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相親需謹慎,莫陷婚戀陷阱|來賓一女子以「相親」為名,合夥詐騙他人錢財被起訴

2019-08-07     興賓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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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迢迢牽牛星,皎皎河漢女」,七夕情人節作為中國傳統節日中最具浪漫情懷的一個節日,甜蜜暗戀氣氛無不讓眾多單身男女蠢蠢欲動,隨時準備赴約參加一見定終身的相親活動。然而許多不法分子也不會錯過如此良機,通過設下「甜蜜陷阱」,在七夕上演一場「情人劫」。

作為單身的你,是否正準備參加相親活動呢?如果準備去相親,千萬不要被幸福甜蜜的話語沖昏頭腦,一定要保持謹慎和理智,一旦陷入婚戀陷阱,不法分子便有機可趁,造成人財兩空。

相親

8月6日,興賓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起訴以相親婚戀為名實施詐騙的女子莫某。

檢察機關指控:2016年2月19日,被告人莫某與何某、陳某(均已判刑)從一名桂林籍黃姓男媒人得知被害人曹某從安徽到廣西找女孩相親結婚,便共謀以假相親結婚為由騙取對方彩禮錢,由莫某假扮相親女子,何某假扮莫某的媒人,陳某假扮莫某的母親。當日,桂林籍黃姓男媒人將被害人曹某等人帶到和莫某、何某、陳某等人約定的相親地點來賓市人民公園見面。見面後,何某假扮媒人的身份介紹莫某和曹某相親並達成結婚意向,曹某等人提出到女方家裡看看,莫某等人便帶曹某等人到事先選好的一戶孤寡老人家中,並向曹某謊稱該孤寡老人是其父親。之後莫某等人便向曹某一方提出要6萬元的彩禮錢,曹某的父親以現金支付的方式將6萬元彩禮錢支付給莫某等人。莫某等人騙得彩禮錢後與被害人曹某等人回到來賓吃飯,在吃完飯去購買衣服過程中,莫某等人先後以各種藉口離開,並在事後將騙得的彩禮錢分贓花光。2017年1月19日,公安機關在莫某家中將其抓獲,後取保候審在家。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莫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夥同他人以假相親結婚為由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莫某積極參與詐騙,事後共同分贓,起到主要作用,屬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遂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官說法: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檢察官提醒: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經濟條件較差或年齡較大青年找對象難已成為父母頭等關心的大事,不法分子利用父母急於給兒女完婚的心理,設形形色色的婚戀陷阱,詐騙財物。本案中,莫某等人就是利用被害人曹某父母這一心理,通過事前預謀,分工合作,包裝打扮等實施詐騙。針對於此,希望廣大大齡青年及家長一定要提防騙婚,不能輕信媒妁之言,不了解對方本人及家庭情況時,不能輕易支付高額彩禮,一旦發現上當受騙應當及時到公安機關報案。

值此七夕情人節,小編友情提醒各位單身男女,愛情雖甜蜜,交友需謹慎!警惕各類「婚戀詐騙陷阱」莫讓情人節變成「情人劫」。另外,在這個美好的節日裡,祝大家節日快樂,有情人終成眷屬!

審核:覃家貌

文字:巫連飛

編輯:梁月馨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qBgvbWwBUcHTFCnfztl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