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學術是「義利之學」,而科學僅僅是「利學」

2020-01-27     蔡氏意學


在現代的中國,科學已經成為學術的標準,認為一切的知識和學術都應該納入科學的框架。不符合科學的,無法納入科學框架和系統的知識,都是非科學的,也都是壞的、落後的、迷信的。

中國傳統學術,就與科學的標準不相符,也無法納入科學的框架,因此,被認為是壞的、落後的,應該被淘汰。

事實上,從整體上、根本上看,科學是一套畸形的、殘缺的知識體系,而中國的傳統學術,才是健全的、完備的知識體系。中國傳統學術就是整體性的學術體系,而科學則是局部性學術體系。這樣,從容納性來說,中國傳統學術的容納性要高,而科學的容納性要低。中國傳統學術是個大盒子,科學則是一個小盒子。

所以,科學不具備充當學術體系標準的能力,中國傳統學術才有。科學無法容納中國傳統學術,也不可能將中國學術塞入科學的框架之中。而中國傳統學術則可以容納科學。當然,當把科學補充進中國傳統學術的框架之後,可以使得中國學術體系更豐滿。


科學,從形式上及中文概念上來看,是個分科之學,任何問題、任何領域,都可成為一個學科,這樣就顯得科學是具備無限的包容性。但是,從中國傳統學術的分類標準看,科學儘管在形式上可以無限分科,但是究其實質,科學僅僅是「利學」,而沒有「義學」;僅僅是「物學」,而沒有「心學」;僅僅是「文學」,而沒有「道學」;僅僅是「用學」而沒有「體學」。

中國傳統學術的軸心是「義利」之辯,「心物之辯」,「道文」之辯,「體用」之辯,中國傳統學術也可以直接稱為「義利之學」,「心物之學」,「道文之學」,「體用之學」,既有義,也有利,既有心,也有物,既有文,也有道,既有體,也有用。

而科學則僅有「利」,僅有「物」,僅有「文」,僅有「用」,是有利而無義,有物而無心,有文而無道,有用而無體,是「利學」、「物學」、「文學」、「用學」。

既然中國傳統學術「義利」兼備,「心物」兼備,「文道」兼備,「體用」兼備,而科學有利無義,有物無心,有文無道,有用無體,那麼中國傳統學術的框架就是健全的,而科學的框架就是殘缺的。

中國傳統學術中的「義利」之辯、「心物之辯」、「道文」之辯、「體用」之辯,這四組辯題的實質是一樣的,只是側重有所不同。「義」就是「心」,就是「道」,就是「體」;「利」就是就是「物」,就是「文」,就是「用」。

「義利」的「義」,有兩個側重。一個是個人的正確的判斷和選擇,選擇合理合宜的行為。因此,「義」的一個重要解讀是「義者,宜也」。第二個側重是,「義」是支撐良好社會秩序的基石,即是正義。

「利」則是基於「義」所選擇的具體行為,針對和結合實際情況,所做出的最有利的選擇。

「心物」之辯中,更在強調「心」的思維主體作用,強調維護「心」的自由和獨立,不讓其沉溺於「物」,受制於「物」。「物」是心的思考、判斷和選擇的結果。「心」是思考、判斷和選擇功能本身,但是思考、判斷和選擇一旦形成結果,這個結果就脫離了心,而成為「物」了。

「心」是對人類一切思維和認知活動抽象總結,因此,「心」的存在是邏輯上的、功能上的,也是軟體上的、虛擬的。「心」是虛擬的思維認知器官,是一切思考認知活動的發出者。既然「心」是虛擬的,是抽象總結,就與任何具體的生理器官無關,無心臟和大腦無關。心臟和大腦是硬體,「心」是軟體。

「物」則是心發揮其思維認知功能所形成結果。人類所感知的「物」,都是心所思考感知的結果。「心」是思考認知功能本身,但是心的思考認知活動一旦形成結果,這個結果便脫離了心,不再是心,而是「物」了。因此,人類所能夠感知到的一切的物,都是心的思考認知結果,其存在也都經過心的賦予,包括形態、價值和意義。

因此,中國傳統學術中的「物」,其對立面是心,是思考認知活動本身,是思考認知主體,在現代看來,其範疇是非常廣泛,涵蓋現代學術中的具象之物和抽象之物,物理之物和精神之物,宗教的神和神學是物,一切的思想和理論理念也都是物。


概而言之,現代西方哲學中的「唯心」和「唯物」都是「物」,所謂的「唯心」,並非真正的中國傳統學術意義上的心,而都是精神之物。

「道文」之辯的典型表述是「文以載道」。 「文以載道」的直接含義是寫文章是表達道義、道理,但是這種思想是根源於一個更古老的思想:人的行為要符合和呈現道義。「文」這個字的最初含義,既非指文章,也非指文字,而是指代人的一切外在行為,外在表現,包括個人層面和社會層面。

「道文」之辯所強調的是,人的外在行為,包括社會的外在制度表現,是有著內在支撐的,這個支撐就是「道」,也是「義」、「心」,「道」、「義」、「心」也都是「體」,而「文」、「物」、「利」又都是「用」。「體用」之辯就是專門強調主體、本體,維護本體的獨立自由地位,不讓其沉溺於用,受制於用。

其實,不僅僅科學是「利學」、「物學」、「文學」、「用學」,有利無義,有物無心,有用無體,西方文明的一切思想學術,也都是如此。這裡的西方是廣義的,指的中國之外一切人類文明。人類文明是一分為二,中國和西方。

現代之前,更準確地說是科學成為主流信仰之前,這是19世紀中期的事,西方文明的學術和思想就是宗教,包括多神教和一神教,以及為之服務的哲學。一切宗教也都是「利學」、「物學」、「文學」、「用學」,科學是在宗教的基礎上發展而來,依然是「利學」、「物學」、「文學」、「用學」。

在宗教中,神是世界創造者和支撐者,也是知識之源,人對神只能去信仰和服從。人之所以要信仰和服從神,就是從神那裡換取恩賜,或缺利益,包括物質利益和知識利益。因此人神關係本質上是利益關係,在猶太教中,甚至乾脆說上帝和人之間是契約關係,《聖經》就是約書,即上帝與人世間所簽訂的合同。上帝承諾,只要人信仰和服從自己,就會給人類一切的利益好處。


宗教不僅是「利學」,也是「物學」,因為宗教中不承認人的獨立的思考、判斷、選擇功能,這實際上就否定心的獨立存在,是無心的。一切神、神學,究其實質,不過是人心思考的結果,是「物」。但是,宗教卻將這種「物」當成絕對權威實體,對人構成絕對約束。

科學原本是哲學,是宗教的附屬物,服務於宗教。19世紀中期以前都是如此。因此,牛頓時代科學,與愛因斯坦時代的科學是不同的。牛頓時代科學,不講實用,不關注科學所能夠帶來的物質利益,而只關注科學的宗教利益,即對神的發現,對神的智慧的發現。愛因斯坦時代科學,則更專注實際的物質利益,而不再關注宗教利益。此時上帝已經被打倒,宗教已經被拋棄,至少邊緣化了。

但是,從牛頓道愛因斯坦,科學的「利學」屬性則是一以貫之的。

儘管中國傳統學術,兼講「義利」、「心物」、「道文」、「體用」,講「利者,義之和」,「心物不二」,「文以載道」,「即體即用」,但是卻是重義輕利、舍利取義的,是重心輕物的,重體輕用的,重道輕文的。這導致中國的傳統學術的中心是「義」、「心」、「道」、「體」,對「利」、「物」、「文」、「用」儘管不否定,但是卻不怎麼講。

因此,在中國的歷史上,就不斷地引入西學,以補充和豐滿自己的「利」、「物」、「文」、「用」的部分,近代以來科學的東傳,只是這一過程的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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