當中,前者可以讓人刮目相看,覺得這個人有實力。

後者的話,合法付錢,吃鴨腿飯,除非是遵守佛門戒律之人,可能覺得自己要吃素,但對於不吃素的人而言,食堂支付10元錢吃鴨腿飯,這個也是看得見的,沒人可以說錯吧?……

所以對這孩子來說,差不多是認為10元錢的鴨腿飯,這屬於一種誘惑!我看得見!我支付15元,吃到嘴裡是真的!

但是,招嫖這件事!首先它不合法。

其次,它有可能給人差異特別大,不僅僅是網絡和現實的對比,關鍵還在於,有可能會引發接下來一些事態變化,不管是有的網民遇到的「仙人跳」,或者是其他事情,一些網友在網上說起來的,總而言之,它是有風險,也比較危險的事情。

說白了,觸犯法律法規,恐怕都不見得安全。

那麼這個事情裡面,價格又高,一次要1500元,還很危險,並且自己人格上會走向墮落,或者當對方支付金錢那一剎那,恐怕在醒悟的時候,都會意識到自己墮落了。

那麼這個事情,會讓那個男大學生覺得不值了。

因為一個買一瓶飲料要考慮再三的人,一定是一個注重實際的人。

當他發現事情與想像不符合,並且價值不對等的時候,他就會收斂:而在「招嫖」這件事上,他直接破釜沉舟,我情願被國家罰款,我也不要被騙!

這說明他內心已經決定與這種行為決裂了!

當然,他內心決定決裂的行為,在報警之後,還並未那麼徹底,在民警同志們的教育下,他終於意識到,自己此前的錯誤,自己來買單之後,主動自首了。

其實,他要認識到自己在心理上對這件事的認識,本身是錯誤的。

因為不能認為招嫖只是僅僅肉體上的滿足,它會引發更多社會問題和社會事件的曝光,同時,實際上一旦涉及這類行為,正如他的遭遇一般,又怎能說,這不涉及感情問題呢?……當一個事情,已經違反自己道德原則的時候,恐怕最後感情都會受傷。

無論是人格上的傷害,還是尊嚴受傷,或者經濟利益受損,或者前途影響等等。

所以,在支持這個小伙子自首的同時,我們也應該關注大學生群體當中的社會氛圍以及他們的性心理和性生理方面的關注,不要讓社會上一些「奇談怪論」,蠱惑人心之事而迷惑了他們。

應該讓他們去接受更加健康向上的一些思想,從而進入更好的狀態當中,為國家做事。

總的說來,歐陽警官和他的同事們所面對的這件事,事實上也揭露了我國在性教育上的一些不足,尤其是一些青少年群體,或者青年人在社會生活當中如何面對自己的性生理,還有性心理狀態,不要為社會上的不良信息所誤導,應該堅持社會主義價值觀。

身正,品正,路才長存。

(最後感謝歐陽朝暉老師和其他警官們在這件事上給大家的教育,同時也希望那位男大學生,今後能夠吸取教訓,作出一番真正的事業。)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b4e59bd831d04063270388d0cc04f10b.html




事實與人生

2024-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