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
避免公開事項及標準「一刀切」
新法制報訊 記者萬菁報道:28日,記者獲悉,為提升基層政務公開工作整體水平,我省出台了《關於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到2021年年底前,全省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體系更加科學全面;到2022年年底前,基本建成全省統一、系統完備規範的基層政務公開標準體系,全面實現政務公開內容標準化、公開流程規範化。
梳理相關領域政務公開事項
《意見》指出,2020年8月底前,全省縣(市、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要認真對照國土空間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公共資源交易、財政預決算、安全生產、稅收管理等26個試點領域標準指引,結合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全面梳理相關領域政務公開事項,按照條目方式細化分類,形成縣、鄉兩級政務公開事項清單。
同時,2020年11月底前,各縣(市、區)要依據政務公開事項清單,參照《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格式模板》,逐項確定公開標準,編制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編制目錄要充分考慮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等實際情況,避免公開事項及標準「一刀切」,並實行動態管理,及時調整更新。
制定公眾參與行政決策清單
《意見》提到,縣(市、區)政府信息公開平台,應當集中發布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優化信息檢索和下載服務功能,整合設置統一的辦事服務入口和互動交流入口,便利企業和群眾。
縣(市、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要結合職責權限和工作實際,制定公眾參與行政決策的事項清單,明確參與的範圍和方式,並向社會公布。在制定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文件、重大規劃計劃等重大行政決策時,要按照相關規定,充分聽取公眾意見建議,提高決策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