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廣東省博物館發了一篇微博,迅速登上熱搜榜。起因是一名家長在博物館的意見薄里寫到:
工作人員管得好多啊!不給吃東西,又不讓孩子跑!觀眾不是上帝嗎?孩子就不是了嗎…...
廣東省博物館對此回應:在博物館遵循相關禮儀規範是對他人的尊重,博物館禮儀,從娃娃抓起。
這位家長信誓旦旦的語氣,讓我想起了另一條熱門新聞:一31歲男子因使用偽造的駕駛證被交警查獲,之後該男子被處以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聽到處理結果後其父母情緒激動,大罵交警處罰過重:「你們太過分了,他還是個孩子,才31歲!你們為什麼罰那麼重?」
參觀博物館遵守相關規則和禮儀,開車遵守交通規則和秩序,這本是每一個人應盡的義務,難道因為是「孩子」就可以不遵守這一切了嗎?況且還有的「孩子」31歲,有的「孩子」91年:
(小伙酒駕被查求情稱 "我91年的還是個孩子" )
我想說,孩子還真不該背這鍋。在成都地鐵上,一個幾歲大的小女孩不小心把水灑在了地上,為了不讓其他乘客滑倒,自己拿紙一遍一遍地將地上的水擦乾淨。
同是91年的小伙於新辰,卻早已成為火箭專家,成功參與40 次火箭發射任務,成為西昌發射場動力系統的技術新星。
可見孩子們本能夠守規則、懂禮貌,成為國家棟樑的,而那些不知規則和禮儀,不懂感恩,甚至成為「巨嬰」的「孩子們」,則是他們父母的教育方式出了問題:
兩種家長
容易把孩子培養成巨嬰的家長有兩種,第一種是以自我為中心的家長,他們的舉止行為就為孩子樹立了壞榜樣。
比如今年暑假,山東煙台長島,一名遊客的孩子想要帶走景區球石,但因為這塊球石是不可再生資源,工作人員對他們進行勸阻,可這位遊客不依不饒地當著孩子的面發飆:「拿個石頭咋了!」
還有去年大「熱」的羅女士,當著女兒的面,用身體強行擋住高鐵車門,阻礙發車。只因要「等老公來」,讓全車人等他們一家人。
孩子是需要適應社會的,而他們對社會規則的適應是主要是由家長引導的,如果連家長都覺得整個世界都該圍繞著自己轉,孩子又能學到什麼呢?
第二種家長是喜歡包辦一切的家長。有人可能會有疑問,現在不是提倡「愛與自由」,「無條件接納」的養育方式嗎?那為孩子付出一切,幫孩子做所有的事情,怎麼就培養出「熊孩子」、「巨嬰」呢?
對此疑問,知名記者閭丘露薇曾寫到:
「無條件的愛,意味著當孩子犯了錯,別人都不喜歡他,或者不接受他的時候,他會知道,自己的父母不會拋棄自己,就算自己的孩子做的選擇,不是自己的心頭好,甚至不喜歡,但是只要沒有犯錯,不涉及到是非,依然給與孩子選擇的自由。
堅持原則,意味著不會對孩子犯的錯視而不見,甚至顛倒是非黑白,強詞奪理,或者利用手中的特權,為的就是幫孩子推卸責任。」
可見,無條件的愛和堅持原則,不僅並不矛盾,而且還必須同時存在。愛能給孩子自信與勇氣,而規則教會孩子責任與擔當。
怎麼讓孩子守規則並學會自立?
定規則的黃金期是從3歲開始的。這一年是孩子既會出現叛逆,同時又渴望規則的一年。父母應該抓住這一階段的發展規律,讓立規矩變得事半功倍。
比如帶孩子去哪玩之前,先跟孩子一起細讀參觀、遊玩細則;在孩子出現不遵守規則的行為時及時提醒;孩子和小朋友一起玩遊戲的時候,也要告訴他們要共同遵守遊戲規則.........
3-5歲時,就要開始培養孩子們的自立意識了。美國家教類圖書銷量排名第一的育兒書,《如何說孩子才會聽,怎麼聽孩子才肯說》提到幾個具體方法:
1、聽一聽,讓孩子自己選擇。很多父母認為孩子小什麼都不懂,放權給他們選擇容易犯錯。然而,如果一直不讓孩子選擇,也不讓孩子犯錯誤,孩子將無法成長。所以很多小事情,不如就讓孩子去選擇。
2、忍一忍,讓孩子做力所能及的事。孩子的獨立從「自己的事情自己做」開始,父母要忍住不插手。6歲前,父母可以讓孩子學會自理,比如穿衣刷牙洗澡等。上小學後父母可以讓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比如倒垃圾、掃地、擦桌椅等。
3、緩一緩,鼓勵孩子自己解決問題。當孩子向你提問、向你求助時,不必立即伸出援手,緩一緩,讓孩子自己試著去解決,獨立能力就會慢慢提升。
4、最重要的,是信任孩子可以自己做到。相信孩子內在成長的力量,給孩子有規則的愛與自由,放手讓孩子去體驗。
教育家馬卡連柯曾說:「一切都讓給孩子,為了他犧牲一切,甚至犧牲自己的幸福。這是父母送給孩子的最可怕的禮物了。」
愛孩子,是我們的本能,我們應該無條件接納、理解孩子的負面情緒;但讓孩子適應社會規則,也是我們的責任,這樣孩子才能成為一個成熟、有同理心、有抗壓耐挫能力的人。
有規則的愛,有界限的自由,這才是我們應該給予孩子一生的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