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久沒上班的你錢夠花嗎?工資開了嗎?
從昨天開始,被「退稅」刷屏了!真是天降橫財呀!
於是今天凌晨小編看到這個消息後立刻、馬上打開APP,夢想發一筆小財。
最後一頓操作猛如虎,小編想說懇請領導給我一個納稅的機會……
在2019年12月14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一份《徵求意見稿》,提到將從今年3月啟動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就是要將你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等四項收入合併起來,來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也就是一年一總結,多退少補。
網友們少則退稅幾十塊,多則上萬元,還有的網友提示補交稅款上千元,嚇得趕緊關上了手機,讓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我…我…我啥也不知道……
注意了,注意了,說到這,搬好自己的小板凳坐好了!
補稅必須重視,後果嚴重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追繳稅款、加征滯納金。滯納金則從超過繳納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補繳稅款。
退稅可以自行選擇
國家稅務總局表示,如果你是屬於需要退稅的,申請退稅是你的權利,即使不退也無需承擔責任。
在這可要提醒需要補稅的朋友們,一定要引起足夠重視,否則遺漏不僅會交滯納金,還會上報個人徵信,對日後生活造成影響。
所有人都需要退稅嗎?並不是,以下三類不需要辦理,網友們自行找到自己的隊伍:
一是納稅人年度彙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二是納稅人年度彙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是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彙算退稅的。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彙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19年已預繳稅額。
哪些人需要辦理呢?
一類是預繳稅額高於應納稅額,需要申請退稅的納稅人。只要納稅人因為平時扣除不足或未申報扣除等原因導致多預繳了稅款,無論收入高低,無論退稅額多少,納稅人都可以申請退稅。
退稅如下:
1.2019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沒有任職受僱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彙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5.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率高於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征個人所得稅優惠等;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等。
另一類是預繳稅額小於應納稅額,應當補稅的納稅人。只有綜合所得年收入超過12萬元且年度彙算補稅金額在400元以上的納稅人,才需要辦理年度彙算並補稅。
補稅如下:
1.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僱並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複扣除了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月);
2.除工資薪金外,納稅人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後,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於預扣率等。
哪些城市可以退稅了?
據了解,目前已有32個省市開通此功能,包括:雲南、青海、山西、廣西、貴州、內蒙古、遼寧、吉林、江蘇、安徽、江西、廣東、海南、陝西、甘肅、新疆、黑龍江、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南、四川、西藏、寧夏、重慶、上海、深圳、大連、寧波、廈門、青島。
北京、湖北等地仍未開通。
原本此項申報辦理應在3月進行,由於疫情原因推遲一月,昨天是4月1日,很多人以為是「逗你開心」,今天才被拉入現實。由於大家集中湧入,小編隨後登錄多次未能進入,網絡擁擠。
其實大多數人,大多數並不清楚自己一年到底繳納多少稅費,應該繳納多少。新《個人所得稅法》的出台也讓每個人能夠清晰的看到自己作為納稅人的繳納明細,也屬史上首次!
下載「個人所得稅App」,先註冊再登錄,進入「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看看自己應補繳還是可以退稅。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NH5kOnEBrZ4kL1VizLI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