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明的核心特徵就是「文以載道」。中國經濟屬於中國文明的範疇,是中國文明的發展和延續,因此,中國經濟模式的核心特徵依然是「文以載道」。經濟就是文,或者文的新形態,支撐其發展的,就是道。或者說經濟中是包含著道的,中國的經濟是「有道經濟」。
西方文明的核心特徵則是有文而無道,是無道的文明,根植於西方文明的西方經濟模式,也是有文無道的,是「無道經濟」。因此,從根本上來說,中西文明之間的衝突,中國經濟模式與西方經濟模式之間衝突,就是「有道」和「無道」之間的衝突。這也是當下中美衝突的實質內涵。
這裡邊最重要的問題是,為什麼說中國文明的核心特徵是「文以載道」?再一個問題就是,為何說經濟也是文?
現代人把「文以載道」的「文」理解成文章,因此「文以載道」也就成為一個「作文」問題、「文學」問題,其實,這個「文」的含義,遠比「文章」宏闊、深遠。
之所以說「文」比文章更宏闊,因為其含義,實際上可以指一切的人類的外在行為表現,包括個人層面和社會層面的,主要是社會層面的,可以包括一切社會現象,一切文明現象。因此,就這一義項來說,「文」與現代漢語中的「文明」一詞非常接近。
在「文質彬彬」這個成語中,「文」就是指個人層面的外在行為,外在表現,「質」則是指個人的心理內在,就是後來說說的「心」和「性」,或者合稱「心性」。因此「文質彬彬」的意思是說,一個人的外在表現能夠恰當地表達其真實內心,不虛假、不誇張、不掩蓋、不委屈。
「文質彬彬」出自《論語·雍也篇》,整句話是:「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質勝文」就是太直接地去表達自己的真實想法,而不可以恰當的方式,非常直白、質樸、粗野;「文勝質」則是過多甚至僅僅關注外在的表達方式、外在的行為,而卻疏於確認自己的真實內心,這樣導致其行為非常機械、教條、浮誇、迷信、虛偽。
「文」遠比「文章」深遠是說,從歷史發展來看,「文」的概念的出現,甚至「文」這個字的出現,都遠比「文章」的出現早的多。
「文章」是由單個的文字所組合而成,因此,文章的出現是以文字的出現為前提。 中國文字的最早形態是甲骨文,出現在商朝。但是,商周時期的甲骨文和金文,都不是成熟的文字,都不能獨立地去長篇幅地表達語言,因此當時並不存在文章。文章的出現要到春秋之後。
春秋戰國期間所發生的「禮崩樂壞」是一場社會大變革,其中就包括文字的大變革,由甲骨文、金文變革成文言文。 文言文才是成熟的文字形態,才可以獨立的長篇幅地去表達語言,此時「文章」才開始出現。但是,文章的真正成熟要到兩漢時期,其大規模普及要到東漢蔡倫發明紙之後。
「文」這個字在甲骨文時期已經存在,不過,那時既沒有文章的概念,也沒有「字」的概念,這意味著對甲骨文「文」來說,其義項中既沒有文章,也沒有文字。
「字」的本義是在家中生育漢字,其義項都與婚嫁孕育有關,直至秦漢時期,才開用「字」去指稱文字。也就是說,「字」概念要晚至秦漢時期才得以成熟。
那麼甲骨文「文」的義項是指什麼?我此前已經對甲骨文「文」的字形進行專門解讀。「文」是個典型的契約文字,其字形來自春秋之前主導中國的契約機制。春秋之前,中國是一個契約社會,社會秩序主要是靠契約來維持,包括結繩和書契。甲骨文「文」就是對契約機制的整體概括和描述。
一方面,結繩和書契都是契約符號,或者更直接地說,都是符號。「符」這個字本身就是來自書契,指代書契。在春秋之前,符號和契約是等價的,符號就是契約,契約就是符號。因此,甲骨文「文」的重要義項之一就是指代符號,也是指代契約。
另一方面,「文」有指代人的契約行為。在春秋之前的契約機制中,契約的簽訂和執行完全基於雙方之間的自願,而這種自願則又基於雙方以「誠」為基礎的共識、公意。因此,契約行為的關鍵就是雙方共同協商,取得共識,然後對這種共識進行執行。
在中國文明的語境中,共識、公意就是「道」、「理」、「義」、「義理」、「道義」。因為「文」是基於共識、公意的,那麼「文」就是基於「道」的,或者說是「文以載道」的。
也就是說,「文以載道」並非說,「文」、「道」是分離的兩個東西,而是文道不二的、文道合一的一個東西。
契約關係是二人關係,聯結著個人與社會,既個人的行為規範,也是整個社會秩序的基本單元和基石。後來孔子將這種契約關係用「仁」字來概括。「仁」就是二人關係,既可以指代個人層面的仁愛,也可以指社會層面的仁政。
因此,「文」就可以可以從契約行為而擴展至整體的人的外在行為,包括個人層面的,以及社會層面的。
這樣,契約和「文-道」,就是中國文明最深層、最內核、最原始的東西,也是最永恆的東西。「文-道」之辯與「心-物」之辯是一回事,「文」就是「物」,「心」就是「道」。
經濟,後者發展經濟,也是人的外在行為,包括個人層面以及社會層面,因此也屬於「文」的範疇,「物」的範疇,經濟就是文,經濟就是物。那麼經濟之文,經濟之物也是「文以載道」的「心物合一」的。
經濟之文中所載的道,就是人們的共識性的意,就是民意。經濟中所包含的心,就是民心。這裡的民心民意的表達,也是道的表達,是契約式的、協商式的。這意味著中國的經濟模式是文的,也是契約式的、協商式的。
由於西方文明缺乏文以載道、心物合一的傳統,因此,西方經濟的模式就不是文以載道的,不是心物合一的,這導致西方經濟模式中,沒有道,沒有共識性的民意,也在根本上沒有契約式的協商,而是以資產、財產為本位,以所謂的市場機制為本位,個人和社會完全服從於資本、資產,完全服從於市場機制。
而中國的經濟模式則是以道為本,以心為本,不是人服從於資產、資本,是資本、資產的奴隸,而是資本、資產為民心民意服務,受民心民意支配。同時,人也不是機械化的市場機制的服從者,而是契約式的協商。
當然,由於深受西方的影響,現在的中國經濟模式也在相當程度上西化了,因此具備了一定程度的西方經濟模式的屬性,但是在根本上,是文以載道的、心物合一的。而且,隨著中國實力的進一步增強、文化自信的迅速提升,文以載道、心物合一的屬性將更加突出和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