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4起誣告陷害黨員幹部典型案件被通報

2019-08-02     濰坊檢察

濱州

為充分保護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積極性,進一步激勵擔當作為,持續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現將兩起誣告陷害黨員幹部的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一、劉為聯誣告他人問題

2019年4月,劉為聯(魏橋鎮大坡村村委委員,中共黨員)到上級有關部門反映魏橋鎮某鎮長和某書記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經查,2017年10月,劉為聯向紀檢監察機關反映魏橋鎮大坡村黨支部書記劉某有關問題,魏橋鎮對劉某有關問題進行了調查,並對劉某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同時向劉為聯反饋了調查結果。劉為聯對調查結果不滿意,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憑其主觀臆斷和捏造,多次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魏橋鎮某鎮長、某書記是劉某保護傘,造成不良影響,已構成誣告陷害行為。2019年7月29日,鄒平市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劉為聯進行了行政處罰。2019年7月31日,鄒平市紀委給予劉為聯黨內警告處分,並對受到誣告陷害的兩名黨員幹部進行了澄清正名。

二、陳維民、李紀文、曲福明等誣告他人問題

2018年11月,陳維民、李紀文、曲福明三人(均系鄒平市韓店鎮舊口村村民)到上級有關部門反映鄒平市紀委幹部李某某在調查處理韓店鎮舊口村有關信訪問題時「包庇黨員幹部,有案不查,充當保護傘」。經查,鄒平市紀委案件調查組在處理陳維民等人反映韓店鎮舊口村信訪問題過程中,按照規定程序對反映的信訪問題依規依紀依法進行了調查和處置,並對相關被調查人員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和警告處分,同時向陳維民等人反饋了調查結果。陳維民等人對調查結果不滿意,為達到個人目的,引起上級部門關注,故意捏造事實舉報鄒平市紀委幹部李某某所謂「欺上瞞下、編造事實、袒護包庇被調查人」等問題,並多次到省、市有關部門反映,造成了嚴重不良影響,已構成誣告陷害行為。2019年7月17日,鄒平市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陳維民、曲福明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給予李紀文罰款伍佰元的行政處罰。鄒平市紀委組織部對受到誣告陷害的黨員幹部進行了澄清正名。

聊城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等文件精神,健全完善澄清保護機制,激勵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營造正氣充盈的政治生態和擔當盡責的濃厚氛圍。現將2起澄清黨員幹部受到不實舉報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一、關於澄清對梁水鎮鎮八甲劉聯合校中心幼兒園園長郝香蓮搭車收費問題的不實舉報

經查,2017年9月,梁水鎮鎮八劉聯合校中心幼兒園根據上級政策要求,推廣實施「學生飲用奶計劃」,向幼兒園學生推薦由正規定點企業按照國家和省定標準生產的學生飲用奶。八劉中心幼兒園遵循學生和家長自願原則,推薦學生訂奶,收取每個學生150元,並全部交給送奶企業,該項收費符合上級政策,屬自願訂購。該反映問題不實,現予以澄清正名。

二、關於澄清對道口鋪街道十八里舖村村委會主任陳建華發展黨員優親厚友的不實舉報

經查,陳建華於2001年至2012年任道口鋪街道十八里舖村黨支部書記,2018年1月至今任道口鋪街道十八里舖村黨支部書記。十八大以來,十八里舖村共發展黨員兩名,2014年發展黨員王某平、2017年發展黨員趙某昌,均不在其任村兩委成員期間,且無親屬關係。2019年1月有6名群眾向該村黨支部遞交入黨申請書,該村黨支部尚未開會確定入黨積極分子人選。該反映問題不實,現予以澄清正名。

來源|齊魯石敢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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