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將八卦符號認定為人類契約的起點,原因是八卦符號是人類歷史中最早的系統化的獨立符號系統,而符號的本質則是契約,符號的產生和傳播過程都是契約式的。這一點清晰地體現在「符」這個漢字的義項中。「符」的主要義項不僅包括符號,而且也包括符契。符契就是書契、契約。下面就「符」這個字的字形和義項做一個詳細地考釋,以幫助諸位更好地理解為何符號就是契約,更好地理解八卦符號是人類契約之祖。
「符」和「府」,以及春秋之後的「付」,其母字都是西周時的「付」。或者說,「符」、「府」及春秋之後的「付」,都是由西周金文「付」所孳乳。這也意味著,春秋之後的「付」,與西周的「付」,儘管在字形上為同字,但是在內涵上卻發生了變化。西周的「付」,其內涵要比春秋的「付」寬泛的多,幾乎囊括了「符」、「府」和春秋後的「付」所有義項。或者說,春秋之後,西周「付」的義項被分拆了,分拆到了很多新生字例中。
因此,要準確理解「符」的內涵,必須將其與其母字「付」,已經兄弟字「府」結合起來考察才行。從目前的資料看,「付」出現在西周,「符」和「府」都是出現戰國。
在詳細介紹之前,有必要提一下漢字的孳乳規律,也是漢字演變上的一次重大變革。
甲骨文之後,漢字一共出現了兩次重大變革,第一次發生在春秋戰國期間,第二次發生在民國期間。從而也使得甲骨文之後漢字的發展歷經了三大階段和三種形態。商周時期是第一個階段,此時漢字的形態是甲骨文、金文。作為漢字最早的形態,甲骨文、金文實際上並不是成熟的文字形態,並不能獨立而完整地去表達語言性信息。最突出的表現是,甲骨文、金文與語言高度不同步,因此導致甲骨文、金文的文獻資料異常難懂。
我將甲骨文、金文稱之為「微言文」,意思是此時,漢字的語言因素含量還非常低,對語言的表達能力還非常低。「微言」取自「微言大義」。「微言大義」是對《五經》經文,尤其是《春秋》經文的形容。但是傳統上僅僅將「微言」理解成經文風格比較凝練,因此用字非常少。其實,《五經》經文的字少並非因為是風格上凝練,而是在於其所使用的文字形式與甲骨文、金文相同,是一種不成熟的文字形態。
春秋之後,漢字開始歷經第一次變革,漢字形態從微言文(商周甲骨文金文)變更成文言文。至此,漢字才成為成熟的文字形態,才可以獨立表達語言性信息,才可以書寫成篇的文章,並由文章而書籍。
就《五經》來說,經文和傳是分屬與兩種文字形態的,經文屬於微言文,傳則是屬於文言文。
第二次變革則時由文言文變革成白話文。這樣漢字就歷經了三種形態:微言文、文言文、白話文。
就「付」來說,儘管在字形上存在連續性和一致性,西周的「付」與春秋之後的「付」是分屬兩種漢字形態的,前者屬於微言文,而後者則屬於文言文。「符」和「府」都產生在春秋之後,也都屬於文言文。
儘管微言文,不是漢字的成熟形態,但是,春秋之後的文言文卻是由其孳乳而出。這樣,微言文就是文言文的「母字」。弄清漢字形態的演變和孳乳上的母字關係,對正確理解漢字的含義至觀重要,但是,自東漢許慎以來,在這方面就變得非常混亂。
儘管,從總體上來說,西周金文與商朝的甲骨文金文屬於同一形態,但是,西周金文較之甲骨文為晚,而且,就「付」字來說,還是一個組合詞,由「人」和右邊的「手」組成。其中最關鍵的就是這個右手。要確定右手符號的含義,需要對甲骨文進行深入研究。
在甲骨文中,這種手字形結構是非常基礎的字形結構,有左手,有右手,還有左右手同時出現的雙手。在雙手中,有上舉的,有下捧的。關於手字符,我會在針對字形解釋的文章系列中專門講,這裡只是簡要指出一些結論。
首先要告訴大家的是,這種手字符不是象形文字,儘管的確有點象手,而是契約文字,是根據當時的契約機制而造出的。或者說,手的字形的構造,是置身於契約機制的場景之中的。
這裡的契約不是現代的契約,而是春秋之前的中國最傳統,也是最原始的契約,即結繩和書契。
在這種契約機制中,結繩是一對打著繩結的繩子,書契則是一對刻有契齒文的方形小木片。契約達成之後,一對結繩或書契分契約雙方所持有。通常債權方持右繩或右契,而債務人則持左繩或左契。這樣契約雙方就可以稱為左右方,左方是債務人,右方式債權人。而甲骨文中的左右手符號,其本義就是指契約的左右方,直接讀為左右。
由於左、右這兩個甲骨文是基於契約機制的背景的,因此其內涵並非是指純粹物理空間上的左右,而是指契約的左右方,並由契約左右方延伸,再去泛指一切的左右、純粹物理空間的左右。
因此,甲骨文「左、右」是「佐、佑」母字,「佐、佑」的義項原本都包含在甲骨文中,只是春秋時期發生漢字第一次大變革之後,出現了文字數量上大躍進式的增加,很多新的字形由甲骨文金文中所孳乳,母字的義項就被新生的新字所肢解了。
「佐」是輔佐,「佑」是佑助、保佑。這理解這些,還是要回歸到契約機制。左方是債務方,也是資產的借入方,右方是債權方,也是資產的借出方。從甲骨文研究可以得知,在當時已經有利息的概念,但是,一般並無專門以獲取利息為目的的契約,也沒有以利息為業的人和職業。因此,借出資產的行為,在當時一般被看成善舉,是對借入方的幫助,是右方對左方的幫助。這樣,很自然地,右方就有幫助的含義。
那麼,左為何又有佐的含義。這源於契約機制中的比對程序。契約到期,作為債權人的右方為持著右繩或右契去找左方要錢,右繩或右契就是最始源的借據、債券。在有爭議時,左方會拿出自己所持的左繩或左契,與右繩或右契相比對,當完全相同或相合時,右繩或右契才為真。因此有「左證」或「佐證」一說,即由契約的左方來進行驗證,或者為左方、幫助左方進行證明。
同時,由於結繩和書契本身的信息記錄能力有限,更負責的契約條款是用附著在結繩或書契之上的口耳相傳的語言記錄的,而語言可能會被遺忘,或被有意篡改。因此,要證明就比較麻煩,這是可能需要求助第三方,即作為契約中介的大人,在甲骨文中用「大」來表示。「契」中的「大」就是作為契約中介的大人。大人一般都是當地德高望重的人,他們充當契約中介也是處於自願和義務。大人幫助左右兩方提供證明,就是輔佐。
這樣,就會很清楚,儘管「佐」、「佑」都有幫助的含義,但是其區別還是很明顯的。佐是來自第三方的幫助,較疏遠,佑則是來自直接合作對象的幫助,比較親密。
「付」的字形所描述的場景,就是契約機制中,右方將資產交付給左方,即資產的轉移過程、交付過程。「人」就是指左方、借款人、債務人。同時,這個字形也被指代契約本身,即後來的「符」。
戰國時期,通過加⺮而成「符」。 竹子頭表示材質,顯然,此時的「符,主要指代當時契約的主要形態——書契。此時,書契上並進刻有契齒文,而且開始在上面寫字,以記錄更多的信息。東漢許慎在《說文解字序》中,已經將書契看成是漢字的起源。其實,這是一種天大的誤解。當然,書契本身的確出現的很早,至少比甲骨文要早很多。但是,早期的書契上,是沒有文字的,而僅有契齒文。到戰國,才開始書契上添加文字,到漢朝時,上面寫有文字的書契,已經成為書契的標準形態,這導致東漢的許慎產生一種錯誤認知,以為書契一直就是寫有文字的。
其實,東漢的書契,即「符」,已經是書契的第三種形態,第三個階段。最早的書契是小木片,上面僅有契齒文。這種書契出現在大約7000年前。第二種書契是玉質書契,即玉瑞,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玉質禮器、玉器,主要是玉圭和玉璋。玉瑞的盛行時期是三代,春秋之後開始衰落。
較之此前的木質書契,玉質書契的材質顯然比較貴重。到了戰國時期,尤其是兩漢,書契在材質上又回歸簡樸,開始出現了竹質書契,同時,隨著漢字新形態的出現,即文言文的出現,漢字的應用開始普及,也在書契上開始添加漢字。這種新形態的書契被起了一個新的名稱——「符」。
因此,「符」的主要義項就是書契、契約,或者說,符就是契約符號、信用符號。
高中語言有一篇文章,叫《信陵君竊符救趙》,這個「符」,也是書契新形態的一種:應用在軍事中的「兵符」。有些兵符就做成老虎的形狀,因此叫「虎符」。不過兵符一般是用貴重材質做成,譬如銅、玉,而非廉價的竹子。
「符」還有符合的義項,所指的在書契比對時,左右契的相合。
「府」這個字也是產生在戰國,也是由「付」所孳乳。《說文解字》說:「府,文書藏也」,即認為府是貯藏文書的地方。這裡的文書就是指契約。這是「府」的原始義項。顯然,在「府」的字形中,付的義項就是契約。廣字頭則是宮的簡化,指代房子。
在「府庫」中,「府」是藏文件的地方,「庫」則是藏財物的地方,因此,「府」比「庫」要高大上。因此,官員的機構叫「官府」、「政府」,甚至高級官員的家也叫「府」,而高端的學校則叫「學府」。
對現代人而言,「符」的主要義項則是符號,其契約背景則被遺忘。其實在漢朝以前,符號與契約是同一個東西,因為符號就是約定。就中國文明而言,甚至就整個人類文明而言,最早的獨立的符號系統是八卦符號,因此八卦符號也是人類最始源的契約。後來的結繩又是在八卦的基礎上發展出來,然後再由結繩發展出書契。
因此,許慎在《說文解字序》中對八卦、結繩和書契的記錄在根本上是正確的。他說:「古者包羲氏之王天下也,……,於是始作《易》八卦,以垂憲象。及神農氏,結繩為治。黃帝之史官倉頡,……初造書契。……。言文者宣教明化於王者朝廷……。」
許慎把八卦、結繩和書契歸為同一類,都是「文」。只是許慎對其中的契約背景已經不是很清楚了。這又導致,許慎不僅混淆了文、字的區別,而且對漢字的根本屬性產生了錯誤判斷,認為是象形文字。其實,漢字的根本屬性不是象形,而是借符,繼承和借用契約符號。漢字不是象形文字,而是借符文字、契約文字。「文」的本義就是契約,當然也是符號、符,而字則是在文的基礎發展而來。在下面我將會對「文」的字形含義進行專門的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