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价需要的流动资金
小县城房子所有权价值50万,实践中人们争议比较多,并且是四十年之后使用权还能拿回将近70万本金,一方面是使用权争议,即谁有权使用,另一方面是所有权争议,应该归谁, 干嘛不多花50万去买下这套房子呢,很难有人能够一性次能花全额买下一套房子, 买下这套房子就是使用权跟所有权都属于业主自己,阴阳对立:指阴阳的性质是完全相反的,完全是格格不入的两种事物, 稍后再详细分析这两种情况,从产权房和期房的炒作流程可看出,我们只需几千万元的流动资金,就可抬高楼盘50%左右的可交易房源的价格,进而能撬动这个楼盘房价,在新增房源有限下,只要这些标志性楼盘价格一上涨,必将带动楼市周边房价上涨,近而带动全市房子房价疯涨,从而达到炒房者最终暴利的目的。
其实你的房子首付都亏没了
房子那个时候房价的预期是上涨的,由于房价一直不断上涨,房子总价也是越来越高,很多人都选择贷款买房, 这种想法就是炒房的逻辑。显然,极端的杠杆意味着极端的风险,在37倍时,只要2.7%的黄金持仓量就可能让本金全部亏损。租房没有产权,无法加杠杆,而房租只跟收入价值承受能力有关,所以他根本就没有炒作的基础,如果房租大幅上涨,那么首先就得是收入大幅上涨,或者人口大量涌入,前者需要超发货币,而且货币还得进入消费领域,房租是计入CPI的,所以比如CPI涨到10%以上,就说明房租价值大涨了,而现在CPI只有1.8%,后者在一些二三线城市是可能的,在一线特大城市,控人已经越来越严格了,人口在未来几年都会是负向流动, 尽管对房产投资者和旁观者而言,有些楼盘房子跌个20%也不是很多,也就贷款的首付跌没了而已,那些加个杠杆的人已经把首付全部亏没了,心里就不知道啥感觉了。
如何用杠杆去炒价值
价值首付跌没了是怎么一回事, 据我国《刑法》及《森林法》相关法律规定,树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和采伐权都是相分离的, 比如,上面提出的120总价的案例,50万就是首付,70万就是贷款,并且贷款还是要全还给银行的,并且是加上利息还银行的,所以综合来看,炒房价是有途径的,因为房子在那里抵押着,你可以从银行弄出资金,加上杠杆去炒,而且他也是所有权,可以转让,通过价差获利,而租金你还真没办法炒,租金他没有物权,只有使用权,使用权押给银行,银行能给你放款吗,即使放款也是消费贷款,数量和额度也很有限,基本跟你的收入要严格挂钩,所以不会超过一张信用卡的额度, 首付跌没了,就是所有权价值都跌没了,但是使用权价值70万继续存在,因为每年租金至少四万多点,十六年的租金收益就能够完全覆盖70万,十六年后的租金全部属于使用个人权利,明白了使用权价值就是未来租金上涨的收益,而所有权价值就是未来房价上涨的收益,对应上面的实例,70万押金买断四十年使用权,每年租金4.3万,理论上四十年的租金总收益一共是172万,在租金不上升的情况下16年内回来的都是本钱,16年后的都是收益,四十年后还能拿回70万本金,这个时候相当于年化6%的理财价值产品了, 在这区投资房地产地出租房产的业主享会有较高的租金收益, 如果过几年租金上涨,那么收益率就会大幅度提升, 所以,投资房产的使用权就是投资这个房产的租金收益会上涨的预期而已,未来租金上涨的收益都属于个人使用权。由于利息收益是借款本金所必然产生的法定孳息,与投资收益具有风险性及不确定性的性质完全不同,应依本金或原物之所有权归属为冯某某个人所有为宜。
推荐长期价值投资房价
房价只是当投资逻辑发生变化以后,投资者还在觉醒阶段罢了,手里的资金到期投资所有权还是使用权,当所有人都看明白时,就是市场井喷的时机。比如上面提到的120万总价的房子,以前大家都愿意投资50万的所有权,因为相当用了别人70万的杠杆来炒房,未来如果房价涨了一倍,那么自己的收益就是将近三倍左右。保证收益类,保障本金与收益安全,到期收获本金与预期收益,保本浮动收益类:保障本金安全,收益不稳定,有可能会达不到预期收益率,非保本浮动收益类,不保障本金安全,且收益也是不固定的,有可能达不到预期收益率并且出现本金亏损现象。 这个房子总价要60多万,除去首付部门剩下的用公积金贷款,45万的本金再加上利息,这个时候只是挣多挣少的问题罢了,而使用权投资又叫做长期投资,所有权买卖就是短期炒作,这恰恰就是中央提出的房住不炒的核心,就是鼓励长期价值投资,遏制短期炒作,这里面的价值投资就是租金回报率,也就是使用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