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从中我们可以提炼出医疗期的三个必要的因素:
1.企业职工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排除了工伤因素)
3.停止工作治病休息(患病程度达到相应状态)
案例:公司员工,因不满意主管领导对其工作的安排,于2020年10月12日,19日,26日,三次向公司提供了医院的诊断证明,(诊断证明上写的是“腰疼,建议休息5天”),每次请病假5天,公司对于该员工前2次病假均予以统一,第三次请假,公司对员工的病假产生怀疑。
问题:员工的三次病假,企业是否要计入医疗期?
我们从医疗期的三个因素进行分析,首先属于企业职工,再者医院出具了诊断-腰疼,第1要素和第2要素均符合,那患病程度是否达到了相应的状态呢?我们分析医院的诊断证明“腰疼,建议休息5天”。腰疼是症状描述,没有病因,即引起腰疼的病变部位,可以要求进一步检查。如是腰间盘突出,脊椎病变等,达到需要停止共奏治病休息的条件,可以按照病假处理。如果是因为腰肌劳损等,没达到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条件,可以要求复工,如果员工本人不同意,可以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具体病情需要参考医院的意见,企业不要自己做判断。
病假和医疗期又有什么关系呢?
病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并指休息的期间。
医疗期: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病假
性质:生理概念
期限:根据病情,伤势而定
内涵:强调劳动关系的存续
医疗期
性质:法律概念
期限:根据工作年限而定
内涵:强调劳动关系的解除
病假的范围要大于医疗期。病假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均包括在内。
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期的期限根据在企业的服务期限,有严格的规定。
医疗期期限
如果产生医疗期,医疗期的计算应该从员工休病假的第一天算起。然后在累计计算周期内累计计算。例如
某员工于2019年7月1日入职公司, 2019年11月1日开始休病假。
假设该员工实际工作年限少于10年,那该员工的医疗期应该如何计算呢?
该员工本单位工作年限少于5年,所有在累计6个月周期内可以享受3个月医疗期。即自2019年11月1日起——2020年4月30日期间,员工可享受医疗期累计3个月。
员工请休病假计入医疗期,对员工和企业有哪些好处呢?
员工——医疗期内员工享受病假工资待遇,医疗期内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医疗期满员工不能从原岗位,另行安排工作仍不能从事者,企业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