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賓市興賓區人民法院對來賓市興賓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朱某、朱某偉、朱某曉涉嫌非法經營罪一案作出宣判,判處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判處被告人朱某偉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判處被告人朱某曉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檢察機關指控,2018年9月5日15時許,「武哥」(另案處理)讓被告人朱某幫忙中轉走私的香煙,朱某安排「武哥」運輸的走私香煙在來賓市興賓區陶鄧鄉韋里村民委甘板村與小山村交界的橫山腳下中轉裝車,並僱請覃某將走私香煙裝上「武哥」事先準備好的一輛貨車上。後覃某在裝車過程中被來賓市城區煙草專賣局執法人員查獲,當場查獲走私的利群牌(新版)香煙3350條、玉溪(軟)香煙2950條、雙喜(軟經典)香煙2300條,共計8600條。經廣西壯族自治區煙草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檢驗,查獲的香煙均屬於假冒註冊商標且偽劣捲菸。經來賓市城區煙草專賣局對涉案煙草核價,查獲的捲菸價格合計為人民幣141.1萬元。2018年10月11日22時許,「武哥」再次讓被告人朱某幫忙中轉走私的香煙,後朱某到來賓市興賓區小平陽高速公路出口接應,並安排被告人朱某偉駕駛一輛貨車到來賓市興賓區陶鄧鄉貴嶺村委右側的樹林等候。次日1時許,朱某將「武哥」安排的運著走私香煙的五輛小轎車帶到來賓市興賓區陶鄧鄉貴嶺村委右側的樹林裡中轉裝車。隨後,朱飛安排被告人朱某曉開車從陶鄧鄉九合村往小平陽鎮高速公路入口方向行駛,途徑韋里街、東南街、小平陽街,沿途查看是否有煙草執法人員設卡檢查。當天,朱某曉沿途沒有發現執法人員並告知朱某偉。之後,朱某偉駕駛裝有走私香煙的貨車行駛至來賓市興賓區小平陽鎮供電所路段時被煙草、公安聯合執法人員查獲,並當場從朱某偉駕駛的貨車上查獲8000條利群(新版)香煙。經廣西壯族自治區煙草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檢驗,查獲的香煙均屬於假冒註冊商標且偽劣捲菸。經來賓市煙草專賣局對涉案煙草核價,查獲的捲菸價格合計為人民幣120萬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朱某、朱某偉、朱某曉明知他人非法經營煙草製品而為其提供裝卸場地、運輸等便利條件,行為已觸犯刑律,應當按照非法經營罪共犯追究刑事責任,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朱某、朱某偉、朱某曉犯非法經營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朱某、朱某偉、朱某曉起次要作用,是從犯,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三人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當庭認罪,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朱某曉認罪悔罪,主動繳納罰金,宣告緩刑對其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符合緩刑條件,可以宣告緩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審核:覃家貌
文字、編輯:梁月馨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LfklKmwBmyVoG_1ZS-d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