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時期美軍使用的M1卡賓槍是一個我們比較熟悉的武器,我國解放戰爭時期,我軍裝備數量不低。而這把槍在實際使用中,就有很多讓人吐槽的點,主要就是威力小、穿透力小。《我的團長我的團》裡面,虞嘯卿部隊換裝的時候,拿著M1卡賓槍就說了一句:這槍這麼小,能打死人麼?
M1卡賓槍偏短小,全長只有90公分,重量也只有2.4千克,而加蘭德有110公分,重量有4.31千克。相比之下,M1卡賓槍非常輕便。但是威力,也隨著打了很大的折扣。M1加蘭德用的.30-06打的是全威力彈,換算過來是7.62*63mm,而M1卡賓槍用的.30卡賓槍彈則是7.62*33mm卡賓槍彈。威力上,二者差的不是一星半點。
那麼這把槍,威力和加蘭德相比,非常弱雞,射速上又不如一票衝鋒鎗威猛。那這東西,簡直就是個不倫不類的存在了。
其實M1卡賓槍是用於替代手槍的存在,而手槍是一種自衛武器。當時主要是美軍覺得1911手槍近戰也是比較拉胯的,精度一般、射程又近、彈容量又小,但是一些技術人員、軍官、後勤人員,配的都是1911,打起來比較吃虧。而給這些人配發加蘭德,會因為其尺寸重量問題,導致影響工作,所以美軍覺得,需要有一把槍來替代1911手槍,增強這些人的近戰能力。
估計有人問了,為啥不用衝鋒鎗?很遺憾,對M1卡賓槍提出需求的時候是1938年,這時候衝鋒鎗的普及度,並沒那麼高,全世界範圍都是如此。那會兒美軍還沒採購幾把湯姆遜衝鋒鎗,那會兒只有海軍陸戰隊採購了一批M1928湯姆遜,陸軍什麼的壓根就沒用這東西,並且造價高昂,200美刀一把,實在是很難承受。這個時間,也別提什麼M3衝鋒鎗了,連M1衝鋒鎗(湯姆遜M1)都沒有。
但是美軍要求設計的是一個短小輕便的輕型步槍,這個需求就直接導致不能用.30-06。如果用.30-06,那麼這把槍的尺寸和重量都得增加,機匣、槍機就都必須是重型的,參考BAR的重量和尺寸。這樣的話,設計出來的槍就沒什麼意義了,脫離了最初的需求了。那麼只能選取一款膛壓比較低的槍彈進行使用,這樣才能降低重量。
而當時溫徹斯特公司手頭有一款溫徹斯特M1905自動步槍,使用的是自由槍機原理,子彈用的是.32WSL。這款子彈偏小,膛壓沒那麼大,所以用在了一款自由槍機的步槍裡面了。那麼溫徹斯特就以.32WSL為藍本,改出了一個.30卡賓。.32WSL是圓頭彈,那麼.30卡賓順勢也就成了圓頭彈。
那麼為啥不改成尖頭彈?兩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彈本身的限制,另一方面是用途的限制。
首先是彈本身的問題,.30卡賓槍彈屬於是直筒型槍彈,並沒有彈肩,和.30-06放在一起就能看出來區別了。.30-06是有彈肩的,而.30卡賓並沒有。從下圖就可以看到,雖然都是7.62mm口徑,.30-06要比.30卡賓粗得多。
你看所有的尖頭彈,雖然彈頭是尖的,但是彈頭都比較長,逐漸減緩成尖頭的。整個彈頭本身還是相對勻稱的,彈頭長,就有改成尖頭的空間。如果.30卡賓設計成尖頭的,彈頭又沒那麼長,會導致重心非常靠後,導致出膛很快就開始翻轉,非常影響精度。從彈本身來看,這玩意兒壓根就沒有什麼改成尖頭彈的餘地了。
而從作用上看,這M1卡賓槍屬於是一個自衛武器,本身就是替代自衛手槍而存在的槍械。尖頭彈所具備的飛行時空氣阻力小、遠距離飛行穩定性好的特點,在M1卡賓槍上面用不到。畢竟自衛這種事情,肯定是人家殺到眼皮底下了,才需要自衛,沒人說隔著三四百米就開始進行自衛的。
而近距離作戰的話,圓頭彈的效果,要比尖頭彈好得多。圓頭彈的彈頭比尖頭彈更鈍,打在目標上面,不會像尖頭彈那樣很容易就直接打穿了,沒打穿,或者打穿得沒那麼快的話,彈頭上的能量會更大程度的釋放到目標上面,那麼致死致傷的能力,相對就更強了。
M1卡賓槍本身屬於一個自衛武器,作戰的特點和加蘭德並不一樣。當初就是因為加蘭德太笨重了,M1911戰力不足,才有了這麼個東西。而後來美軍大量引入衝鋒鎗,湯姆遜衝鋒鎗加入美軍,再後來又有了M3衝鋒鎗,M1卡賓槍的地位再打個折。但是如果從現代的角度看,現代突擊步槍夠短小輕便了,所有槍械都有短一截的型號,卡賓、短突一類的,類似M1卡賓槍這類的槍械,那存在的意義也就降低了。