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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2023年就將結束,由於最近幾年,電動車、三輪車、低速四輪車各地管理制度制定比較頻繁,關注小行家的都知道,我會提前分享下一個月的電動車新消息,好讓車主出行有個心理準備,今天就來一起看看,下個月1日起,電動車、三輪車、低速四輪車又迎8個新消息,涉及多省市,車主注意了。
第1個消息:《南昌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修訂版實施
電動車管理條例是當地規範電動車的依據,在2024年1月1日起,《南昌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修訂版本將會正式實施,其中,對於車主而言,最值得關注的變化就是佩戴頭盔,以前是提倡,現在是強制,未佩戴頭盔,可以警告或罰款。
第2個消息:《廣州市公共休閒場地安全管理規定》實施
2024年1月1日起《廣州市公共休閒場地安全管理規定》施行,這也是國內首部專門規範公共休閒場地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而實施之後,電動自行車、自行車在一些休閒區域,將會限行。
比如公園、廣場、步行街,各區中心城區江河兩岸、湖泊和水庫沿岸等公共休閒區,這些場地禁行電動自行車、自行車。
第3個消息:漯河市電動自行車服務和管理條例出台
《漯河市電動自行車服務和管理條例》將會於2024年1月1日起實施,到時候漯河車主使用電動車,將會迎來規範上路,違規可面臨處罰,比如無牌上路,未佩戴頭盔,都可處處警告或者二十元罰款,另外,車輛加裝、停放、充電等方面,也都有規範要求。
第4個消息:《涼山彝族自治州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實施
乍一看名字,似乎和電動車關係不到,但規範騎電動車,其實也是文明的體現,在2024年1月實施的《涼山彝族自治州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在第十條明確規定,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駛員應當佩戴安全頭盔,按照交通規則行駛。
第5個消息:河南鄭州黃牌電動車過渡期延期一年,下個月可以正常上路
根據此前發布的《關於延長黃牌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的通告》,明確2021年12月31日過渡期結束之後,延長2年,直至2023年12月31日到期,這意味著,下個月本不能正常上路,但近期,鄭州市公安部門明確,鄭州黃牌電動車過渡期延長1年,超標電動車下個月可以正常上路,
第6個消息:《廣州市消防規定》實施
乍一看消防條例,似乎和電動車關係也不大,但實際上,由於電動車自燃隱患在最近幾年格外受到重視,各地的消防規定都會把電動車停放、充電納入進來,在下個月實施的《廣州市消防規定》,進一步明確禁止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及其蓄電池在居住、辦公等室內場所停放、放置或者充電。
第7個消息:多省市超標電動兩輪、三輪車、四輪車過渡期結束,下個月禁止上路
超標車是註定會被淘汰的一類車型,無論而兩輪、三輪車還是低速四輪車都是如此,從下個月起,多省市超標車過渡期到期,將會禁止上路行駛。
事關兩輪車,比如江西贛州,山西呂梁等地,都明確超標電動自行車,在過渡期結束後,2024年1月1日起,禁止上路行駛。
事關三輪、四輪車,比如北京市,明確禁止違規三、四輪車過渡期2023年12月31日結束,下個月起,禁止上路行駛。
第8個消息:甘肅敦煌開展電動三輪車交通秩序集中整治
甘肅敦煌從11月15日起,為電動三輪車免費備案登記,但需要注意,2024年1月1日起,將會開展電動三輪車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車主一定要避免存在未佩戴頭盔,貨運三輪車載人,無證駕駛等情況。
以上的8個消息,是小行家所了解的,從下個月1日起,多個省市迎來的新規變化,主要圍繞條例實施、超標車、充電和停放、開展集中整治等方面,作為車主,如果事關你所在地,一定要及時的了解,遵守當地的管理規定,做到守規出行、安全出行。對於這8個消息,你怎麼看?也歡迎大家評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