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颜希尹家族墓地,位于吉林省舒兰市小城镇马路村境内,距榆江公路2公里,距镇政府2.5公里,距舒兰市32公里,保护区面积2200公顷。古墓分布五个区和完颜希尹宅第区。2001年6月25日,"完颜希尹家族墓地"由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完颜希尹(?-1140年),本名谷神,又译作兀室、悟室、胡舍,女真完颜部人,完颜希尹随金太祖完颜旻兴兵,参预攻辽、建国等重大事件。女真原无文字,他受命创制女真字,依据契丹字、汉字制造新字,以拼写女真语言。天辅三年(1119)制成,被定为金国官方通用的文字。后被称为"女真大字"。天辅五年,随金军大举灭辽。
公元1122年,从副都统完颜宗翰于北安州(今河北承德西)大败辽奚王霞末。随后,在古北口(今北京市密云东北)大破辽军,追辽天祚帝耶律延禧于鸳鸯泺(今河北张北西北安固里淖)、白水泺(今内蒙古察右前旗黄旗海)等地,攻占辽西京(今山西大同)。任权西南、西北两路都统。金太宗天会3年(1125年)10月,任元帅右监军,与宗翰等率军攻宋,金熙宗完颜亶时,为尚书左丞相兼侍中,加开府仪同三司,封陈王。他为相期间,倡导学习汉文化,协助熙宗改定礼仪、制度。天眷2年(1139年),与完颜宗弼捕杀太师、领三省事完颜宗磐,太保、领三省事完颜宗隽。次年,因完颜宗弼奏请,完颜希尹遂以"奸状已萌,心在无君"罪名,被处死。皇统3年(1143年),因"死非其罪"赠以开府仪同三司、邢国公,改葬。天德3年(1151年),追封豫王。其墓地在今吉林省舒兰市小城镇季长村南面 。
.墓地坐北朝南,后依山岭,面朝沟川。整个墓地是用花岗岩条石筑砌而成,做工精细、工程宏大。后任当朝左丞相完颜希尹嫡孙完颜守道为其祖父在墓地刻立:"大金故左丞相金源郡宪王贞完颜公神道碑"。五个墓群中的部分古墓被日本侵占东北时期所盗。加之由于"文革"的严重破坏,墓地已面目全非,现存大部分文物珍藏在吉林省历史博物馆。墓区的石人、石羊、石虎、石碑等现已复制一新,供游人拜祭和参观。
完颜希尹家族墓地有一定的分布规律,大体是后依山岭,前向沟川,座北朝南,背风向阳。吉林省文物工作队于1979和1980年,对完颜希尹家族墓及其附属物--石雕刻物进行了复查、清理、发掘和修复工作。他们将墓地依据墓葬的分布情况划分为五个墓区。东沟为一、二、三墓区,西沟为四、五墓区。五个墓区总面积为136,360平方米。五个墓区共有七组石雕刻物,每组石雕刻物基本上都是由成对的石柱、石虎、石羊和石人组成。石人分文臣、武将两种。个别墓地还有石供桌。同时在墓地还获得了数块墓碑,初步搞清了各墓区埋葬的一些墓主人的姓名和官职。下面就分别予以记述。
第一墓区在东村大松树屯东北约400米处,小城镇通往柳树河村的乡路右侧。当年墓前应该是有石望柱一对,石虎、石羊各一对,石人两对,石供桌一对。(《舒兰县文物志》载:此地有石柱两对、石羊两对、石人,文臣、武将三对,石供桌二对)。此墓区在伪满时期被日本人盗掘,因没见到正式报告发表,随葬品不祥。从暴露的墓室看,均为青灰色石板立砌,呈长方形。数年前,吉林省博物馆将这个墓区完整的石人、石羊、石虎运至吉林省博物馆陈列。现原址尚存残石人一个(无头),残石羊一个,残石柱一个。在距石人四米处还有被盗掘的石棺墓一座,此墓室东西长约4米,南剑宽约两米。1969年当地农民在墓地附近拣到"金紫光禄……"残墓碣石一块。1979年考古工作者又在此墓东南50米处采集到"吵看郎君"石碑一块,落款为大定十年。在墓前数十米处,还有两个青花岗岩柱座,间距为11.75米,象限角为南偏东60度。可知原墓前石雕刻物的间距为11.75米,象限角为南偏东60度。可知原墓前石雕刻物的间距为11.75米,方向是西北、东南向。此墓区石雕刻物较其他墓区都要高大,文、武石人的身高分别达到1.90米和1.97米。在柱座西有一残碣,长0.95米,宽0.66米,额(半园型)宽1.25米,高0.84米,厚0.30米,因此残碣风化严重,已看不到任何字痕。
第二墓区座落在第一墓区西北约250米处,从岗梁向南伸出的一个平坦的山包上。完颜希尹就葬在此地。这里曾有"大金故尚书左丞相金源郡贞宪王完颜公神道碑"。此碑高一丈,幅四尺五寸,厚一尺三寸五"龟趺高0.43米,首尾长2.3米,碑额为立体透雕的四龙互相缠绕,龙头向下。中部阴刻纂书"大金故尚书左承相金源郡贞宪王完颜公神道碑"二十个大字。碑身正面阴刻竖读二十七行,碑身背面阴刻竖读汉字二十四行,计二千八百余字,详细地记述了完颜希尹的生平事迹。字属颜体,为金代著名文人王彦潜撰文,大名府路兵马都管判官任询书丹。令人痛心的是,此碑在十年动乱中被当作"四旧"炸碎。1979年,吉林省文物工作队将被炸毁的残碑收集起来,运至吉林省博物馆保管。
第三墓区在完颜希尹墓西北一公里许的一条南北走向的沟谷之中,该墓区的主要墓主人是完颜希尹的嫡孙完颜守道。这里墓前石雕原来的位置是:墓前是一对文官,相对而立,其高度为1.50米。文官南5.4米左右是一对武将,身高1.78米左右,亦相对而立。再往南5.60米左右是一对石羊,石羊身长约1.12米。石羊前3.8米是一对石虎,石虎高1.20米。石虎前应该有一对石望柱,现在不见。两列石雕刻物的距离为5.7米左右。现仅存东侧一排石刻物即文、武官员各一,石羊、石虎各一,另一侧石雕刻物已不见。在石人北侧1979年曾发现墓碣座五个,清理发掘墓葬一座。考古工作者在墓顶东南边缘挖开表土层25公分,在此处发现一块"阿里郎君墓"碣石和一些碣石碎片。清理中发现盗洞一个,可知此墓已被盗掘。墓室距地表1.70米,墓室方向为北偏东20度,墓室为砖砌,内有石椁,上用两块长2.40米宽1.30米厚0.12米的大石板覆盖。砖室与石椁之间填有0.10米厚的木碳,椁盖顶部和石椁底部也铺有一层木炭。因在石椁内发现铁棺钉,可知椁内有木棺。在石椁盖上发现"大尉……濮国公……"、"公讳守道"的墓碣残段。由此可知此墓主人为完颜守道无疑。
第四墓区在第三墓区南约1.5公里左右的一条南北走向的狭谷中。原来这里有石柱两个,石虎一对。石虎高1.X米,底宽0.60米。有石羊一对,石羊身长1.20米。有石人一对,文东武西,文官身高1.5米左右,武将高1.7米。石柱、石虎、石羊、石人由南向北依次排列,各种石雕刻物的间距为2.8米左右,两行石雕刻物的行距为5.78米左右。现在石柱只剩一根,且已残断,其它石雕基本完好。1979年,考古工作者在这里清理了一座已被盗掘的残墓。在距地表1.6米深处发现石函一个,系长方形,方向是北偏东20度。石函长1.48米,宽1.05米,高为0.76米,分盖、身两部分。用火成岩石料凿刻而成。形制规整,素面雅致。在石函内出土两方字迹清晰,完整的墓志碣:一为"昭勇大将军同知雄州节度使"墓志,志的右首边头小字有汉字与女真两种文字;一边完颜寿为其父昭勇将军与其母乌古伦氏以礼合葬的墓志,共110余字。前一墓碑为青花岗岩质料,高68-厘米、宽27厘米,额宽32厘米。碑额突出呈半圆形。其二亦为花岗岩质料,高51厘米,宽26厘米,碑额亦突出呈半圆形,其上阴刻竖排汉文楷书八行计111字,这两块碑石均在吉林省博物馆保存。
第五墓区在第四墓区西南约2公里的山谷坡地上。由于这里地处西沟,距居民较远,人迹罕至,该墓区基本保存完好。这里原来从南向北竖立着石柱、石虎、石羊、石人各一对。石人为文官、武将各一,与其它墓区不同的是该墓区石人的位置正好相反,是文西武东,大概与墓主人完颜欢都是金最著名的将领之一有关。文、武官员的身高均在1.80米左右。石虎高1.40米左右,石羊身长1.80米左右。石虎高1.40米左右,石羊身长1.8米左右。这里的石柱也与其它墓区不同,是两个形状不同的石望柱,西边石柱与其它墓区基本相同,底面为六角形,高1.84米,底直径为0.33米。顶为球形。东边石柱的柱顶似类人猿的头,柱底面为八角,高1.94米,底长0.41米,宽0.32米。这两石望柱为何不同,目前尚不清楚。
1978年当地农民在石人南侧约50米处的耕地里,发现已残的"招讨……奉斜……"残墓碑一块。1979年考古工作者又在石人北侧5米左右的表土中采集到刻有"……代国公之"残墓碑一块。完颜希尹的父亲叫完颜欢都,死后被迫封为开府仪同三司代国公。由此可知这里的墓主人是完颜希尹的父亲,完颜欢都。
五个墓区的墓室结构不尽相同,它们比较全面地反映了金代埋葬习俗及各族文化的相互影响。其中石棺墓是东北中部地区青铜时代秽貊等族普遍流行的葬具;石函墓与佛教传人有着密切的关系;石室墓不能否认是受高句丽石室墓影响的产物;而砖室石椁棺墓显然是仿宋的形制。至于石雕,则明显看出是受中原的深刻影响。其结构和造形都与河南巩县宣陵相似。而且石雕刻物的组成也是沿袭宋制:"坟前所有石羊、石虎、石望柱各二,三品以上加石人两人"。而查《金史》,则并无具体规定。宋朝还规定"棺椁皆不得雕彩画,施方牖栏,棺内不得藏金宝珠玉",从发掘的墓葬中可以看到希尹家族墓葬基本附合这些要求。
完颜希尹家族墓地是我国东北地区现有为数不多的金代重要遗存之一,是研究金代军事、政治、文化等方面重要的实物资料,它不仅可以补充《金史》记载的不足,而且可以纠正《金史》记载的错误。对于这样重要的遗存,应当倍加珍惜和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