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歲老賴」解除限制消費令!法院凌晨致歉:兒童健康成長高於一切

2020-12-16     記攝人間

原標題:「9歲老賴」解除限制消費令!法院凌晨致歉:兒童健康成長高於一切

近日,河南鄭州「9歲女孩被限制消費」一案引起熱議,12月15日晚,陳蔓外公接到金水區法院通知:解除限制高消費令。據《南方周末》報道,2012年,陳蔓(化名)的父親殺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隨後準備賣房,但買主王某交了55萬元購房款後,過戶沒能完成。陳蔓的父親被執行死刑。

2020年10月,河南鄭州中院終審判令9歲的陳蔓「替父還債」55萬元。無法還錢,11月25日,法院向她發出限制消費令。此案引起廣泛關注,法院對9歲女童發布限制高消費令的舉動引起輿論和法學界巨大爭議。

12月15日晚,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發布致歉聲明:對未成年人發出限制消費令不符合相關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是錯誤的,目前已依法解除限制高消費令。致歉聲明全文如下:

致歉聲明

近日,我院執行人員對一名九歲兒童採取限制高消費的執行措施,引發廣大網友高度關注。我們立即對案件進行了複查,現在,我們鄭重地對大家說一聲:我們錯了!對未成年人發出限制消費令不符合相關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是錯誤的。我院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費令。我院就此錯誤向當事人和網友誠懇道歉!

兒童健康成長高於一切!我們個別執行人員機械司法,造成了很不好的社會影響,在今後工作中,我們將認真汲取教訓,正確理解立法和司法解釋精神,牢固樹立審慎、善意、文明的執行理念,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放在最優先的位置,追求情、理、法相統一的司法目標,公平保護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由衷感謝並誠懇歡迎廣大網友的監督和關心。

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

此前,養母發聲稱

「並非逃避責任,只希望能保護孩子」

12月15日,陳蔓的養母在騰訊新聞發布長文。

她說,因為媒體的關注,14日晚上就接到了金水區人民法院的電話通知,院長接待,請孩子外公今天下午到法院商談案件。對於房產的問題,養母表示:「憑心而論,我們非常理解購買了「凶宅」的王先生,畢竟他真金白銀花錢了,但孩子爸爸沒把那55萬元留給孩子。他除了將20萬交給湖南老家親人外,另外35萬不知去向。我們不想「賴帳」,只希望法院能從未成年保護角度出發,先調查清這些資金的真正去向,再決定去怎麼解決王先生的債權問題。」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FnTiaXYBF7MU6wDEOaJ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