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眾號的頭像與名稱,該不該註冊商標(新媒體運營第191回)

2020-01-14   媒玩兒

作為一個新媒體運營,我們會害怕各種被通知自己帳戶違規的事情。比如,今天后台通知說,帳戶因為洗了其他帳戶的原創文章,被系統做了刪除甚至處罰的處理;或是用了一段時間的版權圖片後,突然某天收到了某個圖片網站寄來的律師函……

做新媒體,必要的法律知識肯定要具備。踩過太過法律坑的我們,有一天可能也會突然想起來,自己的權益也需要被保護。這不,我就在後台收到了這麼個消息……

提問

提問者的問題為:張老師您好,想問一下微信公眾號的頭像與名稱需不需要註冊商標呢?

回答

現在大家都開始學會保護自己的智慧財產權了,所以做了點什麼事都想著註冊商標。那麼,微信公眾號的頭像與名稱,到底應不應該註冊商標呢?

1、產品、服務、理念才該被註冊商標

這其實是個偽命題,我們要先知道,微信公眾號最主要的作用到底是什麼。

如果你覺得,微信公眾號是一個產品,或者它是一種獨立的東西,那麼你在運營的過程中,會感覺到自己越做越窄。

雲知根深蒂固的理念是,微信公眾號只是一種渠道,渠道後面支撐的東西才是關鍵的,那就是公眾號推出的產品、服務,以及核心價值理念。

應該註冊商標的,是自家的產品、服務或理念,而不是微信公眾號本身。

從這方面來說,商標彰顯的是某一主體智慧財產權的性質,並把主體進行保護的一個措施。

如果在微信公眾號上做這樣的保護,說實話,意義和效果不大,而且在《商標法》上能不能以這種方式做商標的保護,我個人認為,到現在為止還沒有相關的案例可以借鑑。

從微信公眾號本身來說,它也有一定的關鍵詞性質的排重功能。所以我認為在最初期,我們一定要分清楚,我們需要把什麼註冊商標,我們需要註冊的是產品、服務和核心理念,而不是微信公眾號。

2、微信公眾號只是個展示渠道

那麼,微信公眾號是怎麼跟這些東西產生聯繫的呢?

微信公眾號是你所提供的產品、服務和理念的一個輸出渠道,這可以為產品、為服務,或為核心理念來粘合粉絲,同時在這個渠道里,可以讓它們生長的更好。

什麼叫生長的更好?

就是為產品提供更好的粉絲、更多的發展方向,為產品提供更多需求調研的可能性,為產品提供更多銷售的隊伍,以及樹立口碑和專業性……

這些功能都是微信公眾號可以達成的。但一定要注意,微信公眾號並不是產品理念和產品服務本身。

有些人看到這兒,可能會問了:

像一些比較厲害的號兒,小聲比比、武志紅、包括過去的咪蒙,這些人都是因為公眾號而被大家熟知的,如果沒有了公眾號,大家可能都不會知道他們,像這種,因為有了公眾號,作者才出名的情況,難道他們不應該去註冊個商標嗎?

其實,這些帳號販賣的都不是微信公眾號本身,它們販賣的是價值觀或者服務。

比如咪蒙,她是典型的價值觀輸出者,通過價值觀以輸出聯合產品,或別人家的產品,或是廣告,來達成自己的收益。而武志紅更主要的是輸出心理諮詢方面的服務。

這些號兒,他們首先賦值的是,自己提供給用戶的服務、產品,或價值是什麼,這是基礎。而微信公眾號只是使用商標的一個渠道而已。

總結

其實這就像過去在傳統公關行業里,申請完商標之後,就可以把商標任意使用在宣傳推廣的渠道里。比如,電視廣告上可以掛這個商標,海報上可以掛商標……在未來,微信公眾號上也會掛上商標。

同時,也可以把微信公眾號的頭像,變更成所註冊的商標。但一定是,先要有商標,才會有這個頭像,而不是先有頭像才有商標。這是商務的關係,大家一定要搞清楚。

「媒玩兒」,是由雲知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一群熱愛新媒體的年輕人,搭建的新媒體知識答疑公眾號。他們通過代運營的60多個公眾號,新零售、原創KOL的嘗試,總結出了一套成熟的新媒體方法論。新媒體,有問題,找媒玩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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