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明最大的问题是不知道人何以为人,不知如何学习做人

2019-08-31     蔡氏意学

欧美人只所以忽略和绕过学习权,而搞出了知识产权,并为其赋予了道义正确,原因在于,历史地看,整个西方不懂人为何物?不懂人为何物就不懂学习为何物。这里的西方还不仅仅局限于欧美,而是指整个中国以西的所有文明。美国的历史不过区区300年,西欧独立历史的开端也仅仅可以追溯至公元9世纪左右,不过1000多年。300年以前,文明就与美国无关,1000年以前,文明就与西欧无关。1000年以前的西方文明,是印度文明、罗马文明、希腊文明,再往前,是古犹太、古两河、古埃及文明等等。

在中国文明看来,人之所以为人,关键就在其学习的能力和意愿。四书五经中,专门有一书叫《大学》,专门讲学习。《论语》的开篇是“学而”,《学而》的第一句是:“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讲的也是学习。孟子说:“心之官在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这个“思”实际上指的也是学习,更准确地说,是指学习的一个关键要素,因为孔子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中庸》开篇说:“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这个“教”是“学”对应。


《周易》兑卦的象辞是:“丽泽兑,君子以朋友讲习。”“兑”的意思是和悦,与人相和相悦,《论语》的“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字远方来,不亦乐乎”显然源自这一卦,“兑”的主要内容也是学习。《周易》还有一卦是“蒙卦”,“蒙”就是启蒙、发蒙,就是教育,其对应面就是学习,其卦辞强调“蒙以养正”,即教育就是教会学生去养正,正就是人之本心本性。《周易系辞》说:“古者包牺氏(伏羲)……,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于是始作八卦”;“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是说《易经》是伏羲时代的先人们观察思考的结果,观察也是学习。

《尚书》的开篇是“曰若稽古”,这也为整部书定了性,就是考察历史,学习历史。《尚书·酒诰》:“古人有言,人无于水监,当与民监”。《尚书·召告》:“我不可不有监于有夏,也不可不监于有周”。在甲骨文字形中,“监”为“见”加“皿”,皿是水盆。“见”有两意,一是看见,二是见解。因此,从甲骨字形看,“监”也是“见”,只不过是通过一种中介(用水盆做的镜子)的见。“当与民监”,就是从人民中得到有关自己的见解,用这些见解去指导自己的行为。因此,“与民监”就是向人民学习。“监于有夏”、“监于有周”是向历史学习、借鉴,与“曰若稽古”同。《大雅·板》:“先民有言,询于刍荛”。“刍荛”是割草打柴的人,即基层民众。“询于刍荛”也是向人民学习,与“与民监”同。现在中国官员下基层调查研究的习惯就本源于“与民监”、“询于刍荛”。

总之,四书五经都是讲学习的书,也是将做人的书,做人就是学习,学习就是做人。在中国文明看来人就是“学习人”。后来的《三字经》总结到:“人不学,不知义”。“不知义”的人就称其不上人,不是人。即不学习的人不是人。

中国文明没有西方近代文明“权力”的概念,至于为什么没有要专文详述。这里只指出一点,“权力”的本质是特权,“权力”根本上是低级很坏的概念,因为这一概念将“特权”、“对立”、“斗争”当成对社会的,对人的一般预设。中国传统中没有权力的概念,并不是说中国文明就不尊重权力,恰恰相反不仅尊重权力,而且远远超越权力,而尊重人的本身。而人的本质则在人心人性,因此,中国传统真正尊重的是人心人性。中国人重视的是“心性的自由”,而非“权力的自由”。做人显然包含着做人的“权力”,做人的关键在学习,因此,学习权也就是最基本的“人权”了。

《说文解字》:“学,觉悟也”。《广雅》:“学,效也”。这是对学习的两个进一步的解释,学习就是内心觉悟和行为上的效仿。觉悟就是孟子所说的“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效”就是当前西方人批评中国的“山寨”,甚至恶劣指责的“盗窃”。将学定义为“觉悟”、“思”,以及“效”,实际上是将人,更准确地说,将人心定义为学习的真正主体,是知识的真正创造者,即人心天然具备学习能力和意愿。孟子将这种天然的学习能力说成是“不学而知,不学而能”的“良知、良能”。这种天然能力对人而言,是平等地无差别所自然拥有的,也是人之为人的标志。

在这个意义上,人生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人生就是学习。这就是《大学》所说的“格物、致知”。“格物”就是做事,做事就是学习,“致知”就是通过做事、学习获得知识。后来王阳明将此归纳为“知行合一”,“行”就是“格物”,就是做事,就是学习,而“知”就是“致知”。“知行合一”是说,“格物”和“致知”是同时发生的,即做事和通过做事获得知识是同时发生的。


反观西方文明,与中国鲜明对照的是,自始至终都不知人为何物,学习为何物。近代西方文明之前,西方处于宗教时代,先是多神教,后来是一神教。但无论多神教,还是一神教,都认为知识不是人学习思考的结果,而是神的创造。这就从根本上否定了人的学习能力,也否定了人的学习的权力。人要得到知识,不是靠自己的学习思考,自己的觉悟,而只能靠对神的崇拜和信仰和服从,然后神将知识恩赐于人,是上帝向人的单向灌输。

近代西欧出现对整个西方传统的反动,开始承认人有独立的观察思考能力,即独立的学习能力。从西方本身的历史看,近代西欧的做法非常之反动和革命,但较之中国,其学习能力依然为往昔的神学传统所桎梏,并未真正获得独立。在所谓的现代文明中,依然象宗教时代一样,预设知识是独立的存在于人之外,人获取知识的过程,是一个从外向内的单向灌输过程。所不同的是,在宗教时代,预设的是知识存在于神和上帝,而在现代文明中,则预设知识存在于“客观世界”。在宗教时代,人获取知识的过程是从上帝到人的单向灌输的过程,而在现代文明中,则是从客观世界向人的单向灌输过程。

更重要和恶劣的是,在知识的向人的单向灌输上,现代文明甚至继承了继承了宗教时代的“上帝拣选”和“层级传输”的陋俗。上帝是知识的原始拥有者,上帝首先选择一个人,或极少数的人,将知识传输给他,这些人就是“先知”,然后再由先知逐级向普通百姓传输。这样就形成了知识灌输上的“等级制”。而在现代文明中,客观世界则是知识的原始拥有者,知识由客观世界向人传输的过程则是“科学研究”,在这个过程中,只有少数的“天才”才能够获得传输,即在“科学研究”中取得成功,这和上帝的拣选非常类似,今日的天才,就是往昔的“先知”。然后,再由“天才”向普通民众逐级推广,同样存在知识的“等级制”。

不同的是,在宗教时代,知识由“先知”向普通民众推广的过程,是以宗教的形态体现的,具体地说就是宗教的传教过程,是教会的传教过程。原则上来说,这个过程是没有利益目的,没有经济目的,是神圣性地服务于神,教士在传教过程中所获得的是神圣性的宗教满足,或者说是心灵上的满足。基于知识的等级制,教会也是以等级制原则组织的,其运作模式是特权的,当然这种特权又是神学化的。位处教会金字塔顶端的先知、教主们被赋予了巨大的宗教特权。


而在现代文明中,尤其是二战以后,知识由“天才”们向普通民众推广的过程,则是产业化的、经济化的。“天才”所发现、发明的知识,最终都做成具体的产品,卖给消费者。这样知识就和资本天然地结合起来,成为朋友。其组织形态也由教化变成了企业,依然是等级制的,处在企业顶端的知识天才和企业家们则被赋予了巨大的特权。这种特权的经济体现就是允许他们拥有远远高于一般民众的收入。最终结果就是社会收入分配极大的不平等。

无论是宗教时代,还是现代文明,西方社会的人都不是真正独立的学习主体,西方从未出现中国所自古就有的“学习人”概念,也从不存在中国式的学习的概念。在西方世界,真正具备独立地位、主体地位的不是人,而是知识本身。知识独立地存在于人之外,只不过,宗教时代,知识独立地存在于人之外的上帝,而在现代,则独立地存在于人之外的客观世界。知识并不是因为人的学习能力而产生和存在,而是与人无关的,即便没有人,知识依然独立地、客观地存在。人的学习并非产生知识,而只是搬运知识,人只是知识的搬运工。科学研究和信仰上帝在本质上都是知识搬运的方式,前者从客观世界搬运,而后者则是从上帝搬运。

因此,获得知识的能力,即学习能力,就不是人生而有之,而是在人间不平等地分布,而且还需要后天人为的努力,即宗教修炼和科学研究训练。既然,知识是外在于人而存在,人只是在搬运知识。因此,知识在本质上是一种外物、物品。一旦,知识传播的方式由宗教方式转变为经济方式,也就是很自然地把知识看成“财产”、“资产”、“商品”,于是“知识产权”的概念就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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