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校外培訓機構未完成「營轉非」,暫停招生收費

2021-10-13   中國網教育頻道

原標題:教育部:校外培訓機構未完成「營轉非」,暫停招生收費

近日,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經商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市場監管總局登記註冊局,就優化校外培訓機構「營改非」登記工作流程、加快工作進度專門引發通知。

其中明確提出——

摸排

各地做好本地區培訓機構擬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的總量摸排工作

暫停收費

現有培訓機構在完成非營利性機構登記前,應暫停招生及收費行為

緊扣節點

把握2021年底前完成登記工作這個時間節點

通知強調,要倒排工期。要求各地做好本地區培訓機構擬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的總量摸排工作,建立工作檯帳,牢牢把握2021年底前完成登記工作這個時間節點,倒排工期、細化任務,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實行挂圖作戰,以目標倒逼進度、時間倒逼程序、督查倒逼落實,確保登記工作如期完成。 現有培訓機構在完成非營利性機構登記前,應暫停招生及收費行為。對於未選擇登記為非營利機構的現有培訓機構,應當設定截止日期,日期屆滿,由教育部門依法終止其辦學資格或調整辦學內容。

通知明確,要優化流程。要求各地充分學習借鑑好經驗好做法,不斷優化換證、登記和變更、註銷等「營改非」登記工作流程。一是申請換髮新證。現有線下營利性培訓機構向原審批機關申請換髮新的辦學許可證,同時交還原辦學許可證;經依法依規審批,審批機關重新頒發新辦學許可證後,及時註銷或變更原辦學許可證。二是申請非營利性機構登記。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現有線下營利性培訓機構持換髮的辦學許可證,向同級民政部門申請登記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民政部門依法依規嚴格審查登記。三是變更經營範圍或註銷登記。辦學許可審批機關應告知並督促培訓機構自辦學許可註銷或變更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申請變更營業執照經營範圍或註銷登記,辦結後及時告知結果。

通知要求,要壓實工作責任。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是「雙減」工作關於培訓機構管理的一項基礎工作,關係到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培訓實行政府指導價收費政策落地,關係到培訓機構違規上市清理整治工作效率,關係到嚴格控制資本過度湧入培訓機構工作成效,各地務必要高度重視,切實做到認識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確保不打折扣、全面完成相關任務。

教育部 | 來源

中國網記者 劉佳 | 編輯

本公眾號轉載的文章僅作分享之用,不代表本公眾號觀點,文章版權及插圖屬於原作者。如果在版權上存在爭議,請與我們聯繫,我們會及時處理。

News

往期 推薦

從教熱潮!中小學教師面試,一半是博士

中國故事 | 陳如平:文化內生,使學校辦得更像自己

歷時半年!這群中學生,排出了一部「百年大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