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液時輸液器內驚現「蟲子」,誰之過?

2019-12-21     中華現代護理雜誌

據紅星新聞12月17日報道,16日晚,一段患者家長發現輸液袋中疑似有蟲子的視頻在網上擴散。涉事醫院通報:事件發生後,醫院高度重視,立即組成了跨部門調查組開展調查核實。初步調查情況為:患兒在輸液進行5分鐘後,家屬發現輸液器里有異物,當班護士立即停止輸液,醫務人員隨即對患兒進行了全面認真檢查,經17小時嚴密觀察後,患兒無不適,在徵得家屬同意後按計劃出院,並囑按時隨訪。

那麼,輸液器里的異物來自哪裡?來自於這袋液體中?來自於輸液器?還是來自於注射器呢?為什麼在輸液前沒有被發現?到底誰該承擔責任?

看了網友們的留言還是比較理性、客觀的分析了原因,對護理工作也比較理解:



目前正處在流感高發季,各家醫院的兒科患兒爆滿,藉此案例,我們應從該事件中吸取教訓。


醫院應從源頭上把控輸液器材質量,積極改善靜配中心的硬體設施及靜脈輸液環境,加強醫護人員業務學習和操作技能培訓,嚴格執行無菌操作規程,加強風險防範意識,確保患者安全用藥。


發生輸液不良事件的應急預案

筆者在臨床一線工作了三十餘年,也曾處理過幾起輸液中發現異物的不良事件。這些異物有類似於黴菌的絮狀物、不知名的褐色沉澱物,像橡皮塞、藥物結晶之類的異物則更為多見,由於及時發現,病人未出現明顯的不良反應,經過積極有效溝通也得到了患者及家屬的理解。


那麼,當發生輸液不良事件時,作為臨床護士應該如何應對呢?


1.患者在醫院進行輸液、輸血、注射藥物等治療時,如發生不良事件,要當場將標本進行妥善保存,本案例中已進行了封存。另外要注意標明藥物名稱、給藥途徑、使用日期、時間,並由當班護士或護士長及患方代表簽名。


2.在評估過程中,疑似由於注射、藥物、輸液、輸血等引起的不良後果時,要立即報告護士長,科室要注意向醫務科報告,同時由護士長報告給護理部。


3.科室醫務人員、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需共同在場的情況下,對現場實物進行封存。以靜脈輸液為例,具體操作如下:以碘伏棉簽消毒擬封存液體的瓶蓋,一次性無菌瓶口貼按壓,用無菌治療巾包裹,封存於適宜環境。


4.封存標本需在封口處加蓋科室圖章或負責人簽字,同時註明封存日期和時間。並交由醫務科保管,晚間及節假日由院總值班保管,次日或節假日後移交醫務科。


5.在送檢標本時要注意,應當送檢到由醫患雙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雙方無法共同指定同一檢驗機構時,由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指定。


6.對封存標本進行啟封時,雙方當事人要共同在場。


7.疑似輸血引起不良後果,科室要對血液立即進行封存保留,並向醫務科彙報,同時通知醫院血庫,由院方與提供該血液的采供血機構聯繫。

附:發生輸液不良事件的應急程序



參考文獻:

[1] 金花,王守鳳.靜脈輸液微粒的來源、危害及防治措施[J].安徽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13,(6):76-77.

[2] 中國護士網——科室防範醫療糾紛及事故發生的重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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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tVoLW8BMH2_cNUgsn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