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里快訊-政策)業內認為,即便徵收房產稅,有一點不需要擔心,即兩套之內的剛性住房需求不存在高稅率一說。
來源:幸福里資訊
作者:曉星塵
編輯:王小玉
8月17日,一張「上海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認定通知書」在網絡上流傳,引發廣大網友誤讀為「個人住房房產稅正式開徵」。
內文顯示,房屋業主年度應繳納房產稅7656.65元,應徵稅的房屋面積83.7平米,住房單價32670.48元,稅率0.4%。
今日,上海市稅務局相關人員對媒體回應,網傳消息有誤。上海2011年已開始試點徵收個人住房房產稅,今年年初也出台了相應的法規政策,但與2011年的沒有變化。
房產稅正式開徵?
關於房產稅的任何風吹草動,都牽動著置業者的敏感神經,幾乎每年都會有相關傳聞出現。
近日則是因為上海一市民個人住房房產稅的認定通知書而被廣泛誤讀,通知書要求業主於2021年12月30日前繳納相應稅款,落款日期為2021年8月8日,公章主體是「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松江區稅務局」。
因此引發「個人住房房產稅正式開徵!稅務局發文通知!」類的文章在網上流傳。
(圖來源於網絡)
事實上,上海在2011年1月27日,就發布了《關於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若干問題的通知》(滬財稅〔2011〕10號),決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
迄今,該項試點已滿10年。今年1月份,上海市再次發布《關於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若干問題的通知》,並于于1月28日起執行,不過對比具體內容,與2011年的內容基本一致。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此次網傳的市民繳納的房產稅,是每年都要繳納的,並無新意,無需解讀為「上海開徵房產稅」。
幸福里了解到,關於征房產稅,目前仍只有上海與重慶是試點城市。至於其他城市是否開徵房產稅?國家稅務總局官微的回覆信息仍顯示,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都無需繳納房產稅。
而官方提到「房地產稅」相關事宜,最近一次也是在今年4月7號,財政部財稅司司長王建凡在加快建立現代財稅體制發布會上表示: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
業內:合理購房需求的人無需焦慮
自媒體「大偉看樓市」分析,萬眾矚目的「房地產稅」落地速度會比想像中要更快了。原因在於8月17日召開的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中提到:
「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比重,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合理調節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形成中間大、兩頭小的橄欖型分配結構」。
有業內人士表示,目前討論的房產稅或房地產稅,都是針對住房市場進行的,而商業、寫字樓和酒店式公寓等產品,本身是有徵收房產稅一說的。另外,他還提醒道,從改革思路來看,即便將來開徵房地產稅,預計會借鑑上海和重慶的做法。
公開信息顯示,上海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政策針對人群主要有:
上海市居民,在上海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非上海市居民,在上海市新購的住房。
稅率有兩檔:0.6%,一般情況下都適用;0.4%,僅適用於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
上述人士認為,即便徵收房產稅,有一點不需要擔心,即不存在高稅率一說,「兩套之內的住房基本上不會被徵收,對於有合理購房需求的人員來說,甚至不存在徵稅一說,無需焦慮。」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484235152_120292333-s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