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論第五部》(6)
我是什麼跟我是誰這兩個追問意義不同,我是誰自己是肯定存在的,只是不能確定自己的身份及所屬而已。我是什麼首先追問的是自己,我們自己並非是既定的存在,首先置疑的就是自己的存在,我們自己是一種什麼樣的存在,具有什麼存在屬性及存在特性,不將自己認識清楚,怎麼定位自己的認識?怎麼認識世界?人是什麼並不是清楚而確定的概念,這恰恰是一個最含混甚至最離譜的認識。
我們認為人是一個實在體,與客觀世界相對,這其實僅僅是一個幼稚的想像,人這個實在體從何而來?客觀世界又從何而來?這兩個想像要是成立,邏輯就不成邏輯了,無理無由就成了當然的存在,人類就永遠講不清道理,也就不講邏輯了。因為我們人和客觀世界都來自於不可知我們又怎麼可知?不可知的生活難道不是危險的恐怖的?人處於不可知的狀態難道不是最悲情的狀態?不可知的我們又總想知道一切,這種憋屈是難以忍受的,這就是唯物論者「駝鳥式」生存的原因,強大的不可知的客觀世界無處不在地包裹著人,這讓人如何理性地自處。
將我們自己胡亂地設置成一種來由不明的客觀存在是不負責任的,我們是什麼?並非不可思議,完全可以思辨。我是什麼?在我具有人的一切特徵的背後,我其實是什麼?除了這具肉體,人的特徵就是精神意識模式,我其實不過是一些精神概念、一些認知、一些行為觀念的組合體,我不過是一些行為經驗的綜合、一些記憶的儲存、一些情緒及情感的生髮處……在這些精神意識的背後,我是什麼?如果說我是生命,這就更糊塗了,生命是什麼?生命是一個空洞且無法定義的名詞。生命的確切所指就是活著,活著的本質是什麼?就是在進行感知運動,即有感知的能力,活著就是在感知。不用這種解釋根本無法解釋活著的本質意義,任何活著的個體都是生物體。我們人活著也就是生物體,除了複雜的精神活動,我們就是本質上的生物體。
生物體的本質特徵就是在進行感知活動,是具有感知能力的感知體。這不就一清二楚了,我們是生物體,也就是感知體,只不過我們感知體的特性上又加上複雜的精神活動,我們是有精神活動的感知體。我們為什麼要進行各種複雜的精神活動?這顯然是源於感知的需要,其他生物只有微弱的感知意識,只在進行簡單的感知活動。而我們人是幸運的,人這個物種進化出了高級的精神感知能力,所以,我們才有比其他生物多得多的感知活動和獲得更多的感知內容,我們因此建立了比其他生物複雜得多的生活形態。
我是什麼原來並非不可知,也完全不神秘。我就是有著複雜精神活動的感知體,感知體的本質就是一刻不停地感知著事物的存在,而我們更是在用精神活動來感知著事物的存在。我們為什麼在本能感知的基礎上,還要進化出精神感知?這是由於精神感知方法大大擴大了感知範圍、大大提高了感知效率、大大增加了感知內容,因此,我們成為最高級的感知體,並從此脫離了生物的存在形態,開創了人類獨有的存在形態。由此可以看出,精神感知是我們與其他生物分道揚鑣的標誌,就是因為精神感知將我們創造為智慧的人類。不過,正因為有了精神感知,我們在複雜的精神活動中往返,這些精神活動如同迷宮一般存在,我們在其間出沒,我們就在這裡忘記了自己是什麼。我們給自己貼了許多身份的標籤,所以我們就很難返回到生物的本質本性中,我們也就不知道自己是什麼了。
不知道自己是什麼就極容易讓自己是什麼,比如說我們認為自己是客觀世界的偶然性產物,是獨立的生命體,是高級的動物,是依附於物質棲居的沒有目的和意義的人……這些對人武斷的、邏輯不通的定位是利於我們還是害了我們?我們的身份變成了對於物質偶然的依附,變成了有高級智慧能力和行為能力的動物,變成只能活過幾十年就必然死亡的生命體,變成了與客觀世界各自獨立存在而互不相干的個體……要知道,這樣的定位就讓我們只能這樣生存,只能在這些邏輯不通的關係中出沒與糾結,我們真正的存在與真實的身份被抹殺了。因此,我們活成了真實身份以外的人,我們進入了與我們自身本質完全不相符合的生存方式,我們過上了不應該如此過的生活。精神活動本來只應該加強和服務於我們本體的感知目的,但我們卻迷失在各種精神概念中,我們竟然忘記自身的本相,我們竟然不再認識自己,我們不知道自己是什麼。
當我們從複雜無比的精神活動和那些人為的標籤背後重新找到了感知一切存在的自己,我們這才恍然大悟,原來這才是我們真正的自己。(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