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起,電動車上路注意「3要」和「4不要」,處罰明確了

2023-12-11     電動車小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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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行車被主流代步市場淘汰以後,電動車毫無疑問成為最便宜的主流交通工具,它由於兼備輕便靈活,可以很好的完成上下班代步,日常的接娃買菜等生活出行,成為擁有保有量超3.5億的大眾交通工具。

作為龐大的一類交通工具,最近幾年迎來加強管理,它的出行不再「零門檻」,車主必須要遵守相應的標準,隨著2023年最後一個月到來,今天就來介紹在即將到來的2024年1月起,車主如何上路行駛,小行家提醒電動車出行迎來「3要」和「4不要」新標準。

下面小行家詳細的給大家介紹,上路需要帶好哪些東西,使用電動車有哪些行為不要有,車主以前了解,避免上路被處罰。

電動車出行的「3要」新標準

1、 出行要佩戴頭盔

其實自從2020年一盔一帶行動實施以後,關於戴頭盔已經成為各地所倡導的,當然,針對作為非機動車的電動車佩戴頭盔,一盔一帶要求的是提倡,而非強制。

在2024年1月1日起實施的修訂版《南昌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中,刪除原來的「提倡佩戴頭盔」,修改為「應當佩戴安全頭盔」,這也意味著,從下月起,電動車出行必須要佩戴頭盔。

而針對駕駛、乘坐電動車未佩戴頭盔出行,將會處警告或者二十元罰款。

針對佩戴頭盔,始終有一部分車主不情願、不理解,而根據數據顯示,戴頭盔能降低頭部受傷的風險約60%-80%,另外,戴頭盔在寒冷天氣可以保暖,騎行的時候還可以防止異物進入眼睛,避免眼部受傷,好處還是非常多的。

2、 出行要上號牌

雖然現在道路上的電動車,有的是電動自行車,有的是電摩,有的是國標車,有的是超標車,但無論哪一種車型,都必須要上號牌,才能出行上路。

針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車,各地要求是新車在30天內完成上牌,而針對超標類電動車,一般採取是集中掛牌,車主需要在限期內完成。

無牌的車輛,將禁止上路出行,各地也都制定違規處罰標準,比如我所在的合肥市,將會依據《道交法》對交通違法當事人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3、 出行要帶行駛證

經常看到有人說電動車出行也要帶駕駛證,但這是一種斷章取義,只有電摩車型,才需要駕駛證,而主流的新國標電動車,屬於非機動車,不需要駕駛證。

但無論是新國標車還是電摩車型,上路都需要行駛證,它是車輛上牌的時候同步發放,但許多車主都忽視了,但根據規定,必須要攜帶行駛證,否則會處罰款金額一般在20-50元。

好消息,紙質行駛證和電子行駛證可以同步領取,出行攜帶電子行駛證即可,但車主要注意,必須是本人名下的電動車才能領取。

電動車出行「4不要」新標準

1、 不要把電動車帶上樓停放和充電

電動車由於具備自燃可能性,讓它成為需要提防的交通工具,每年都有不少電動車在居住場所發生自燃的案例,有了不少前車之鑑,才提出新標準,根據2024年1月實施《鄭州市消防條例》,電動車充電和停放必須要在指定的安全場所,不能上樓,違規會處200~300元處罰。

2、 不要繼續騎過渡期結束的超標車

隨處可見懸掛白色號牌的超標電動車上路,但在明年1月起,全國多個地區的超標車臨牌有效期結束,超標車將禁止上路行駛,包括山西呂梁、安徽合肥、貴州、江西贛州等地違規上路可罰款,拒不改正可扣車。

3、 不要超載出行

作為交通工具載人是非常實用的功能,但為了確保車輛行駛安全,對於載人是有明確標準,不要隨意超載,否則也會面臨罰款處罰。

目前常見的電動自行車,可以核載一名未成年人,電動輕便摩托車依法不能載人,電動摩托車可以載一名成年人,上路要遵守這個標準。

4、 不要騎改裝後的電動車

原裝出廠的國標車,應為符合新國標參數要求,從時速、動力都是相對最安全的,但有的車主覺得不是很好滿足自己的需求,又不願意選擇高門檻的電摩,直接購買新國標禁行改裝,但這樣的行為,交警一旦查到,會要求恢復原狀,拒不改正可暫扣車輛處罰。

小行家總結:

明年1月起,使用電動車的車主出行要注意「3要」和「4不要」,其中3要包括佩戴頭盔、號牌、行駛證,4不要包括電動車不上樓、不騎過渡期截止的超標車,不超載,不改裝,做到這些我們的出行會更安全,同樣也避免處罰。對於這些標準,你怎麼看?歡迎評論,大家一起交流、討論。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9f18d4ae396203c7fb6ad89740e12d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