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本是丈夫名字,貸款合同妻子簽過字,離婚後妻子名買房,算首套嗎?

2023-04-28     哲學詩畫

原標題:房本是丈夫名字,貸款合同妻子簽過字,離婚後妻子名買房,算首套嗎?

銀行只認合同,只要有簽字,就有了法律效應。雖然房本上沒有妻子名字,但是貸款合同上有妻子簽名,也就是說妻子也參與到實際的購房過程。這同時也意味著,房產所涉及的債務也需要夫妻雙方共同承擔。

其次,要看是否實名登記。如果都是實名登記,妻子名下就是有一套房產。但如果沒有實名登記,即便房本上沒有妻子的名字,房子仍然屬於夫妻雙方。這種情況,妻子是隱形的房產擁有者。如果夫妻離婚,妻子方買房,應該算是首套,有政策上的補貼支持。

還有一種情況是,夫妻如果是協議離婚,裡面備註了房子的歸屬問題,那就會按照協議里說的執行。

最後還要看離婚後妻子方是否有貸款,目前的貸款記錄全國可查,因此,妻子在何地買房,房管局都會先查她是否有貸款。

總的來說,銀行的考慮房子的同時,還會考慮貸款。如果妻子貸款了,一旦離婚再買房,就不能算首套。如果離婚後想要妻子方買房算首套,必須滿足幾個條件:1.實名登記。2.沒有貸款。3.協議離婚後約定好房子歸屬丈夫方。4.離婚後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理不動產登記。這幾個條件缺一不可,都是必要條件。

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人誤認為房本上寫誰的名字房子就是誰的,這是大錯特錯的。如果是婚後買房,無論寫誰的名字,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後,任何一方都有權享有房產所得利益。

另外就是判斷是否首套,要看他或她名下的房產狀況,如果有房,就不算首套,也就無法享受首套福利政策。至於那些為了獲取利益,鑽法律的空子,採取假離婚的人,有的確實達到了目的,有的人還會把首套房產轉移到孩子名下,但是任何事都有兩面性,不要只看好的一面,現實中的假離婚騙政策案例中,有不少弄假成真,到最後是人房兩空。

疫情三年,經濟下滑,實體不好乾,虛擬經濟又大都是詐騙多,一些人(男方)把房子抵押了,但是女方(妻子)是有知情權的,很多抵押銀行都要求夫妻雙方到場簽字按手印,拍照,這些都是為了預防「一方變卦而另一方卻不知道」的風險,因為現代人的感情很脆弱,也很迷茫,兩人一旦離婚,就可能走向冷漠和較勁,甚至會考驗人性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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