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毓明性侵养女案件,“反转又反转”。
始终更改不了基本的事实:
一个 47 岁的男人,与 14 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
女孩多次报警,自残。
这是无论多少篇《财新》苑苏文的洛丽塔风稿子,都洗不掉的。
“忘年恋”,当然可以。
你 20 岁和 80 岁的在一起,只要双方自愿,我都满满祝福。
但 20 岁和 8 岁,就不可以。
因为那是孩子。
TA 在智力上体力上都不是成年人的对手,很容易被影响和操控。
鲍毓明对《南风窗》的回应,就是试图把这段关系模糊成“恋爱”。
他不加掩饰地说出,起初是抱着收养的目的见了小女孩。
而最后得出的结论是等她到了年龄办结婚手续。
对于发生了性关系,他更是不否认。
字里行间都在暗示:
是她主动送上门,要当我老婆,是她勾引我的。
这是恋童癖自我狡辩的惯用说辞。
把错都推在孩子身上,真容易,是吧!
《水果硬糖》告诉你答案:
你是个大人诶
如果一个小孩想尝试与你调情
你该装作没听,而不是鼓励她
如果一个小孩说“来杯鸡尾酒吧”
你该把酒拿走,而不是跟她干杯
鲍毓明为什么能这么理直气壮,说出要维权?
因为有个漏洞:
我国法定性同意年龄是 14 岁。
即:
与 14 岁以下儿童发生性关系,无论自愿与否,均被认定为强奸重罪。
但 14 岁以上,就要依复杂情况判断。
所以,身为法律专家的鲍毓明,“耐心等待了三个月”,等女孩满 14 周岁后,才迫不及待与其发生性关系。
就是利用了这个漏洞。
从国际范围看,法定14岁的性同意年龄,确实相对偏低。
这是罗翔老师晒出的“法定性同意年龄”世界地图。
大多数国家都是 18 岁。
或许你会问,那青少年之间谈恋爱甚至发生性关系怎么办?
《朱诺》里的未成年少女怀孕,男方也没有被判刑啊。
美国有个《罗密欧·朱丽叶法案》规定:
与 12-18 岁未成年人发生自愿性关系,且双方年龄差不大于 4 岁,那么就不会被认定强奸。
以上几个规定结合在一起,既防止了对未成年人的性剥削,也保证了青少年的恋爱自由。
所以,鲍毓明性侵案目前最大的 Bug,就出在 14 岁。
14岁,如果“自愿同意性关系”,是难以判刑的。
因此,舆论的另一个焦点就在于:
女孩到底是否自愿。
早在2015年,女孩就曾报警称被强暴。
之后反复多次,直到如今被彻底曝光。
而在《财新》苑苏文的文章中,以颇为“理中客”的姿态指出,女孩虽然报警,但多年来仍与鲍毓明保持亲密关系。
似乎以此可以表明,女孩的“自愿”。
那么不妨来做这样一个假设。
如果鲍毓明的目标换成另一个年龄更小的女婴,从小养在身边不断洗脑,然后等满14岁周岁再下手。
那么,这个女孩是否还有清醒的意识,去反抗,去报警?
(李星星是《南风窗》使用的化名)
那么,一个14岁的女孩,被母亲“半卖半送”给中年男性“收养”,还被预定未来要当对方老婆。
“理中客们”又如何要求她能拥有清醒的反抗意识?
女孩情绪的不稳定、立场的反复,甚至对施暴者表现出来的亲近,都不该也不能作为“自愿”的理由。
因为受害者为了避免痛苦,会麻木自己。
就像《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里,少女最后迫使自己“爱上”强奸犯。
“现在我唯一的出路就是爱上老师了。你爱的人对你做什么都可以不是吗?”
因为如果她不给自己洗脑这是爱,那就太痛苦了。
更何况。
在这起案件中,无论女孩曾经做过什么,她都是毋庸置疑的受害者;
因为作为成年人一方的鲍毓明,拥有完全独立自主的选择权。
是他,主动选择了要去剥削一位刚满14岁的女孩。
2005 年有一部古早电视剧,叫做《天若有情》。
女主角展颜(董洁 饰)父亲去世,临终前将她托付给好友季冬阳(车仁表 饰)照顾。
展颜因为缺失父爱,对季东阳产生了超出一般程度的依恋。
想要和他成为恋人。
这部剧里,展颜数次主动去靠近,去挑逗,去索求。
但好在季东阳都不敢僭越那条道德和法律底线。
可现实中,又有多少个季东阳?
这让香玉想起多年以前风靡一时的张木易和 Miki。
当时女孩 12 岁,男生已经 25 岁,在微博公布恋情。
张木易是 Miki 的音乐老师,第一次见面时女孩才只有 8 岁。
因为双方颜值高,又多才多艺,吸引了不少粉丝。
2018 年,两人结婚的消息上了热搜。
新闻稿子都用什么“一见钟情”“爱情长跑”“童话故事”来描述。
还有这种更为露骨的标题:
《张木易苦心育成 6 年,晒婚照迎娶 18 岁萝莉》
字里行间流露出羡慕。
Miki 还遵照了所谓的传统,冠了夫姓,中文名是张千巽。
毫无疑问,粉丝们都认为这是“两情相悦”。
但试问,从 8 岁开始就生活在这个男人身边,人生观和爱情观都被这个男人塑造。
她能逃吗?想逃吗?是自愿的吗?
这些问题如今已经统统说不清了。
但一想到两人加起来的 300 多万微博粉丝,天天嚷嚷着神仙爱情,就令人脊背发凉。
就因为他们光鲜的外貌,就因为他们最终结婚了,就忽略其本质的儿童性剥削。
一个恋童癖,被全社会默许和鼓励。
真是太可怕了。
假如李星星(《南风窗》使用的化名)没有一直坚持报警,到 20 岁跟鲍毓明领了证。
是不是她这一生都逃不出魔窟了?
是不是也能被洗成神仙爱情了?
很多人因为这个案件生出对女性的同情,说“还是生儿子安全”。
但实际,男童被性侵猥亵的案件也有很多。
数据上,男童案件少,也有可能是因为更难以被发现。
而且男性成年后,迫于无形的“男性气概”性别压力,并不会选择发声。
2013 年的一个报告披露,大约有 15.3% 的女童和 13.8% 的男童曾遭遇性侵。
而香港的一则报告表明,在香港的男童被性侵的概率比女童更高。
鲍毓明案件曝光后,《明日之子》的姚弛分享了他小时候在公园遭遇恋童癖的经历。
一个陌生大叔以玩游戏的名义,对他实施了猥亵。
这种坦然接受“我就是受到侵犯”的态度,在男性中已经算是非常罕见的了。
郭麒麟曾在节目上,描述过自己曾经遭受“伪性侵”。
六七岁的时候跟父母去餐厅,上厕所。
他进入隔间里,刚要关门时,门被一个 40 多岁的大叔推开了。
郭麒麟记得很仔细:
戴着头盔,穿着皮衣,裤子没提,对着我......
郭麒麟当时就愣住了。
而这个状态,就是大多数小孩的应对方式。
整个人傻掉,发不出声音,也不懂得求救。
回到餐厅后,他也没有跟父母讲这件事,因为根本不知道这算是什么行为。
还误以为这是对自己没关厕所门的惩罚。
他在回忆时,用了“伪性侵”这个词,因为他认为自己没有上手摸,就不算受到伤害。
然而,这就是一个标准的性侵。
那个曾经在儿童时期弱小的自己,就是受到了恶意伤害。
对儿童下手的人,根本不是什么性欲作祟和不由自主。
而是专门挑最弱的群体,去发泄他们在成人社会不敢有的暴力倾向。
他们甚至都担不上“魔鬼”这种有能量的词汇。
而是一群弱鸡,怂货,懦夫。
是人类社会的渣滓,是注定要被淘汰滚入粪坑的污物。
我不屑于分析这些人有什么童年阴影和人性幽微,我只想问:
在儿童权益和成年人的兽欲之间,我们到底要保护哪个?
最后,转发一条评论:
鲍毓明案,要么成为警示,要么成为指南。
成为谁的警示?
又会成为谁的指南?
我们的孩子,又将会面临一个怎样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