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後出軌女下屬,他說遇見了真愛,他說這是做自己」

2022-04-30     九州心理

原標題:「丈夫婚後出軌女下屬,他說遇見了真愛,他說這是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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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A,在讀大學和畢業五年這段時間裡,談了三個女朋友,都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而分手,一個要出國讀書,一個相處時總吵架,一個女方父母不同意,女方放棄了。

A的父母看著兒子三十歲還是單身,很焦慮,開始催婚,並行動起來,給兒子安排相親。

A討厭父母干涉自己的婚戀,認為相親這種形式找不到自己喜歡的人。

他跟父母對抗了兩年,在這兩年間,他看到越來越多的朋友、同學陸續結婚生子,而自己還是單身。

同輩壓力,父母的催逼,再加上自己對愛情似乎失去了信心,他覺得自己這輩子可能遇不見那種能令自己心動的愛情了。

在焦灼與心灰意冷的狀態下,他去了父母安排的一次相親。

對方是個溫婉的女孩,無論外貌、家庭條件、工作和學歷都和他比較匹配。女孩和他一樣都曾在國外學習、生活過兩年。

兩個人第一次見面就聊了很長時間,聊各自的學生時代,聊國外生活的經歷。他看對方也越看越順眼。

之後兩個人就開始以男女朋友相處。

相處幾個月,父母催促他們訂婚。於是,他們很快訂婚、結婚生子。

孩子一歲時,A出軌了。對方是自己新招進來的實習生。他很痛苦,一方面覺得自己對不起妻孩,另外一方面又覺得自己遇到了真愛,自己的出軌是在做自己。

因為他覺得自己當初並不喜歡妻子,並不是很想和她結婚,是在父母的逼迫下才結婚生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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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女生B,中產家庭,27歲時談了一個男朋友,是從農村奮鬥出來的鳳凰男,成熟、穩重又積極上進,但是家庭條件不好,父母年紀比較大,家裡還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

B欣賞男朋友在工作上的進取心,欣賞他喜歡學習,善於交友,但是對於男友的消費習慣,生活習慣還有他的大男子主義,她有點受不了。

男友對女性缺乏足夠的尊重,性別觀念很傳統,覺得男人賺錢養家,女人就應該在家做家務,照顧自己和孩子。覺得一個家裡男人說得算,女人就應該順從自己。兩個人因為「聽誰的問題,發生過幾次不大不小的爭執。

在B不確定是否要和男友繼續深入交往下去,糾結要不要將自己的戀情告知父母之際,父母無意中知道他們戀愛的事,詢問了男生的家庭情況之後,反對他們在一起。

B為了父母能夠祝福他們,安排了一次雙方的見面。他們和女方父母在外面的餐廳吃了一頓飯。

期間,B的父母對男生提出了各種問題:家裡的父母做什麼的,年紀多大,兄弟姐妹幾個,現在一個月薪水多少,如果結婚能不能在所在的城市買得起一百平的房子……

這次見面結束之後,女方父母以差異太大,更加激烈地反對他們在一起。

為了反抗父母, B堅決地選擇和男生在一起,並且還偷了戶口本出來,兩人偷偷領了證。

父母無奈之下,只好接受,給他們辦了婚禮,分了一套小房子給他們住。

婚後,剛開始兩個人還比較幸福,覺得自己打贏了愛情保衛戰,終於掙脫了父母的控制在一起了。

可是快樂幸福的日子沒有持續多久。一年之後,兩個人因為巨大的差異,也因為彼此缺乏處理差異的能力,爭吵不斷。

生活的瑣碎,以及不斷的爭吵和衝突讓兩個人日子過得並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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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上有個「羅密歐與朱麗葉效應」, 指在男女戀愛中,當出現干擾戀愛雙方關係的外在力量,戀愛雙方的情感反而會加強,戀愛關係也因此更加牢固。

就像莎士比亞的經典名劇「羅密歐與朱麗葉」中羅密歐與朱麗葉相愛,但由於雙方是世仇,他們的愛情遭到了極大的阻礙。但這種阻礙並沒有使他們分手,反而使他們愛得更深,直到殉情。

所以,人們把這樣的現象叫「羅密歐與朱麗葉效應」。

心理學家德瑞斯科(R. Driscoll)等人在1972年調查了91對夫婦和相戀已達8個月的41對戀人, 發現在一定範圍內,父母干涉程度越高,戀人之間相愛越深。

為什麼呢?

可以用認知失調的理論解釋這一現象:

當選擇是自願的,人們會傾向於增加對所選擇對象的喜歡程度。而當選擇是強迫的時候,人們會降低對所選擇對象的好感。

因此,當強迫人們做出某種選擇是,人們對這種選擇會產生高度的心理抗拒。抗拒的心態會促使人們做出相反的選擇,並實際上增加對自己所選擇的對象的喜歡。

所以會出現,當父母越反對你和你選擇的對象在一起時,你們越要在一起的情況。

人們都希望對自己的行為擁有控制權,天生不喜歡自己的自由受到限制。當自由受到限制時,人們會有一種不舒服的感覺,會採取對抗的方式來應對這種限制,來證明自己是自由的。

我們每個人的內心都有一種渴望,那就是按照自己的意志而活。意志在現實生活中體現在每一個選擇中。

如果我們可以自己選擇自己的生活,我們就會感覺在為自己而活,反之,我們就會感覺在為別人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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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期的孩子最明顯的特點就是自我意識高漲,渴望獨立,渴望彰顯個人的自由意志。他們在行為表現上顯得很叛逆,凡是父母覺得好的事情,希望他們做的事情,他們就越不願意做,越反抗。

對於大多數人,這種叛逆通常過了青春期之後就會消除或者減弱,但是對有的人而言可能會持續很久,甚至成為一生的行為模式。

一個來訪者告訴我,她的丈夫結婚三年,可是她總感覺自己在和一個青春期,脾氣火爆的孩子在一起生活。比如,天氣降溫了,她對丈夫說一句,外面天氣冷,你出門多穿一件衣服。丈夫就會感覺很煩,覺得她在控制自己,會故意不加衣服。再比如,房間髒亂,他讓丈夫收拾一下房間,他會覺得妻子在命令和試圖控制自己。諸如此類。她總感覺丈夫為了反抗而反抗,好像凡是她說的話,丈夫都反對。因為丈夫的對抗情緒,她也很容易被對方激怒,然後兩個人就會發生衝突。

我問這位女士,他的丈夫和父母在小時候的相處模式是怎麼樣的?

她告訴我,丈夫的父母都是非常強勢和喜歡控制別人的人。他的媽媽會要求別人,尤其是兒子按照她的方式來做事,如果別人不按照她的方式來,她會一遍一遍地嘮叨,直到別人聽她的話為止。他的爸爸則脾氣比較暴躁,稍有事情不順心就會罵人,也很自私,經常是忽略孩子、妻子的需要,只顧自己。

這位男士從小到大和父母相處一直都是這樣一種爭吵和對抗的模式。

於是,和妻子相處時,他也是這樣的模式。

我建議這位妻子改變和丈夫的相處模式, 比如:儘量少嘮叨丈夫。讓丈夫做一些事情的時候,給他兩個選擇。給丈夫意見的時候,強調「這是我的想法,僅供你參考」。還有,當丈夫發脾氣的時候,自己儘量保持穩定的情緒,不被他帶著節奏跑。或者對自己的行為和目的進行更多的澄清,「我只是在關心你或者提醒你」。

就這樣,慢慢的,她的丈夫在溝通過程中情緒變得更穩定平和,不再將妻子的很多行為和言語解讀為控制,合作而非對抗的行為開始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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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位丈夫在生活中常常分不清楚什麼是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什麼是別人讓我做的事情。他也分不清楚,我什麼時候是在做自己,我什麼時候在叛逆,在為了反抗而反抗。

他並非一個特例。

很多人因為從小個人意志就是被父母忽略的,並且父母將個人的意志強加在他們身上,或者父母總是要求他們聽話,乖,不允許他們做自己。

在他們的內心常常有一種衝突:我是要遵從父母的意志而活,還是按自己的意志而活?

面對選擇時他們也會有一種思維上的混亂:這是父母的想法,還是我的想法?

那些一直被父母強加個人意志的孩子長大後會走向兩個極端:一個就是很乖,很壓抑自己,缺乏自我和自主的精神;

另一個就是很叛逆,為了反抗而反抗,不願意與他人保持一致。他們往往搞不清楚什麼是自己想要,會認為,父母意志的反方向,就是自己意志的方向。父母越不讓我做什麼,我就越要做什麼。

像前文提到的A和B,他們都是從小到大聽話的乖乖孩,一直在按父母的意志生活。讀什麼大學、選擇什麼專業、做什麼工作都是父母的安排。

在婚戀上,他們想自由選擇,按照自己的意願來,結果遭到了父母的反對。

A和父母安排的相親對象結了婚。婚後出軌,認為自己找到了真愛,是在做自己,認為自己當初選擇的伴侶是父母逼迫的結果。

可是,他沒有看清,雖然是父母安排的相親,但,是他自己選擇和這個相親對象談戀愛,和她結婚。

雖然是父母推薦的對象,但是她身上也有吸引他的對方。

雖然是相親的形式,但他也是因為喜歡這個女孩才選擇與之走進婚姻,共度人生的。

B沒有看到:在父母不知道自己談戀愛這件事時,她自己對男友也不是那麼認可。

雖然父母反對他們在一起的理由是因為家境,她考慮和糾結的則是兩個人個性和觀念不合適。但從某種程度上講,她和父母的選擇是有一致性的。

如果她沒有因為父母的反對而沖昏腦袋,願意和男友再相處看看,也許會做出更符合自己意願的選擇。

父母的干涉、控制欲,將個人意志強加給孩子當然是錯誤的,但是並不代表他們的觀點,他們給的方法也是錯的。但子女如果為了反抗父母而反抗,刻意選擇一條與父母相反的方向,顯然也是錯誤的,容易讓自己走向了另一個極端,讓人生變得更糟。

這也說明你其實還是在受父母的控制和影響,因為A與-A本就是一回事。

做自己很重要,我們每個人都要為自己而活,但是別因為叛逆而將自己的人生摧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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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也面臨著這種個人意志和父母意志發生矛盾,希望堅持做自己的情況,該怎麼辦呢?

第一、經濟獨立才能做自己。

《奇葩大會》上有個坐擁200億的富二代講了華麗皮囊下的真實生活。他吐槽,他父親對他的學業選擇、擇偶標準、乃至工作規劃都有嚴苛的管制,導致他覺得自己很不幸福。

對此,導師高曉松以自己的親身經歷告訴他: 「要有一以貫之的世界觀,不能要自由的時候把西方那套拿出來,要錢的時候把東方那套拿出來。」是的,你不能既要美國式的自由,又要中國式的寵愛。自由從來都是建立在自我獨立,自我承擔的基礎上的,而獨立很重要的一點就是經濟上獨立。

第二、認清叛逆與做自己的分別。

我反對父母的想法是真的在做自己,還是因為叛逆? 父母設定的方向是否真的和自己想走的方向不一樣?只有認清叛逆與做自己的區別,才能在內容上真的做自己,而不是只是形式上做自己。

第三,聆聽自己內心的聲音。

你的渴望是什麼?你想實現的目標是什麼?你個人的意志是什麼?

你的個人意志如果與父母相同,也是你個人的意志。並非只有與父母不同,才是你的個人意志。就像和一群朋友一起去餐廳點菜,有個朋友點了一道自己喜歡的菜,恰巧這也是你喜歡的菜。你因此不用點菜了,這並不代表你被別人剝奪了點菜的權利。

第四、學會溫和而堅定地堅持自我的意志。

前幾天聽武志紅講直面原生家庭創傷的直播。其中有個網友問,父母不同意自己和男朋友在一起,他們的戀情已經轉到地下,但想著要結婚,問如何和父母再溝通這事。

武志紅給了一個建議:選 擇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小事,溫和而堅定地堅持自己的做法。比如,父母總是給你盛一碗滿滿的飯,你每一次都刮掉多餘的部分,告訴父母,「我就吃這麼多」。情緒溫和,但很堅持。你每天都這麼做,堅持兩個月,父母就能接受和體會到孩子強大自由的意志,然後再去談婚戀上的自主自由就會順利得多。

我覺得這個方法真的很棒。 做自己可以體現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一個人在小事上成功堅持做自己,可以幫助他集聚能量在大事上也做自己。這是由點到面的個人意志的勝利。

每個人的人生只有一次。這僅有的一次生命應該為自己而活。

那如何為自己而活?按照自己真實的意願生活。選擇自己想要的人生。

生命的價值在於選擇。只有遵從自己意願而活的人,內心才會有幸福感。

如果一個人小到穿衣吃飯,大到學業、工作、配偶都可以自主選擇,不被父母、學校、社會輿論等給綁架了。他就是在做自己。

當他老了,死之將至時,他會內心篤定,不畏死亡,對自己的人生也無怨無悔,因為無論對錯,一切都是自己的選擇。

註:插圖來自豆瓣電影《肖申克的救贖》,發送「選擇」到公號,可以看更多有關選擇的文章。

- The End -

作者簡介:meiya,暢銷書作者,心理諮詢師,四年心理諮詢經驗,已出版《慢慢來,一切都來得及》《你值得擁有最好的一切》《改變,從接納自己的不完美開始》等多部作品。諮詢微信:meiyang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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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a1a0235f6867ad44ed78995c4144e6b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