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存较好,年代久远且形体较大,文物保护单位,河北邢台道德经幢

2019-11-25   视觉秀旅游

邢台道德经幢,,位于今河北省邢台市旧城内东北部,为唐开元二十七年(793年)时任邢州刺史李质造立,至今已有1200多年的历史,是我国现存较好、年代较早且形体较大的石刻道德经幢。1982年,被定为河北省重点保护文物。2013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道德经》为老子所著。老子,姓李、名耳,世传其为道教始祖,唐玄宗甚尊崇之。开元二十一年(七三三年),玄宗皇帝(李隆基)亲注《道德经》。开元二十三年(七三五年),玄宗用道门威仪司马秀言,令天下诸州皆于一大观内立石刊刻。公元二十七年(七九三年)八月五日,邢州刺史李质遂于邢州龙兴观(现眼科医院附近)内,立此经幢。

道德经幢高约7米,以亭覆庇,由幢座、柱身和宝盖三部分组成,八面棱形柱,分为三截,下有须弥台座;幢顶宝盖为八角形,檐下转角铺以简单华栱,跳出甚远,承托撩檐枋;柱头为圆柱形,其装饰雕刻精细,甚为美观;柱身八面刻文。

一至七面,阴刻楷书《道德经》原文及玄宗皇帝对《道德经》的逐句注释,皆为楷书。经文用小字。其文楷中略带行意,用笔轻健灵动,清丽萧散,不同于欧柳诸唐楷森严拘谨,而有北魏及二王之风,结构紧密疏宕,主笔放长,或扁或纵,大小参差。章法上有行无列,虚和自然。那位被李质请来的书家书丹前可能是先读了经文,并且痴醉于其中而进入"致虚极,守静笃"的有无幻化之境,兴致所至,挥毫纵笔,竟忘了属名。正所谓"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了。又传为唐朝著名书法家褚遂良所书,《道德经幢》拓文过去金石书籍多有着录。

第一面(南面上层正中)有方形碑额,开头阳刻篆书"大唐开元圣文神武皇帝注道德经一部"十六个大字,每个字高10.3厘米,宽11.2厘米。唐玄宗自诩为"开元天宝圣文神武皇帝",即英明神武勤政爱民的好皇帝。

第八面上部,书写"大唐开元二十七年,岁在单阏月中南吕五日乙丑,皇五从弟中散大夫使持节邢州诸军事守邢州刺史上柱国质建"一句。"邢州刺史上柱国质"即李质,时任邢州刺史,勋号是上柱国。自春秋起为军事武装的高级统帅。汉废。五代复立为将军名号。北魏、西魏时设"柱国大将军、上柱国大将军"等,北周时增置"上柱国大将军"。隋代有"上柱国"、"柱国",以封勋臣。唐、宋以"上柱国"为武官勋爵中的最高级,柱国次之。历代沿用,清废。

第八面的中部,为大宋端拱元年(988年)邢州军事柱国何缵撰文、卢华书撰、李思顺镌刻的"重修邢州龙兴观道德经台记"。

第八面的下部,为清道光十八年(1838年)十月师段圻观所写之《记》、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邢台县县长苗作新为募资修台建亭事所写之《记》。段圻,河南偃师县人,清道光6年丙戌科进士,邢州南和县令。

据了解,唐代道德经幢在全国现仅存三座,具有极为重要的文物价值。邢台道德经幢是校释老子《道德经》唐玄宗注本的重要资料(史称"邢玄本"),是研究唐代书法艺术的珍品。它建筑典朴,雕刻精细,既可观中国传统文化之精华、赏古代书法之精华,又可窥古代石刻、建筑之奥秘,增长知识,陶冶情操。

邢台道德经幢整体上保存较好,个别地方略有缺损,还有些后人拓印的痕迹。在文化大革命中,这座千年经幢被人用炸药炸毁,只剩下两块幢体残件字迹清晰可辨,用水泥粘合为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